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王誌安的印象一直不錯,但我覺得這次王誌安發的長文辯解,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是離婚的問題。按照王誌安的說法,李汀是有嚴重抑鬱症的。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患難夫妻,王誌安應該更多的給對方以關懷,而非離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王誌安是很冷酷的。
第二,王誌安在長文中提到了李汀原生家庭問題。這個是不應該提的。因為原生家庭是無法改變的。用無法改變的曆史情況來評論對方,是一種歧視。這段話看似平淡的陳述,實際上也是對李汀非常冷酷的攻擊。
第三,王誌安將李汀的抑鬱症說成了精神分裂症。我在很多場合都講過,實際上沒有抑鬱症這個病。當年某醫藥公司發明了治療抑鬱症的藥品後,擴大了對抑鬱症的宣傳,將一個人正常的抑鬱狀態,說成了抑鬱症,然後開始服藥治療。一個人有時或經常處於抑鬱狀態,是正常的。真正從來沒有抑鬱過的人,才是精神不正常的人。例如唐氏綜合征患者、精神分裂症患者等,他們從來不會抑鬱。動物也沒有抑鬱症。醫學上有一種病叫狂躁抑鬱性精神障礙,這是精神病的一種,但是發病率很低,同那些生活上完全能夠自理,可以正常工作的所謂抑鬱症不是一回事。李汀實際上沒有抑鬱症,隻是精神上有時處於抑鬱狀態而已。而王誌安將這種所謂的抑鬱症說成了精神分裂症(他暗示有精神分裂症的症狀),這太過分了。也說明了王誌安夠狠的。
第四,正常的夫妻,即使非常相愛,女人也有時會出現歇斯底裏的情況,這是女性生理因素決定的。男人的寬容與溫情,可以讓這種狀況盡量少的出現。但反之,如果一個男人想讓一個正常的女人歇斯底裏,那太容易了。王誌安與李汀的情況,我不了解。但是,如果王誌安想讓李汀發瘋,然後在以李汀發瘋為依據對李汀進行指責,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王誌安可能有理,但的確是太狠了。對待一個與自己有床笫之歡且有了共同孩子的女人,沒有必要這樣狠。很多人批評中國人,說中國人重人情,而不重法律。其實,我覺得很多事情,不是法律能夠涵蓋的。
我看到有個網友的評論說:窮則誌民,達則誌安。這是將鐵鏈女的丈夫董誌民與王誌安進行比較。鐵鏈女是真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董誌民至少沒有拋棄她。李汀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卻被王誌安拋棄了,還被說成了精神分裂症。
實際上廣大女網友應該認真讀一下王誌安的那篇文章。讀完之後,可能會對自己的老公產生感激之情。
好可怕的觀點,用鐵鏈拴著的不拋棄!
這人自己的原生家庭也沒好到哪去吧?這人能在網上混出來,網上這些人是怎麽回事兒,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