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之晨

心情記錄、讀書筆記、人生感悟、生活漫談。全部為原創,轉載請注明出處
正文

從雲南杜培武案談無罪推定

(2025-10-30 12:13:04) 下一個

杜培武是雲南昆明戒毒所的一個民警。

當年他的冤案轟動一時。

1998年4月22日,

昆明市路南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俊波與昆明市公安局通訊處女民警王曉湘被發現在昆明郊外的一輛昌河牌麵包車內被槍殺。

警方一時無法破案,就將王曉湘丈夫杜培武作為犯罪嫌疑人抓了起來。

杜培武堅決不承認殺妻,稱他們夫妻感情很好,且當天也沒有作案時間。

開始幾天警方對他還好,後來杜培武被測謊儀測定撒謊後,就對他開始刑訊逼供。

專案組將他反吊在審訊室的梁上,折磨了整整二十天,杜培武被毒打時慘烈的號叫聲響徹了整個大樓。

生不如死,求死不得,杜培武實在堅持不住,沒有殺人的他隻好認罪。

 

第一次開庭,

杜培武突然從內衣裏拉出血衣,向法庭指控警方刑訊逼供,他沒有殺人。

整個法庭大嘩,庭審無法繼續進行,庭長隻好宣布休庭。

一個月後,庭審繼續進行,檢方提供了十幾個專家證人,證明他有罪。

一審判決杜培武死刑。

杜培武不服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主審法官力排眾議,將其改判為死緩。

 

2000年5月,

昆明警方又破獲一起案件,以原昆明鐵路公安分局車站派出所民警楊天勇為首的搶劫殺人團夥犯下驚天大案,先後殺害19人,搶劫錢財無數。

主犯交代,上次王俊波、王曉湘兩人是他們殺的。

隨後警方在楊天勇家的保險箱找到王俊波的佩槍——七七式手槍。

26個月後,杜培武無罪釋放,重獲自由。

如果沒有楊天勇案件的破獲,杜培武將牢底坐穿。

 

杜培武這個冤案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公檢法機關有罪推定的結果。

值得深思的是,我國法律是規定無罪推定的,但在現實中卻往往走樣。

無罪推定最早是意大利刑法學家、啟蒙思想家貝卡利亞提出來的。

西方黑暗的中世紀將有罪推定發展到了極致,無數人在黑暗的司法中碾轉溝壑。

貝卡利亞無限同情這些受苦受難的窮苦人,

他認為,一個人有沒有罪,應由指控他犯罪的人提供證據證明,在沒有證明他有罪之前,應推定無罪。

從此無罪推定慢慢成為民主國家的一個司法原則。

美國有個著名的米蘭達警告,即警方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製措施時,會告知對方,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對警方陳述的每一句話將成為呈堂證供。

無罪推定不僅僅是個口號,也不僅僅是個理念,它是法治社會保障人權的一個重要製度。

確立無罪推定製度,公民從源頭上就有權拒絕自證其罪。

這樣,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偵查機關、公訴機關或者自訴人承擔。

為了保證無罪推定的落實,西方國家司法製度往往從程序上作出保證與規定。

 

美國世紀大案“辛普森殺妻案”之所以美國公訴機關最終敗訴,就是因為辦案人員在調查取證時違反法定程序,將原本應該將在犯罪現場帶回警局的血樣帶到了辛普森家裏,並參與了對辛普森家的搜查,由此不能排除警方栽贓陷害的可能性,使警方所采集的證據失去了唯一性,法庭裁定這些證據不能作為辛普森有罪的依據。

美國有個毒樹之果有毒理論,具體是說,司法機關通過不正當程序取得的證據,即使這些證據是真實的,也不能將此作為被指控人犯罪的證據,因為司法機關調查取證這個行為在程序上是違法的,也是有害的,從總體上最終是有害人權保護的。因此堅持程序正義,為了保障無辜的人不受追訴,他們寧願錯放一千個壞人,而不願冤枉一個好人。

所以辛普森被無罪釋放。

我國有二千多年封建曆史,漢民族的曆史文化心理一直有個概念:法律是針對老百姓的,官府是用來管民的,一旦官府找到你,不管什麽事你都得老老實實交代。

當代中國經過這麽多年的普法教育,許多人的法律意識大大提高,但是有些司法人員的特權意識根深蒂固,對每個被指控舉報的人都戴副有色眼鏡,作有罪推定。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近年雖然規定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規定刑訊逼供所得證據不得作為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依據,但如何證明偵查機關刑訊逼供,犯罪嫌疑人很難證明。

再說杜培武,如果後來楊天勇案沒有意外破獲,他很難洗脫罪名。

所以說法治中國,任重而道遠。

現代法治,通俗來講,不是用來治民,而是用來治官。

官,法無授權不可為,民,法無禁止皆可為。

治官最要緊的,就是預防公權力的濫用。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