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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根據真實事件改編”

(2025-11-08 07:29:15) 下一個

在觀看電影、電視劇時,我們常常會在片尾看到這樣一行字幕:“本劇根據真實事件改編”。這似乎在向觀眾傳達一個信息:影片所講述的故事是真實生活的寫照,並非憑空杜撰、胡編亂造。然而,許多觀眾在觀影結束後,卻如同誤服了藥物一般,把敵敵畏當成了保健品吞下,不僅上吐下瀉,心中更是懊惱不已。

 

內行專家對此一言以蔽之:“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中的“真實事件”往往隻是虛晃一槍,而“改編”才是其真實意圖。編劇對真實事件進行“改”與“編”,很難做到完全不加入杜撰和虛構的成分。

 

就拿前些日子看過的電影《獵狐行動》來說,其背後的真實事件大致是:為了捉拿逃亡至法國的貪官,中國派遣了一小隊警員前往法國,請求法國警方協助合作,最終在遵循法國法律的前提下,成功將中國貪官逮捕並遣送回國。類似這樣的案例,在過去的20年裏屢見不鮮。多數逃亡國外的貪官,在我國司法機構強大的法律攻心攻勢下,心理防線逐漸崩潰,最終選擇回國自首;當然,也有部分貪官是被當地警方逮捕後押送回國的案例。

 

但在電影《獵狐行動》裏,創作者基於真實事件進行了大幅改編。這一改可不得了,中國警員手持槍支與貪官雇傭的保鏢在巴黎大街上激烈互射,中國警員還一手握槍,一手把控汽車方向盤,在巴黎的街道上與貪官保鏢展開飆車、追車甚至撞車的驚險場麵。整部電影仿佛成了中國警員在巴黎的持槍執法秀,中國警員成了絕對的主角,而法國警員則淪為了可有可無的配角。如此本末倒置的敘事手法,讓觀眾觀影後的感受就像誤吃了農藥一樣難受。

 

我寫這篇文章,並非全盤否定影視改編和杜撰。畢竟,寫電影劇本的人被稱為“編劇”,“編”這個字本身就意味著允許創作和編排,但絕不能胡編亂造,更不能無視法律和常理,將故事編得脫離現實、天花亂墜。如果一個編劇能夠把故事編得合情合理、有理有據,讓觀眾即便明知是編撰而成,也不得不佩服其高超的編劇技巧和水平,覺得故事編得天衣無縫、完美無缺、渾然一體,那才稱得上是真正優秀的編劇。

 

我們不妨看看那些獲得奧斯卡金獎的電影,哪一部不是經過精心編撰的呢?斯皮爾伯格的《辛德勒的名單》想必也有不少編撰的內容,但卻巧妙到讓觀眾絲毫察覺不出來,這正是編劇的高明之處。莎士比亞的幾十部劇作,哪一部在結尾會標注“本劇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呢?又有哪家媒體在介紹莎翁創作《哈姆雷特》時,會說莎翁不顧年老體弱,深入丹麥王室,與王室成員同吃同住,一起勞作,仔細觀察哈姆雷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還和殺人凶手克勞迪斯交朋友,與喬特魯德王後促膝長談,把克勞迪斯的殺人心態以及喬特魯德閃婚的理念了解得清清楚楚,然後才創作出這部驚世巨作呢?顯然,無論是英國還是丹麥的媒體都沒有這樣的評述。

 

再看看克裏斯汀·阿加莎的探案係列電影,哪一部在劇終時會寫著“本劇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呢?同樣沒有。就拿我國的“劇聖”曹禺先生的名作《雷雨》來說,劇中的故事情節和人物關係看似十分“偶然”,巧合之多讓人驚歎,尤其是登場人物的關係設計得極為巧妙,構思堪稱無與倫比,讓觀眾觀後不禁拍案叫絕、歎為觀止。《雷雨》早已成為中國舞台劇的經典之作,對於學習戲文、表演、導演專業的人來說,讀《雷雨》、演《雷雨》、導《雷雨》都是必修課程。這樣一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創作出來的劇目,卻讓人挑不出毛病,找不到瑕疵。

 

這就是優秀編劇的功力所在。

還有那部曠世之作《泰坦尼克號》,它的確是基於真實事件創作的,真實事件其實很簡單,就是名為“泰坦尼克號”的巨輪在航行中遭遇冰山撞擊後沉沒。電影裏哪有露絲、傑克這些人物,哪有那些離奇的故事,這些都是編劇的杜撰。但編劇“杜”得巧妙,“撰”得合理,讓觀眾百看不厭、感動落淚。幾十年來,《泰坦尼克號》被翻拍了無數次,露絲和傑克的愛情橋段也衍生出了幾十種版本,卻從來沒有人指責《泰坦尼克號》是胡編亂造、閉門造車,《泰》劇比“手撕鬼子”的荒謬情節更荒謬。

 

反觀當下的一些影視劇,其胡編亂造的程度實在令人難以忍受。從幾年前抗戰神劇中“手撕鬼子”“手榴彈炸飛機”等橋段的泛濫,到如今“霸道總裁愛上絕經的我”這類奇葩短劇的出現。我本不想用“令人作嘔”這樣直白的詞匯來形容,換個相對優雅的說法,這些劇簡直就是“減肥良藥”——讓人看了就沒了胃口。

 

在此,我極力向大家推薦兩部好劇,一部是《戲台》,另一部是《一戰再戰》。

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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