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期一周的停火結束後,以色列又恢複了對加沙哈馬斯的攻擊。其中給地道灌水戰術的運用, 考慮到加沙的沙漠地貌環境, 確實說得上新奇,估計這也一定大出哈馬斯的意外:要知道這是 幾百公裏的地下工程啊,這也能行?!
所謂出人意表每收奇功, 還真行! 這不, 已有大量哈馬斯“勇士” 全沒有了過去凶煞模樣, 竟然溺鼠般浮出了洞口投降了。 搞怪的是這些人都能一個個養得肥頭大耳, 看來地道裏的營養供應一定很充足!—— 我們大概由此可以找出加沙平民為什麽那樣窮困的某些原因了!
不過, 放開這一點不談, 看這些“勇士”白晃晃的赤膊坦腹、不細看頗像一群褪毛豬的圖片,其效果還真有一點 令人忍俊不禁 。
(圖片選自網絡)
一些反以色列的哈粉說, 出於自衛目的以色列, 如今卻深深侵入加沙, 這就意味著操作過界, 違背了戰爭法!而哈馬斯組織, 因為並不屬於國際法認定的國家實體, 卻可以不必遵守國際戰爭法。
這種 昧著良心為強盜詭辯的嘴臉令人作嘔。 哈馬斯雖然在技術上並非國際法認定的國家行為者,但作為非國家行為者,也必須遵守國際人道法,這是所有非國家行為者必須承擔的人道和法律義務。所以, 哈馬斯所發動的針對平民的血腥襲擊,以及它卑劣怯懦的綁架醫院、綁架平民做自己的人肉盾牌的行徑, 表現出的都是徹頭徹尾的典型的恐怖主義的強盜本色,這是對人類價值觀的徹底踐踏,絕對不能被接受或容忍。在這一點上含糊囁嚅、夾纏不清甚至給予同情的人, 要麽是因為愚蠢而尚沒有能力具備人類的基本道德觀, 要麽就是心懷鬼胎。
而麵對來自於哈馬斯的恐怖襲擊,以色列有著國際戰爭法賦予的絕對的自衛權,這種自衛權包括 他們可以越過邊境進入加沙 ,他們有權開動坦克以及采用常規戰爭的一切手段,攻擊在進軍中可能構成威脅的所有障礙。 這是正義戰爭的慣例, 如果連這都想不明白,請複習二戰中盟軍打入德日境內的曆史。
當然, 以色列國防軍的反擊也必須遵守國際社會公認的國際人道法,這對國家軍隊是不言而喻的常識。 因此, 以色列軍隊必須盡最大努力把保全平民的生命和財產做為考量戰爭最重要的著眼點, 即以色列國防軍在加沙的所采取的一切地麵和空中打擊,必須是實現其合法軍事目標所不可或缺,這就是馬爾頓斯戰爭條款的人性法則, 在這個意義上, 軍人才談得上他們常奉為圭臬的“為榮譽而戰”。軍人作戰的榮譽, 從根本上說並不是為了某個團體、某個集團甚至某個國家, 而是為了 整個人類根本利益所係的命運、 為了人類的人性和良知而戰!這才是軍人流血犧牲的榮譽所在。
因此, 要遵循現代戰爭懲惡揚善的宗旨, 文明之師就必須嚴格把握人道的準則。 而隨著人類文明的提升,戰爭的人道準則也在不斷提升著高度。
比如,二戰中, 盟軍對日、德國土投放的炸彈, 尤其是最後在日本本土投放的兩顆原子彈, 造成了數十、百萬的平民傷亡, 這在20世紀40年代是合乎戰爭法的, 因為當時的國際法並未明確規定戰時此類行為為非法。
但在時間快進七十年後的今天,世界已經改變。 今天的戰爭就 必須接受《日內瓦第四公約》的全麵約束。所以, 那些認為因為加沙平民大都是哈馬斯的擁躉,所以他們並非無辜,即使以色列造成誤傷,也是所所應承受之重的觀點, 就失去了正義的根據。
這就是說, 即使那些加沙平民同情哈馬斯,比如, 一位母親明明知道自己的兒子是哈馬斯戰士而給予親近和支持, 隻要這位母親沒有對以色列軍人造成致命的威脅, 就不能因此把戰爭手段施加於那位母親, 原因很簡單, 就是因為他們不是戰鬥人員, 而隻是平民。 現代的戰爭法對此規定得 非常明確, 你要麽是沒有參與敵對行動的平民,要麽就是參與敵對行動的戰士,二者之間並無可以模糊的中間地帶。
相反, 如果因為加沙地帶的平民基本上支持哈馬斯,就認定他們是合法攻擊目標,那麽以色列的攻擊就失去了戰爭正義, 這是因為, 哈馬斯10月7日的恐怖攻擊, 也正是基於這樣的理論。 恐怖主義之所以能夠坦然無慚地實施恐怖行為的重要理論基礎, 就是他們認定敵對國, 比如所有在以色列的猶太人,都是合法攻擊目標,而不僅僅是那些目前穿著製服的敵對國的軍人。
而如何有效地指出哪些人是化妝成平民的暴徒, 卻是以色列要實現禮庭掃穴哈馬斯目標所要麵對的最大困難。因為, 如果以色列做不到這一點, 就完全有可能, 在“人道主義”通道撤離加沙的巴勒斯坦人,非但不會結束哈馬斯及其構成的威脅,反而會在約旦河西岸和其他地方引發更加激進的巴勒斯坦運動。
隨著戰爭死亡人數的增加,不僅伊斯蘭世界抗議以色列的聲浪越來越響, 國際社會要求全麵停火的呼聲也開始變得愈發焦急,12月8日安理會美國以1:13否決停戰提議的一幕,就是這種事態的證明。 不得不說, 這確實讓掌握著戰爭主動權並期待用這場戰爭徹底消除哈馬斯威脅的以色列,麵臨著若幹國際性的人道主義困境。
對這些困境的應對, 將決定著以色列會以什麽樣的方式結束這場戰爭。 如果以色列不能在近期內取得決定性的勝利,(這種可能性仍是很大概率存在的, 也是文明世界所最期待的) 而是讓戰爭長期化,則美國可能不得不與沙特阿拉伯以及其他與美交善的阿拉伯國家協調, 而敦促以色列停戰、並重啟談判,以建立一個有生存能力的巴勒斯坦國並與主要阿拉伯國家實現和平。因為很顯然, 戰爭長期化會不可避免地破壞以色列和埃及、約旦之間的長期和平協議,以色列與沙特阿拉伯在戰前就要達成的和解也會泡湯,讓盼望著越亂越好的伊朗反而成為贏家。而這是美國和以色列所都不願意看到的。
當然,達成和平的解決方案一定會是痛苦的,需要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做出犧牲。 這肯定會涉及拆除約旦河西岸的猶太人定居點,並放棄“從河到海”建立巴勒斯坦國的夢想。 但盡管此類讓步可能會讓相關方感到痛苦,這畢竟隻是大局中的細節 。對以色列而言, 要達到讓以消滅以色列為宗旨的哈馬斯理念從此沉寂,也確實需要國際社會包括阿拉伯社會的支持和諒解 。
應該說,對結束哈馬斯和伊朗的極端宗教的種族滅絕威脅而言, 哈以戰爭為美國和中東各國政府確實提供了一個機會。 希望世界為此付出的代價不要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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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現在隻有極少數邪惡者還把弱肉強食、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內這類社會達爾文主義奉為圭臬,因為它忽視甚至踐踏了人類社會更廣泛的價值觀和道德原則, 為所有關注人權和尊嚴、致力於建設公平、平等、包容社會的善良的人類所不齒, 因此, 哈馬斯及其種族滅絕主張早就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形勢很明顯, 被以色列吊打的哈馬斯的滅亡也許就在以色列下一次的進攻之間,即使僥幸苟延, 它在國際世界也隻能殘喘於人類的唾棄中, 總之, 它最後的覆滅已經不遠, 即使是現在的老年人們,也十有八九會看見那一天!
哈馬斯成功地達到了戰爭的結果,讓世界意識到巴勒斯坦人的處境,因此客觀上已經贏了戰爭,畢竟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政治目的是否實現是終極的判斷戰爭結果的標準。
而以色列落到了全世界人人喊打的地步,沒人同情,甚至二戰中經受的苦難也一同失去了獲得同情的意義,因此在政治上是很大的失敗,再也無法恢複。
客觀上講,這場戰爭對以色列是亡國滅種的威脅,以色列也確實意識到,但選擇了錯誤的戰略,失去了曆史上最好的確立以色列是受害者的在阿拉伯世界的機會。
而以色列被包圍在阿拉伯世界,也就意味失去了和平的機會。一個小國,哪怕再強大,在一個不友好的環境下被包圍,生存成本是極高的。
這件事類似911,如今說本拉登的911摧毀了美國帝國是不過分的,曆史書未來也會這樣寫。
就是因為對抗的方法選擇錯誤,讓美國從此走上了無法停止借貸的路。
這場戰爭後,以色列大概率會走上曆史上南非的結局,被世界孤立,那麽亡國滅種就是可能。
至於哈馬斯的恐怖主義,在於對詞匯的定義,曆史上弱勢抗爭無一不是采取恐怖主義的模式,因為這是唯一有效的方式。既然政治是戰爭的目的,政治也不僅僅是戰爭,而是社會很多方麵,那麽超出常規戰爭的範圍也就是必然的,墨菲定律已經解釋了。
人類做選擇是基於成本,恐怖主義也是同樣。
人類需要認識的是恐怖主義產生的原因是什麽,如果沒有發生恐怖主義的可能,按照墨菲定律,也就不會出現恐怖主義。
因此必須理解恐怖主義的發生原因。在以巴問題上,這個原因不難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