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仲章捐獻米友仁《雲山墨戲圖》(三)
沈亞明
[宋]米友仁 雲山墨戲圖卷(局部)
三、 捐 獻
鄭振鐸見了《雲山墨戲圖》,自然也是大喜。
父親對他說,你拿去吧。鄭振鐸說,慢!這是你的收藏品,先蓋個章再捐獻不遲。
鄭振鐸非常起勁,參謀印文什麽的。父親堅決不要留自己的名字或別號,回答說,如果要治印,就刻四個字:“還諸人民”!
關於“還諸人民”中的“人民”,父親這麽認為,捐給人民共和國,在公共博物館展示,“人民”就都能欣賞這幅古代名畫了。父親也與我討論過“還”字的含義,可我記憶有些模糊,分不太清哪是他講的,哪是我想的,日後有機會理清再說。
父親對在古人作品上留字留印鑒一向有看法,最後沒有鈐印題字,便交給了鄭振鐸。也無任何附加條件,隨鄭振鐸決定該給哪個博物館。父親覺得,他隻是替朋友、替國家辦成了一件他們辦不成的事,盡快交差,他的任務便完成了。
沒想到上海方麵不高興了,埋怨沈仲章捐獻得太快。原以為沈先生花大價錢買了名畫,總要留著把玩一陣子,按個印章,寫個“得畫記”什麽的。上海也知道沈仲章早有捐獻意向,還沒來得及遊說他,結果胳膊往外拐了。他們認為,鄭振鐸是文化部的人,中央偏向國家級別的機構,都在北京。果不出所料,該畫歸了故宮博物院,在北京{#12}。
上文提到,那年頭文物的主要買家是政府。政府是個籠統的概念,細分有各個部門,還有地方與中央。其他地方對古董不怎麽在意,某段時間的局麵是上海與北京競相爭購,有時因此而把售價抬得很高{#13}。
北京其實指的是中央,所以父親說,就是上海拿到了,北京真的想要,還是可以“調”過去的。但父親沒告訴我,最初去龔府索看小米畫卷的是哪裏派的人。父親以為都屬於“國家”,不分什麽“門戶”。我主要從父親角度敘述,治史者還可從其他層次解析,整個來龍去脈可能更加完整。
文化部接受捐贈後,準備頒發六千元獎金,鄭振鐸通知沈仲章,被回絕,這事前麵已提及。鄭振鐸又說,文化部計劃在上海舉行一個儀式,表彰沈仲章。父親無反應,“慶功會”不了了之。
父親說,鄭振鐸後來為別的事,請他吃了頓飯。據我了解,父親與鄭振鐸很熟,請客並不稀罕。但我仍想查一查有無任何線索,提示鄭振鐸為別的事宴請沈仲章,就算代表政府答謝他的捐獻。
我搜索鄭振鐸發給沈仲章的飯局請柬,目前找到兩封。光看信封上的地址,便知都不是1958年在上海。
一封請柬的收信地址是上海八仙橋青年會,那個住處原是鄭振鐸替沈仲章找的。是父親婚前的單身宿舍,據此便可推算應在1949年7月以前。再辨認郵戳年份為“卅六”,即1947年。其時鄭振鐸也住上海,信內寫“在敝寓約建功、巴金等數友便酌”。建功應是魏建功,同年魏也有信給沈仲章,有待對照排算日期。
另一封的收信地址是在北京的中國科學院招待所,信內“便酌”地點在西四。請帖用箋印有“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字樣,鄭振鐸與王冶秋並排署名。文物局正副局長一同出麵,也許就該是這一次?仔細想,父親並沒說鄭振鐸在上海請他,盡管我覺得如果在北京,父親會說明一下的。信封上有個“急件”章,但無郵戳,估計由人遞送。可惜信內落款隻有月日,沒有年份,內容極簡單,難以進一步推測。
簡言之,對父親說的可能與捐畫有關的鄭振鐸設宴,地點、時間和名義上的事由都不清楚,探討暫且到此{#14}。
回頭探索另一問題:父親捐贈這一古代畫卷,到底發生在哪一年?我以為,思考相連事件,也許有助於有機地解讀曆史。
褒獎狀的日期是1958年2月14日。據故宮博物院院史編年,1958年文物入藏中列有:“接受沈仲章先生捐獻南宋米友仁繪《雲山墨戲圖卷》1件、元代黃公望繪《天池石壁圖》軸1件。”
可是,至少《雲山墨戲圖》的捐獻,應在1958年以前。父親回憶,大概在1955年左右{#15}。
捐贈品沒馬上進故宮博物院可以理解,不議。鄭振鐸直屬文化部,如果1955年甚至1956年的捐獻,文化部到1958年再發褒獎狀,似乎太慢了些。但如果捐畫在1958年初,褒獎狀2月就簽署,沈雁冰的動作又迅速了點兒{#16}。因此起先我取父親記憶和官方記錄的中間點,猜測捐畫是在1957年。
暫安於自己“折中”之法,正打算結束這一小節,突然想起葉恭綽曾致信沈仲章,問及小米之畫。趕緊查看葉翁那封信,內中寫道:“聞年前得小米嬉春圖,此極難得。未知可得圖片一觀否?”
雖然葉恭綽所“聞”畫名不同,但沈仲章所得“小米”之圖,當是《雲山墨戲圖》。“圖片”二字應指父親翻拍的該圖照片。抗戰時父親在香港為印製居延漢簡版圖冊攝影,經費來自庚子賠款基金會,葉恭綽是在港管錢的。因此,他料定沈仲章攝有照片。
我還有個猜測,葉恭綽索看圖片而不提原畫,也許已知沈仲章捐獻之舉?要不然葉翁可要求,來京時能否把畫帶來共賞?
那段時間父親常去北京,僅在1956年秋季,至少兩次。一次參加全國音樂周,一次為陪同查阜西和沈從文考察西南做準備。還有,當他聽聞陳夢家等在編製居延漢簡圖冊,便親自把一批漢簡珂羅版圖片,專程送去{#17}。《居延漢簡甲編》“編輯後記”說:“我們從一九五六年開始整理這批資料”,而該後記成稿日期是1957年11月。算來父親不是在1956年,就是在1957年,為居延漢簡去過一次北京。
現在聚焦關鍵問題:葉恭綽在哪一年知曉沈仲章在“年前”得了小米之畫?仔細辨認郵戳,北京寄出與上海收到時間都有“56.12”字樣,即1956年12月。
這麽說,還是父親的記憶正確?
近年來我整理父親遺留資料,已經不止一次,發現父親的記憶比某些“正式”記錄更符合史實。官方文件難免做官樣文章,日期挪前推後倒也不必大驚小怪。另外舉個例子,中瑞西北科學考察團的瑞方團長斯文·赫定,以勤於日記著稱,出版了多本基於他即時記錄的著作。我注意到對某次會議的地點,赫定的早年記錄與沈仲章的晚年回憶不同。起先我盲目崇拜赫定,斷定是父親錯了。後來查閱一份當年會議記錄,驚歎父親的記憶力更準確{#18}。
《雲山墨戲圖》父親過手的時間不長。父親總說,他買畫、拍照、修複之後,“即刻”、“馬上”就捐出去了。這一係列環節緊密相連,我認為不該逾年。
而政府方麵,他們打算頒發獎金,籌劃舉行儀式,…… 簽署褒獎狀,看來花費了一些時間,直到1958年,才授予沈仲章一份正式記錄。這僅僅是對捐贈者的表彰致謝而言,父親當年並不在意。他對畫卷上交之後,在各級機關中的流程如何,包括故宮博物院何時接收,不見得清楚。因此父親敘及這些事件的時序間隔等等,也相對含糊。我也隻能提出疑問、推測和參考依據,深入研究還待專攻者。
(未完)
【注釋】
{12} 徐森玉之子徐文堪補充:“給北京還是歸上海,當時應有爭論。上海文博界大概多數主張留上海,但家父向無地域觀念,加上鄭振鐸的關係,故最後歸北京。”
{13} 父親提及,因南北相爭,有幅畫賣到“六萬塊”,可惜我忘了怎麽回事。我這麽想,要是我專攻這行,理應弄清楚了再公布。但正因我外行無力追究,對連帶出來的“題外”零碎信息,不提也許我不再想起,錄下可供別人參考。本文還有些若接若離的旁枝末節,也出於類似考慮,在此一並解釋。
{14} 陳君葆留有文字,提到他在北京赴宴,鄭振鐸做東,巧遇沈仲章。日後可對照有無關聯。
{15} 父親有次說買畫大概是1954或55年。徐文堪補充:“令尊有購畫捐獻的打算,可能較早(1952年左右),後經不少曲折,才得實現。”依此推算官方去龔府探問更早,較易解釋藏主初始心態。從計劃征集到記錄捐獻經曆多年,或與時局有關。
{16} 據孫峻峰,除簽名部分,褒獎狀文字是張珩(張蔥玉)筆跡。
{17}《居延漢簡甲編》(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科學出版社,1959,北京)“編輯後記”寫:“沈仲章寄來”。父親特意告訴我,不是寄的,是專程送去的。好像還說是坐飛機去的,聽口氣是交給陳夢家。估計1957年11月“編輯後記”定稿時,陳夢家自顧不暇。此事另題專議,但父親這一連串北京之行有助計算捐畫時間,提及備考。另外,我也希望學術界關注一下陳夢家對《居延漢簡甲編》的直接貢獻。
{18} 參見《沈仲章回憶斯文赫定片斷:采集品請運瑞典案》,《古今論衡》第30期,2017。
【編者按】
作者授權轉載。原題《還諸人民:記沈仲章捐獻米友仁《雲山墨戲圖》》,首刊於《收藏家》2017年第7期。現分四篇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