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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大眾”之辯 【雜談】

(2024-07-30 22:05:37) 下一個

 

近年來在一些網絡媒體上經常可以看到一句話,即所謂“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這話意思很明白,就是說當壞人作惡時,大多數所謂“好人”往往是不敢發聲,隻當一個沉默的看客,結果造成壞人更加地肆無忌憚地作惡。與這句話還有很相近的另一句話是“沉默的大多數”,意思也是說多數人在麵對公共事務時往往會選擇閉嘴,明哲保身。

 

筆者大概查了一下,上麵這兩句話,前者出自美國民權活動家馬丁.路德金,他的原話大意是“我們這一代人終將感到悔恨,不僅因為壞人可憎的言行,更因為好人可怕的沉默。”這一名言被傳到中國後就成了簡潔直白的所謂網絡金句:“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至於後者“沉默的大多數”,也是出自一位美國人之口,是十九世紀三十年代美國一位州議員所說的,他用“沉默的大多數”這話來代指那些不動腦子隨大流投票的議員們。總之,意思相近的這兩句話當下在中國的輿論場中出現的頻率頗高,特別是語意更加確切的這句“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

 

壞人的囂張與所謂“好人”的“群體沉默”現象普遍存在於社會生活中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也是這句話語被反複提及的社會背景。

 

當下社會各種矛盾突出,影響惡劣的社會事件頻發,而最終結果往往是肇事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或者說不能給公眾一個所期待的應有的交代,這就導致了全民都麵臨著社會安全危機,社會道德乃至法律的底線也在不斷被洞穿。譬如徐州“鐵鏈女”事件、“唐山燒烤店暴行”事件、江西胡鑫宇蹊蹺死亡事件以及各地強拆民宅、城管暴力“執法”乃至防疫期間一些被稱為“大白”的防疫人員種種胡作非為的事件等等,可謂一波未平一波起。於是,人們出於對邪惡的義憤,同時也對大眾群體在公共事件中所表現出的麻木與冷漠感到失望,於是才總是發出上述那種無奈的感歎。

 

在一個壞人囂張的地方,所有“沉默的大多數”“好人”,每個人都負有推卸不掉的責任。一言以蔽之:漠視邪惡近乎邪惡。苛刻一點說,麵對邪惡的沉默,“好人”的頭銜是擔當不起的。

 

“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這話雖說反映了人們對邪惡的義憤和對漠視邪惡的怨懟並且被許多人認可,但是,人們是否應該追問一句:壞人的囂張當真的是因為好人的沉默嗎?

 

對這個追問,筆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之所以不能讚同這句話,是因為它實際上顛倒了事物的因果關係,其所顯示出的隻是事物的一個表象,沒有觸碰到壞人之所以囂張和好人之所以沉默的本質,並且極易對人們正確認識社會造成誤導。

 

從字麵意思上看,這句怨言很明白是在責備或否定在壞人作惡的麵前默不作聲的普通大眾,簡單明了的斷語所包含的潛台詞是:如果人們麵對壞人作惡都能集體發聲說“不”,那麽壞人就不會如此囂張作惡了。可惜這隻是一個不能成立的假說。如果從社會現象產生的環境因素來觀察,隻能說它實際上是一句似是而非的謬論。

 

那麽,此話究竟錯在哪裏?究竟是好人的沉默導致了壞人的囂張,還是壞人的囂張導致了好人的沉默呢?

 

01

 

首先從邏輯關係上來看。毫無疑問,所謂壞人的囂張和好人的沉默都是當下社會普遍的現實存在。但是如果說好人的沉默是因,而壞人的囂張是果卻並非事實。

 

在現實生活中,所謂好人不會平白無故地沉默特別是集體沉默。沉默出現的前提是什麽?如果沒有壞人的囂張何來好人的沉默?真相是不是好人的沉默造成了壞人的囂張,而是壞人的囂張才導致了好人不得不沉默。如果要說兩者是因果關係的話,必須說壞人的囂張才是因,而好人的沉默隻是果。所以指責“沉默的大眾”完全是打錯了板子。

 

上述說法的邏輯是:壞人的囂張如果不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和扼製甚至有可能得到某種勢力的保護乃至縱容時,好人一定會被置於高風險的境地中。此刻,出於恐懼和自保的本能,大多數好人選擇沉默將是大概率事件。一如美國作家喬治.艾略特所言,是“恐懼迫使人們沉默不語”( 喬治·艾略特《丹尼爾·德龍達》)。

 

網上有人在談及這一話題並回答麵對壞人囂張好人為什麽民眾往往會保持沉默這一問題時,有網友的跟帖隻用了一個字:槍。細品之下可謂簡潔明了,“一字中的”。

 

所以,盡管好人的沉默通常會助長壞人囂張的氣焰,但其根本的因果關係是不能顛倒的。“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這句“偽真理警句”錯就錯在因果倒置的邏輯關係上。

 

然而這樣一個邏輯錯亂的偽命題為什麽會讓很多人深信而不疑呢?或許是因為人們在情感上更願意看到和接受正氣高漲邪不壓正的社會環境,從而下意識地回避邪惡占據上風的嚴酷現實吧。不過,隻可惜願望不是事實。

 

實際上,如果僅僅是一個有著因果倒置的邏輯錯誤短語倒也無關緊要,最怕的是“三人成虎”,荒謬的認知會誤導人們轉移矛盾焦點,最終造成為台前壞人撐腰打氣的幕後元凶隱遁起來逃脫正義的追責,這才是頂要緊的。

 

02

 

人們或許聽說過一個曆史舊案,說日軍侵華期間,數千名中國百姓被幾個鬼子兵押解屠殺卻不知反抗。故事說到這裏,講述者往往會搖頭慨歎:就算鬼子手裏有槍,但幾千人同時反抗一人一拳也能把鬼子幹掉逃離死亡線啊!

 

人們在引述這個案例時所要表達的是:中國百姓在囂張的壞人麵前就是一群沒有血性、毫無反抗精神的“沉默的羔羊”。

 

在寫這篇文字的時候,筆者剛巧還看到網上一個自媒體發的短視頻,披露在北京的一個地鐵車廂裏,一個男子用極其汙穢的語言大罵兩名小女生。其中一個女孩試圖勸導他不要罵人,而男子非但不聽,反倒更加囂張地高聲辱罵和威脅兩個女孩兒。這時另一個女孩開始打電話,男子認為她在報警,便一把搶奪了那個女孩兒的手機。於是兩個女孩又開始向他索要手機。囂張男不但不歸還女孩手機還惡狠狠揚言要打她們。這時地鐵到了一站,男子搖著手機對女孩惡意地說“你下去我就給你!”其中一個女孩下車後站在門口,另一個女孩兒知道他在說假話便沒有下車,隻是倚著車門口繼續索要自己的手機。就在車門即將關閉的一刹那,囂張男一把將女孩推出了車廂。地鐵開動後,那個囂張男一邊擺弄著搶來的手機一邊擺出一副洋洋得意的無恥嘴臉。

 

必須要說的是,在整個視頻中,能看到這節車廂裏的眾多乘客在事發的全過程中沒有一個人站出來上前進行勸阻,更不要說出現一個製止歹徒惡行的見義勇為者了。

 

說惡人太猖獗也好,說國民素質低也好,可以說都有道理。至於說“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這句話,以上兩個案例似乎從不同側麵成為見證和注腳。

 

然而拆析上述案例所得出的結論卻並不那麽簡單。

 

首先看第一個案例。故事的敘述者顯然是希望大家團結一心奮起反抗日寇的暴行並且取得成功,認為從人數的對比上來說,多數人隻要打破沉默成功自救便是順理成章的事兒。

 

但是這個情況會不會發生呢?回答是肯定與否定應該是各占一半。不妨推演一下:即便敵人有槍,手無寸鐵的眾人團結一心同時行動也是完全有可能成功的,曆史上無數民變和暴動可以支持這一點——這是肯定的一半;再來看否定的另一半:這種成功的反抗必須是建立在一個假定的基礎上的,即至少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基本條件:第一,要有孤勇者站出來振臂一呼;第二,要有眾多呼應者同時響應采取行動。

 

如果以上兩個條件都不具備的話,大概不會形成一次成功的反抗。原因是:如果僅有勇士挺身而出結果是應者寥寥,反抗行動就會變為徒勞一場,勇士的結局也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多數人抱有最後一刻或出現逃生奇跡的僥幸心理,或者意誌已經崩潰心如死灰篤定認為反抗無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盡管或有N個勇士前仆後繼地湧現出來也不可能喚起他們的響應,最後同樣無法取得成功。

 

由此推論,若要打破多數人的沉默使狀況絕地反轉,上述兩個必要條件是缺一不可的。筆者以為,多數同類情況下這兩個先決條件的缺失或為常態,這也是集體自發破局常常是不會輕易發生的原因。換言之,這樣的逆襲破局大概率是很難發生的——這很像中國形成兩千多年皇權專製統治的“超穩定型”社會的一個隱喻。

 

上述分析應該也適用於第二個即“地鐵車廂”案例。

 

相信每個有正義感的人看了那個短視頻都是會感到憤怒,也相信發生在北京地鐵裏的那一幕絕不是一個個案。首善之地尚且如此,其它地方可想而知。

 

同樣的問題:滿車廂麵對邪惡袖手旁觀保持沉默的人到底該不該受到譴責呢?

 

如果僅從一般道義上講回答毫無疑問是肯定的。因為眾人的冷漠無疑助長了那個囂張男霸淩女孩兒的氣焰。但是如果靜下心來細想一下,為什麽滿車廂的人竟然沒有一人挺身而出主持公道呢?到底是人們的道德底線失守了還是社會良序崩壞了?或許兩者都有。至少有一個十分明顯的、盡人皆知的因素發揮了作用,就是在現實生存環境中,諸多見義勇為者因為壞人最後不能受到應有懲罰反遭壞人報複的實例不在少數,甚至丟掉性命。

 

民眾正是在這種高風險的恐懼心理背景下才無奈地選擇了充當一名默不作聲的看客。人們盡可以站在道德的製高點上譴責那些不發聲的圍觀者。

 

然而,當惡不得懲時這樣的指責難道公允嗎?

 

好人的沉默是因為好人的弱勢。人們處在一個如詩人北島口中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的環境時,一味指責沒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大眾不去充當“路見不平一聲吼”的勇者,本身就失去了道德的依據,可謂是一種典型的“道德綁架”。

 

換個角度再來看一個發生在我們社會生活中的現象:當公共場所裏發生猥褻或性侵女性的案件時,有些人往往不是抨擊流氓的囂張和社管的無力,反而指責是女性著裝的問題,認為女性穿著“清涼”是引發流氓犯罪的主要原因,不由分說地把攻擊的矛頭指向了受害一方。

 

其實類似現象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譬如大家對食品汙染、電信詐騙、人口拐賣等等這些常年被國民所詬病和痛恨的社會頑疾,不僅久治無效甚至愈演愈烈。這時候,管理者所開出的“藥方”居然是要求普通大眾提高對有害食品的鑒別能力,加強學習各種防範詐騙的技能,以及婦女、兒童要管好自己,為防止被拐賣努力掌握如何自保自救的技能等等。輿論也不是要求各級權力機構真正要做到依法行政,大幅度提高各種犯罪的作惡成本,淨化社會環境,進而從根本上治理危害國民多年的各種亂象。潛台詞是“你受害是因為你無能,問題和責任全在你個人,與社會的管理者沒有關係”……凡此種種,其轉移焦點、推卸社會責任的行徑和腔調都與“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的說辭如出一轍。

 

綜上所述,當一個邪惡發生時,多數握有“正義之劍”的人雖然可以當場製止惡行伸張正義,但卻由於眾人的冷漠和麻木對正在發生的邪惡視若無睹甚至退避三舍任由邪惡發酵,那這個“多數人”理所當然地應該受到道義的譴責。反之,如果邪惡發生並憑借暴力的優勢嚴重地威脅到每一個人的安全時,站在正義一邊的多數人在力量對比中明顯處在弱勢地位,出於恐懼和自保選擇集體沉默完全是出於人性的趨利避害的本能和一種理性的利弊權衡的考量。此種情形下武斷地指責大多數好人的沉默顯然是有失公允的。

 

事實上,“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這話會讓行惡的壞人聽起來更受用,因為它使壞人脫離了事件的焦點,由原本的主動一方退居為被動一方。他們甚至因此為自己行惡找到了狡辯的理由,似乎可以說“我們的所作所為是來自於眾人的默許”。

 

03

 

換一個角度來看,在某種情況下,沉默也是對作惡者一種無聲的反抗,當然是最無力的一種反抗。在麵對不受製約的壞人的囂張時,大多數人保持沉默或許是他們所能做到的最無奈、最底線的選擇。

 

如果再進一步拆解一下來觀察,可見在沉默的群體裏,大體上或可分為以下三種人——

其一,是雖心存良知但卻迫於外部壓力無奈地閉嘴自保的沉默者,也是本文給予更多理解與共情的主體人群。

 

這類人中,無論每個人是否出於主觀意願,都會淪陷於這樣一個尷尬的集體當中,成為被譴責的群體中的一員。他們會因為不敢大膽地站出來維護正義主持公道而受到社會道德和自我良心的雙重譴責。他們在麵對站在道德製高點上的的“高尚者”審視的目光中,懷揣恥感尷尬地蜷縮在眾人當中。

 

其二,是“不關己事,少說為佳”的沉默者群體。這類人的性格底色就是怯懦怕事,既使處在安全的環境中也常常是畏首畏尾,不會為公義之事出頭露麵,屬於愚昧、可憐又可悲的一群。

 

其三,是麻木合並冷漠的沉默者。此類人自私冷血,從不知悲憫之心為何物,麵對囂張的作惡者做個看客已經是他們上好的表現了,他們隨時可能為一己私利站到惡者一方,甚至會對受害者落井下石——這是少數最令人鄙視和痛恨的人渣。他們內裏已經與本文所提及的“壞人”無異,全然不在所謂“沉默的好人”範疇。

 

當做人的最低底線破防時,其結果便是選擇與邪惡為伍助紂為虐,變成壞人的幫凶,為良知與道義所唾棄。這一點,可以比照一下曆史上曾出現過的相關史實,譬如清朝末年的義和團、抗戰時期的各路偽軍和文革中的紅衛兵。

 

在這裏,還應該特別提到另一個少數群體,即所謂社會精英群體。

在麵對社會上發生的種種反智反文明的倒行逆施行為時,曾經走在時代潮頭的眾多社會精英人士如今居然一概去向不明。當徐州“鐵鏈女”、“唐山暴行”這樣的震驚世界的惡性事件被曝出後,那些精英們的聲音呢?那些被稱為社會良知人中翹楚的所謂社會賢達名流們一時間都銷聲匿跡蹤影皆無,他們自我矮化地選擇了作為一個人的最低底線。

 

對於上述所謂社會精英人群,人們是有理由為其設定更高的道德標杆的,因為憑著他們的名分、地位乃至所占有與享受的社會資源,引導國民大眾共建一個更加公正、文明的社會環境是他們責無旁貸的義務,公眾對他們的這點公德要求並不框外。

 

然而盡管如此,當精英人物們一旦令人遺憾地推掉這一社會責任、龜縮一隅放棄應有的社會擔當而把自己混同於普通百姓草根的一員時,輿論對他們的質疑和指責雖在情理之中,但也同樣失去了百分百的正義性。道理很簡單,人們可以鄙視這幫人,但不能拔高道德標準去道德綁架他們,因為所謂精英人物首先是人,他們可以瞬間退化為一個個三緘其口的凡夫俗子。

 

客觀來說,由於當下互聯網的發達,民眾在許多重大社會事件上還是努力地發出了微弱的聲音。雖然微弱,但由於體量巨大,仍然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場壓力。假如沒有這樣的壓力,恐怕更多社會惡性事件連現在這樣的結果都不會得到,盡管與人們的期待值依然相距甚遠。

 

無需諱言的是,今天的民眾很多時候更像集體患上了健忘症一樣,不僅不對每一個罪惡持續地追根溯源,反而會很快忘得一幹二淨。或許由於國情使然。當各種突破社會道德或法律底線的奇葩事件發生後,常常被帶了節奏的社會輿論踩點轉換,猶如一場場完美人設的互動遊戲,這也成了導致大量社會公眾事件“爛尾”的原因之一。

 

在此必須申明,本文無意為那些在麵對邪惡時不吭一聲的冷漠看客們去做什麽辯護,隻是認為更應該受到譴責的不是好人的沉默而是壞人的囂張,更加應該聚焦那個使集體失聲的關鍵因素,即那個令壞人肆意作惡所仗勢的保護傘。簡言之,壞人之所以敢於囂張地作惡,其頭頂上一定罩著一把強權的黑傘,而好人的身後恰恰沒有站著正義的衛士。這就形成了一個正不壓邪的惡劣的生態環境。在一個惡不得懲善不得揚的地方,是不可能指望沒有所謂“沉默的大多數”的。

 

通常說來,在一個社會中壞人畢竟是少數。少數壞人之所以敢於在多數好人麵前肆意作惡,一定是社會環境出了問題。當人們看到一個地方有毒草在野蠻生長時,毫無疑問,那個地方一定是具備毒草野蠻生長的土壤。正確的做法是不僅要拔掉毒草更要鏟除孕育了毒草的土壤。

 

如果看不到這一點,隻是把板子反複打在有著人性普遍弱點的多數好人的身上,其結果勢必就會導致舍本逐末,讓助長壞人囂張氣焰那個更大的黑惡勢力溜出人們的視線之外逃脫罪責。

 

為什麽這樣說呢?因為當公民通過納稅把維護公平正義、扼製和打擊犯罪的公權力讓渡給公、檢、法這些社會公器時,它們本當義不容辭地兌現對公眾的安全承諾,而不是當犯罪發生時反手把責任推卸到手無寸鐵的社會大眾一邊。社會公器的瀆職所帶來的亂象沒有理由讓公眾買單。

 

04

 

對於“壞人的囂張是因為好人的沉默”這句話的否定,還緣於從以下四個視角的觀察結果:

 

其一,人性角度。

作為自然人,每個人都具有趨利避害的天性。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珍視和守護生命都是最優先的選項。保護自身免受外界傷害是任何一個生命體——包括植物——與生俱來的天然的本能。人類社會活動的終極目的也是為了人本身。所有的正義,最先要保障的是人的生命權不受侵害。所以,當一個人因為個體行為比如發聲,可能會將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境地時,選擇閉口便是自然而然無可厚非的。罔顧這一事實並假道義之名對多數人所謂“好人”為守護生命而保持沉默的任何發難都是反人性的。

 

其二,價值角度。

壞人的囂張和好人的沉默都是有前提條件的。壞人囂張是因為其一定擁有囂張的資本,好人的沉默是一定因為沒有安全的依靠。從當事者的角度看,壞人的作惡和好人的發聲都會止步於高風險的前提之下。換言之,當壞人認為作惡不會有嚴重風險的時候才會肆無忌憚地作惡;當好人認為發聲止惡不會有嚴重風險時才會站出來發聲。這種價值權衡無論是哪一方都會在其行動之前的做出考量——在掌握了暴力機器的壞人處於上風時,好人有時盡管數量居多,但由於力量對比懸殊,沉默也將是必然的結果。

 

維護正義就是維護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不受侵害。如果為了維護正義而需要舍棄生命,那需要維護的正義本身的價值一定是要大於一己之生命的,並且前提是他舍身取義去求取的目的也是大概率可以達成的。

 

試舉一例:假如某人看到有人落水呼救,此時某人選擇跳入水中施救落水者,毫無疑問他的這一行動本身是一種高尚的正義之舉。但是當這個人在對自身救人的能力如水性、體能等條件進行權衡後,發現自己並不具備施救落水者的能力,這時,放棄他將要采取的衝動的施救行為應是正確的選擇。他的這一選擇之所以是無可厚非的,就因為他準備采取的“正義之舉”明顯是承擔了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其結果不僅於事無補甚至還可能多搭進一條性命導致損失翻倍。反之如果他罔顧現實條件的不允許而奮不顧身地跳入水中,那他的選擇就是價值失衡,是失大於得的(這裏姑且不談采取解人危難的其他方式)。一命換一命的所謂“見義勇為”之舉並不值得稱頌。無謂的犧牲絕不該被點讚哪怕是出於所謂“政治正確”。寓言故事《國王的新衣》裏大聲說出真相的那個孩子,不是因為他的勇敢而是因為他不具備理性判斷的童言無忌。

 

還可以看一個正麵例子:這些年,曾頻繁傳出發生在一些小學或幼兒園門口的歹徒行凶傷人事件。事發過程中,多數情況是現場圍觀群眾能在第一時間紛紛站出來圍堵壞人製止罪惡繼續。這一方麵說明孩子們的生命價值更高一些之外,另一方麵也表明人們權衡了利弊關係,判定在場眾人完全有能力製服少數(通常情況下都是獨個歹徒)壞人。

 

其三,權利角度。

據說在美國法庭上,嫌犯出庭時都會聽到法警照例向他提示的一句話,就是“你有權保持沉默”。這句法庭用語應該是出於普世價值的人權理念,即:沉默屬於一個人的基本人權,即使是罪犯也同樣享有這項權利。由此可見,無論出於什麽樣的原因,沉默作為一項人的基本的自然權利不僅不該受到蔑視和詆毀,而且還應該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其四,道德角度。

“見義勇為”其實是一個很高的道德標準。對於個體素質參差不齊的普羅大眾而言,用等高的道德尺度來劃線是不切實際的。如果對大眾劃一條道德標準,隻能劃定最底線的基礎標準。受到安全威脅的人選擇沉默就是大眾的底線道德標準,理應得到充分理解和尊重。至於有“孤勇者”從“沉默的大多數”中挺身而出振臂一呼,那將成就一介受人敬佩的悲情英雄,但那是個人的價值取向而不應設定為大眾的道德標準。

 

在一個民眾安全感普遍很低的環境中,各種罪惡與醜行紛紛登堂入室。此時,多數人出於恐懼和自保而自我禁聲乃是迫不得已的無奈之選,特別是當“文字獄”同時大行其道的時候更是如此。

 

05

 

在我們剖析所謂壞人的囂張與好人的沉默二者的關係時,經常會想到魯迅先生的名言,即“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先生在其一生的寫作中一直痛心疾首地揭示和抨擊國民性格中的劣根性,包括怯懦、麻木、奴性、苟且、屈從、冷漠以及委曲求全、逆來順受等等,為除去民族性中的這些醜陋的糟粕,魯迅先生可謂泣血呐喊,不能不說對於一個民族建立正確的自我認知有著莫大的啟蒙作用。但是,如果把我們的民族性中的這些低劣品性放在曆史的更為宏觀的框架中來審視,它所形成的社會環境因素便顯影而出。

 

在兩千多年皇權專製的高壓統治之下,華夏民族大眾的一次次反抗都遭受到統治階級殘酷無情地打擊和鎮壓,動輒人頭落地甚至滿門抄斬。試問這世上有幾個國家有過如此漫長的、殘暴的對待本族國民的強權統治呢?在這樣的一個大背景之下,國民種種內向的、隱忍的甚至醜陋的奴才性格實在是不產生都難。如此一代代延續下來,這種劣根性已經滲透到了本族群的機體中,刻進了骨子裏。所以反複鞭撻所謂國民劣根性其實是一種並不明智的誤判誤打。

 

曆史反複證明,製度的改造必須優先於國民性的改造。如果沒有製度的革新,那些治標不治本的各種口炮、各種試圖改造國民性的手段等等,到頭來都將是竹籃打水,徒勞無功。

 

與魯迅先生痛打國民劣根性的思想相映照,美國學者漢娜·阿倫特也曾提出過一個著名的“平庸之惡”的觀點,她認為一個大的惡,都是由許多普通人用各種小惡疊加起來形成的,是他們在意識形態機器下無思想、無責任的犯罪,由此她把無數小惡歸咎於人性的弱點使然。

 

“平庸之惡”的觀點也像“民族劣根性”的說法一樣,都把人的惡念惡行指向了人性的層麵,雖然不無道理,但是都忽略了人性之惡產生的土壤。人性中的陰暗部分,是可以被誘發也可以被限製的,而製度因素或者環境因素對它的影響最大。事實上,人性之惡更多情況下隻是某個更大的惡的衍生物。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劉瑜老師曾一針見血地指出,所謂“平庸之惡”僅僅是表象,而造成平庸之惡的是“金字塔頂端失控的權力”。她說,小人物們的被動作惡不是個體的蒙昧,而是一個將他們互相連接的力量,這個力量就是頂部那個巨大的失控的權力。

 

不久前,在因新冠病毒疫情而采取的極端防控行動中,許多地方的民眾遭受了食物短缺、急病不能及時救治甚至火災發生時因被封家中而無法逃生等種種人道災難,其以防疫之名製造的人禍已超過了“疫情”本身給社會帶來的傷害。人們紛紛痛斥同樣身處社會下層的“大白”們毫無忌憚的違法行為。然而當突然有一天一紙解封指令下來後,所有的“大白”一夜之間便銷聲匿跡,社會立馬恢複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很明顯,“大白”們的胡作非為就是所謂“平庸之惡”,他們自然不能擺脫做惡的幹係。但是他們顯然是背後某個任性的權力的“提線木偶”,更應該被追討的是那個“失控的巨大的權力”。

 

一個社會現象的發生總有“源”、“流”之說。“平庸之惡”的觀點、“國民劣根性”的概念以及“沉默大眾”的說辭可謂如出一轍殊途同歸,都是把目光聚焦在了現象的“流”上而非“源”上。這種有意或無意的重“流”輕“源”的認知,其共同的疏漏就是有可能導致真正的罪魁逃逸。

 

結語:壞人的囂張和好人的沉默都是因為一個社會缺失了真正能夠維護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構建起一個真正能夠讓壞人不敢囂張、讓好人不再沉默的、能夠保障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才是最要緊的。與其不斷地指責“好人的沉默”和反複鞭撻“國民劣根性”,不如把目光投向形成“沉默大眾”乃至“平庸之惡”、“國民劣根性”的社會土壤上,著眼於創建一個先進的社會管理體係。唯此,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洗刷國民性中長久以來所形成的積垢,使華夏民族迎來洗心革麵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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