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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場看到一個毛利人的大家庭,(最早登陸新西蘭的人種)。從男主人身上的皮裙可以輕易的判斷出他們的貴族身份。看著他們身上的tattoo, 聽著他們帶有濃重毛利口音的英文,忽然,有一種久違的親切。
可是,這種親切,維持的時間很短。
他們旁若無人的喧嘩很容易讓周圍的人有點不開心;
他們每人一雙的並不整潔的Jandals拖在地上發出的聲音很響,於是人們更加容易看到他們的不整潔;
他們蓬鬆的頭發從不肯馴服,所以顯得雜亂埋汰;
他們身上的tattoo 很顯赫,總容易讓人聯想到“叛逆”;
他們隻佩帶巨大誇張的飾物;
他們巨大的身形和舒緩的行動像一個symbol ,似乎是在標識著全民族的懶惰。。。。。。
他們,無疑是粗獷的。而我們,無疑是喜愛精致的。
即使,他們幾乎永遠快樂真誠,永遠笑容滿麵。
所以,我們依舊哈韓,哈日,所以,我們隻喜歡法國人的優雅,也所以,我們不主動接近土著,不願意和黑人或墨西哥人親密為伍。
這,無關歧視,更多的,也許是因為我們是一個喜愛精致的民族。
你咋就能把文字駕馭的這麽好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