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玟被冷風吹得一路小跑,奔向一家非常受歡迎的越南粉店。因為我開車過快,錯過了店門前的入口,繞回去又挺麻煩,於是決定把車停在稍遠的地方,走過去。沒想到陽光燦爛,走起來卻挺冷。也是,已經是十二月初,樹上的葉子幾乎掉光了,第一場雪也下過了,是冬天了。
這是我們倆今年最後一次一起吃餐館。過幾天,我就要回國了。媽媽身體越來越不好,姐姐說,如果我有時間,最好回去和她一起陪陪老媽。算起來,來到加拿大以後,我回國的次數屈指可數,每次待的時間也不會超過一個月。現在馬克過世,女兒上大學,我一個人,自己吃飽全家不餓,是時候盡盡孝心了。
在回國之前,我需要把家裏的事情料理停當。玟的衛生間裏,洗澡時下麵的水龍頭開始漏水,要找艾倫幫忙修一下。艾倫是馬克的朋友當中,唯一交往仍然頻繁的一個。在小鎮的時候,我們兩家不僅是鄰居,艾倫還是馬克的同事,在同一家汽車製造廠上班。艾倫是個handyman,手巧,什麽都會鼓搗兩下子,平常家裏有東西需要修理,都找他。我買了房子之後,就找了他好幾次。雖然他還住在小鎮,離我比較遠,但每次我開口,他總是抽時間過來。
艾倫的太太艾米莉在馬克去世的前一年,因胃癌去世。在艾米莉去世之前,我們四個經常在一起聚會,打牌,聊天。如果我做了餃子,會給他們端過去一盤,他們總是讚不絕口。艾米莉會做我覺得是世界上最好吃的lasagna, 每次也會拿給我們吃。艾倫不善言談,卻非常重感情。他們夫妻倆的感情非常好。艾米莉去世後,艾倫有一段時間一蹶不振,馬克費盡心機,陪他聊天,拉他出去參加活動。所以馬克的突然離世,不僅對我,對艾倫也同樣是個很大的打擊。後來我每次見到艾倫,總覺得我們倆有同病相憐的感覺。在搬離小鎮之前,我有時候會過去看看他,給他送點吃的。但是我們聊的並不多,我也不會在他家待很久,因為那隻會讓我因為回想起我們過去快樂的時光而難過。我想他也是一樣。
太太和好友相繼離世,對艾倫是雙重打擊,我感覺他的悲傷,比我的更重,更長久。我搬離小鎮之後,他一個人去了一趟西班牙。那是他和艾米莉度蜜月的地方。他說他曾經和艾米莉約好了有一天故地重遊,但是一直到艾米莉離世,都沒能實現這個願望。這次,他一個人重新走了他們曾經走過的街,吃了他們吃過的餐館,住了他們住過的旅館,看了他們看過的風景。回來之後,我感覺他開朗了很多。或許他的西班牙之旅,彌補了他和艾米莉的遺憾。或者外麵的世界,讓他認識到,他應該往前走,不應該還流連在往日的悲傷之中。
艾倫和馬克年紀相當,比我大十幾歲。和他在一起,感覺卻和馬克在一起完全不同。馬克是愛說笑的人,和他在一起,連周圍的空氣都充滿了他的熱情和快樂。艾倫不善言談,每次幫我做完事,請他坐下來喝杯咖啡,我們大多數時間卻是沉默。雖然如此,他卻也不急著走,似乎和我待在一起就很滿足。我隱隱有種感覺,或許他對我有意思。我卻不能確定自己對他的感情。應該沒有。我很感謝他幫我做事。我對他有一種像對馬克一樣的依賴感。他像馬克一樣,幫我解決我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如果不談感情,隻是找一個生活上的伴侶,艾倫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沒有感情怎麽能在一起呢?光是這樣想都覺得有點荒謬。而且,我隻是覺得他對我有意思,也許他並沒有。不然,他怎麽除了幫我修理東西,從來不主動約我一起看個電影,吃個飯,或者去哪裏玩一下呢?就算他對我有意思,如果他不說,我就裝作不知道好了。我和他一樣,都不是會主動出擊的人。
出乎意料的是,艾倫這次來的時候,給我帶來了一盤花兒。三種植物拚在一起,其中的一種開著小小的黃花,另外兩種是草狀的植物。他說不知道我喜歡什麽花兒,所以商店裏隨便買了一盆,希望我喜歡。我趕緊說喜歡,連聲道謝。我介紹了他和玟認識,並且告訴玟,我不在的時候,如果家裏有緊急情況,就找艾倫。艾倫很爽快地答應了。他們交換了手機號。
除了那盆花兒,艾倫堅持請我出去吃飯,說我馬上回國了,下次見麵也許幾個月之後,一定要給我餞行。我拗不過,問玟要不要一起去,玟很識趣地拒絕了。於是我和艾倫去了餐館。還是一樣,話不多,氣氛倒是也算融洽,至少沒有感覺到尷尬。艾倫說要和我保持聯係,我擔心國外的聊天軟件在國內用不了,於是給他的手機下載了微信。他笑著說,我將是他唯一的聯係人。分別的時候,我感覺他有點欲言又止,但是我沒問。我馬上回國了,買的單程票,不知道要住多久,不能在這個時候找事兒。萬一他說喜歡我,我怎麽辦?總不能因此取消了行程吧?不管什麽事兒,都得等我回來再說。
玟已經在一家中國人開的眼鏡店找到了工作。她並不是很喜歡,權宜之計,掙點小錢而已。她希望突擊一下英語,找專業工作。我告訴她,想提高英語口語,最好的辦法就是找老外聊天。她說明天她就和老外鄰居搭訕,管它聽得懂聽不懂,管它說得地道不地道,不就是開口說話嘛,她臉皮厚,說話對她來說,小菜一碟。我知道她在說笑,但是我還真的希望她能多交朋友,這樣我不在家,她一個人也不會感覺寂寞。
上次回國是三年之前。這次回去,明顯的感覺是媽媽更老了。爸爸過世之後,她一直跟著姐姐住。媽媽是二十五歲的時候生的姐姐,三十歲的時候生的我。所以我四十五歲,她已經七十五歲了。媽媽前年感冒引起了肺炎,那場病很嚴重,從那時起她就一直沒有完全恢複,身體越來越虛弱。有時候我和她視頻,半個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都是我和姐姐說,她隻是聽著,頂多和我說個再見。醫生說她有點小腦萎縮,所以才會反應遲鈍,越來越不愛說話。有一次我對她說,媽媽我愛你,她看著我,卻不說話。我知道她是想說卻說不出來。姐姐提醒她說,妹妹說我愛你,你應該說什麽呀?媽媽才緩緩說道:我也愛你。曾經口齒伶俐的媽媽,現在連說句話都這樣費勁,真讓我心酸。
人都是會老的。我當然知道這是每個人不可逃脫的命運。但是看到媽媽,還是覺得歲月真是殘酷無情。媽媽臉上的皺紋並不是很多,除了幾顆老年斑,皮膚依然光滑細膩。她的好皮膚是從外婆那裏遺傳來的。頭發卻是幾乎全白了。她的衰老,更多的是體現在她的神態和精力上。大多數的時間,她好似生活在一片混沌世界,她的眼神迷茫而散亂,她變得越來越愛睡覺,如果不叫她,她總是能睡到九點甚至十點之後。中午還要睡個午覺。晚上也是九點左右就上床了。每天早上,都是我或者姐姐把她叫醒,像哄小孩一樣,和她說上一會兒話,然後給她穿衣,洗漱,喂飯。有時候,喂飯她都不張嘴,把我們急得不知道怎麽辦才好。因為不好好吃飯,她越來越瘦,也就越來越弱。我回來之前,姐姐曾經帶她去醫院做了全麵檢查,大夫說沒什麽問題,就是年紀大了,器官開始老化,不能正常工作了,包括咀嚼和消化的功能。
姐夫還沒有退休,工作忙,每天早出晚歸。外甥女在外地生活。白天通常就我們娘兒三個在家。我和姐姐會常常回憶,懷念媽媽還年輕時的光景。她帶我們倆去公園,去逛街,給我們買新衣服,帶我們看電影,指導我們做功課等等。她也會因為我們犯錯而懲罰我們。有時候我們說起小時候的趣事兒,媽媽雖然不說話,卻和我們一起笑,還會笑出聲。每當這個時刻,我和姐姐都特別開心。在媽媽的混沌世界中,仍然有一片青草地,保留著她難忘的記憶。
有時候我想,如果人成長的順序是反著的,倒是真的不錯。就像電影和文學作品裏想象的那樣。我們出生時就是衰老的,然後一天一天變得年輕,然後結婚成家生孩子,當我們的孩子身強力壯的時候,我們變成了嬰孩,最後小成看不見的塵埃,從人世間消失。這樣的離開世界,好過在衰老的痛苦中離開世界。而且,如果我們一出生就有年老的智慧,人生會少走多少的彎路,會少犯多少的錯誤。哈,想象得像神話一樣。人怎麽會憑空消失呢?人在宇宙中,雖然像一粒塵埃,但畢竟不是塵埃。塵埃沒有痛苦。連動物和植物都沒有那麽多的痛苦。隻有人類才有。但是人類不是也有別的生物沒有的快樂嗎?痛並快樂著。多麽簡潔而精準的描述。這就是人類的生活。
我養成了晚飯後出去散步的習慣。即使是冬天,我也會自己,或者和姐姐在姐夫回家後能陪伴一下媽媽的時候出去散一會兒步。故鄉的變化很大,每次回去都感覺到不同。街道變寬了,樓房一棟一棟的如雨後春筍,路邊各種各樣的小店,因為鄰近過年而張燈結彩。北方的冬天,早早就黑了天。我出去的時候,已是華燈初上。街上有不少的行人。我想象著我會遇到一個熟人。高中同學,親戚,朋友,鄰居。我最想見到誰呢?青杏在深圳生活,過年的時候應該會回來。還在這個城市的,應該就是秦嶽了。我還沒有告訴他我回來了。如果能在這樣的冬夜,在街頭遇見他,那簡直是不敢相信的巧合。我暗笑。這是不可能的事兒。
每個人,在情竇初開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心儀或者暗戀的對象吧。秦嶽就是我偷偷喜歡過的男生。2014年那次回國,高中同學聚會,互相加了微信,但是從來沒有多聊,隻是過年過節的時候問候一下。隻有一次例外。那次他說告訴我一個秘密。我問什麽秘密。他說他高中的時候喜歡過我。我愣了一下,突然感覺心跳加劇,仿佛又回到了過去的歲月,那樣青蔥的年紀,那樣單純的喜歡,那樣美好的錯過。我告訴他,我也喜歡過他。然後我發了一個笑臉。他也回了我一個笑臉。很簡單平靜的坦白。在接近中年的年紀,經曆過人世間的起起伏伏,對彼此並沒有欲念,才能如此的淡然吧。後來我問過他,為什麽不怎麽和我說話,他說他不想打擾我的生活,隻要我平安快樂,就好。其實我對他,心裏也是這樣希望的。他有個溫柔賢惠的妻子,事業有成,應該過著平安快樂的生活。我沒有告訴他馬克過世的消息。我也一樣,不想打擾他的生活。喜歡一個人,淺淺就好。畢竟,連淺淺的喜歡,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兒了。
轉過街角,是一家甜品店,從外麵就可以看到各種各樣的點心和蛋糕。過了甜品店,是我最喜歡的李記牛肉麵館。這家麵館已經開了十幾年了。每次回國,我都會光顧幾次。香香濃濃的湯汁,筋道的麵條,各種各樣的口味,包括酸菜口味的。還有多種我喜歡的小菜。我停下腳步往裏麵看。雖然剛吃過飯,卻又有了吃麵的欲望。不能進去。晚上吃太多不利健康。看看別人吃吧,解解饞。我的目光掃過裏麵吃麵的人。正是晚餐的時間,裏麵的人不少。突然,我看到了一個正對著我的熟悉的麵孔。不可能發生的事兒發生了。我睜大眼睛,仔細看。沒錯,真的是秦嶽。真的遇見他了。不是在街頭,而是他在裏麵,我在外麵,隔著一個大大的玻璃窗。記得他是住在城西,而這裏是城東啊。他怎麽會跑這麽遠來吃飯,而且是一個人?他應該不會看見我。他坐的小方桌的位置在中間,並不臨窗。真是巧遇。那麽,既然遇見了,要不要進去打個招呼?還是等他出來打個招呼?開溜顯然不是個好辦法。明明看見了,卻裝作沒看見,恐怕日後想起來,良心上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