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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煙一縷入大漠(六十七)哥大紐大-棲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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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大紐大-棲身之地: (67)

五人三家一間半,陋室雖小尚能安。

棲身全靠朋友們,圍著哥大在打轉。

安居才能樂業,這是中國人的一句老話。對來到異國他鄉的留學生來說倒不一定合適。但總得有一個避風擋雨的棲身之地吧!

三十四年前的今天,當內子孤身一人從肯尼迪機場航站大樓出來時,尋找棲身之地就開始了。那年在國人心中,美麗國是處處美好。上飛機前她弟妹給了一封信,是寫給紐約總領事湯興伯的。並給了一個紐約華人的電話號碼。至於下飛機當晚在哪裏落腳沒有安排,也無法安排。

異國他鄉,人生地不熟。據內子回憶,當晚紐約下著大雨,飛機晚點已是半夜。其他人都有人接機,可她沒有。走出航站大樓,突然看見中國領事館的大巴在接人就想上去。 說是沒有預約不讓上車。情急之下,內子說給總領事帶了東西。這才僥幸上了車,花了二十五美元在領館住了一晚。

一晚上就把身上的錢用了一大半。這不是辦法。第二天,內子借領事館的電話給周先生打了個電話。周先生開車到領事館把她接到皇後區牙買加莊園 (也就是川普總統出生的地區)的姑姑家裏。正好有一間小閣樓出租。內子身上沒錢付房租,就給芝加哥的大姐通話,並讓大姐給房東說馬上寄出支票這才有了第一個落腳之處。

秋天的紐約不久就轉涼了。而且那一年特別冷。閣樓很小是尖頂的,經常不能站直。閣樓離暖氣爐最遠,晚上很冷。內子又特別怕冷,沒法忍受。一個月後,通過我的小學同學,也是她認識的重慶老鄉,在哥大附近找到一個分租的半間房。

何為半間房呢? 一房一廳的哥大宿舍在124街克萊門次大道上,哥大國際學生中心旁邊。來自上海的中國留學生從學校租下。兩口子住在睡房裏,客廳租給一個訪問學者。再把客廳用書架隔成兩半,內子住裏麵,劉先生住外麵。共用廚房廁所。好在房屋結構不算太差。進睡房不需要通過客廳。這就是半間房。

房租當然便宜,客廳還沒門,什麽聲音都能夠聽到。這就是當年中國留學生的住宿狀況,都沒錢隻能分租。條件雖然不好,但總是可以棲身的。比內子晚兩個月到紐約就住在半間房裏,兩對夫婦加一個單身男人。

一住就是半年。隨著我的到來,兩個人打工,收入當然好了很多。五個人三家當然極其不方便。關鍵是租約好像也要到了。不搬都不行。運氣不錯,小舅子中央音樂學院同學,陳怡周龍夫婦在哥大分到一房一廳。他們住七十多街,所以可以讓給我們住。完全是朋友幫忙,說讓就是讓,沒有任何費用的。

可是房子要等開學後才能住進去。中間有一個月的時間沒地方住。怎麽辦呢? 總不能睡大街吧! 天無絕人之路。在成都領事館簽證時認識了長雄夫婦的母親。知道此事後就讓我們在他們皇後區家住了一個月。雖說隻是一個月,但又搬了一次家。好在東西不多,一共四口箱子。

87年秋搬回到哥大大門(116街)一街口的河邊大道(431 Riverside Drive)。一住就是兩年。我們住小睡房,客廳分租給一個單身的中國留學生。後來陳怡夫婦自己需要住。又從十樓搬到二樓與一對重慶夫婦分租一房一廳。

當時的留學生都很忙,又沒錢。天天不是做功課就是打工,很少呆在家裏。回家隻是吃飯睡覺。雖然地方小,但相互的接觸不多,所以矛盾並不是太大。

一年後,這對夫婦畢業了。又得重新找房子了。此刻在哥大附近已經混了幾年了,學會了看出租啟事。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學校附近的居民都喜歡租房子給學生。哥大主校園朝北是教師學院,再過是神學院。過了神學院有幾棟紅紅的高高的居民樓,裏麵有房子出租給學生。房東吳老頭早年留美,買了兩房一廳。分租了一睡房給我們。

房間麵對地麵上的一號地鐵,非常地吵,特別是晚上。跟房東住在一起麻煩太多,心情不是太好。就一直想搬回哥大宿舍。不久,跳舞認識的呂同學分到兩房一廳,而且運氣爆棚,就他一個人住。那還有什麽猶豫,就搬去跟呂同學住。三個人住兩房一廳。還挺舒服的。到哥大最先住124 街,後搬到河邊116街,接著又搬回到124街,後又搬回119街,搬來搬去都在哥大周圍轉圈。

一段時間後,兒子要從國內來了。三口人和呂同學住就不合適了。需要單獨的房子。無巧不成書,牌友唐華等到了一個統倉大房在112街。他一個人在哥大,周末還要經常去上州看太太,可以讓我們一家三口住。他與其他人分租,這樣也可以節約點錢。

一年多以後,唐華畢業了。房子就要還給哥大。這時,李正道先生的關門弟子-韓濟寧同學分到了114街正對哥大邊門一房一廳的房子可以給我住。又一次搬了家。

其實在89年已經在教師學院讀書了,教師學院也可以分房子,但要求是全職學生。雖然已經在公立學校教書,要付這麽多學費還是有困難。所以一直沒有申請房子。

在114街住了一段時間後,被哥大發現要求收回。沒有辦法,就申請了教師學院的房子。好在經濟條件不是太差了。接著又搬到了121街,一直到自己買房。

分租房子是當年留學生的一種普遍的生活形態。房子主是吃飯睡覺,也不需要這麽大。通常情況兩房一廳住三個人,大家即有棲身之地,又可以省錢。錢還是最重要的。

當時的留學生中,基本上沒有把分租作為賺錢的工具。在112街和114住的時候是沒有多付房租的。哥大收多少我付多少。當然大家也是好朋友。

94年博士學位畢業,不能在哥大住了。曾經有機會在111街買房子,留在哥大附近,可惜一不小心錯過了。最後房子買到了森林小丘。這一住就是幾十年。當然也有了自己的棲身之地。不用再搬來搬去了。

孩子大了自己出去住去了。兩千多尺四個睡房就兩個人住。與半間房相比,那就是天上地下。又怎麽樣呢? 總不能天天換房間睡覺吧!

2020年10月4日寫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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