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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末,江西豐城發生了一起令全國上下都為之震動的慘案。當地農民集體鬧事,最後竟然引發了嚴重的群體事件,死傷慘重。
鄉政府被憤怒的農民占領,鄉長被抓住,從二樓扔下摔得血肉模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起慘案竟改變了我國近代曆史的走向。
一、豐城慘案
1999年,豐成當地的農民做出了一件驚世駭俗的大事。當時江西境內農業稅種類繁多,但中央已經明確指示要減輕稅負,不能再給農民加碼了。
一個農民聽到政策非常興奮,他把中央的相關文件搜集整理起來,找來了江西省的相關政策,將這些寶貴的資料散發給其農民,告訴他們地方政策存在不合理之處,鼓勵大家集體到鄉政府表達訴求。
有了政策撐腰,麵對前來征稅的工作人員,當地農民說話也硬氣了很多,他們表示不會再繳納不合理的稅賦。農民們不合作的態度讓鄉鎮府很惱火,立刻抓了幾個領頭鬧事的,送到“學習班”進行思想教育。
但就在學習班上出了問題,不久傳來消息,被帶走的農民死了。家屬們群情激憤,吵吵嚷嚷湧到鄉政府討要說法。但工作人員態度生硬,導致矛盾再次激化。他們不僅沒對這起事故做出解釋,還直接驅散了家屬。
當地村民都聽說了這個消息,頓時怒不可遏,十裏八鄉的農民全部集中起來,要為死去的人討一個公道。這一來可不得了,數萬人浩浩蕩蕩直奔鄉政府。他們揮舞著手中的鐮刀鋤頭,衝進去就是一頓亂砸,用這種方式發泄心中的不滿。
當時鄉政府隻有幾十個工人員,鄉長和另一個幹部被憤怒的村民抓住,直接拖到了辦公樓二樓。這時的農民已經喪失了理智,滿心滿眼都是仇恨。他們不顧鄉長的苦苦哀求,把兩人逼到陽台邊,狠狠推了下去。
隻聽見樓下傳來一陣驚呼,鄉長兩人摔折了骨頭,滿身是血。但此時還有呼吸,憤怒的農民不肯罷休,又把他們拖到鄉政府外的空地上,當場挖出一個深坑,將兩人推進去要活埋。
鄉長滿臉驚恐,他感到了死亡近在眼前,不停道歉,哀求村民放他們一條生路。農民鐵了心要報仇,一鏟鏟黃泥落在鄉長頭上身上,不多久他們就被完全掩埋了。
鄉派出所聽到了消息趕來維持秩序,暴怒的農民立刻將仇恨轉移到了所長和民警身上,他們將警員團團圍住,不由分說拳腳相加,很快就有兩人被活活打死了。
為了示威,農民將所長的屍體拖出來,綁上繩索倒吊在村裏最高的樹上。鮮血順著屍體的頭部不停往下流,很快樹下就積起了一攤血水。
唯一幸運的是黨委書記,他聽到消息後立刻撤離,坐一個老師的摩托衝出混亂的人群,逃到了縣裏。
二、製止暴亂
省政府很快聽到了噩耗,連夜派出人員趕來處理。大量警力源源不斷增員鄉裏,失去理智的農民也漸漸清醒,開始三三兩兩地散開了。主要參與殺人虐屍的幾個人害怕被判刑,立刻逃進了附近的深山老林。
這件事上報到國務院,引起了全國震驚。國務院意識到事態嚴峻,立刻和當地政府開了視頻會,安排接下來的工作。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後,中央下達了重要指示,各地必須立刻停止強征農業稅。
毫無疑問,這起暴亂的起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征稅時手段粗暴,完全不顧及農民的死活,這才引發了群體性事件。
根據經曆過那個時代的人回憶,一些基層幹部為了完成任務,直接將農民家的耕牛牽走,有的則扒開豬圈用生豬抵稅,沒有牲畜的家庭,直接把家裏的存糧一掃而空。
當時農村的問題主要有兩個,因為經濟原因,糧食的收購價格很低,導致很多人辛苦耕作一年,換來的收成還填不飽肚子。
另一個原因就要考慮當時的政策環境,那時基層的計劃生育抓得很緊,一旦發現超生,罰起款來絲毫不留情麵。一般情況發現一個就要交5千多,對很多家庭來說簡直是雪上加霜。
這就導致很多農民食不果腹,餓得皮包骨頭。有的實在交不起稅,被逼得沒辦法了,隻好自殺。那時農村自殺的方式有幾種,上吊、投水、喝農藥。
在豐城事件之前,有一些農民將征稅不合理的情況向上反應,但寄出去的信件都石沉大海,有苦無處訴的農民唯一的解脫方法就是自殺。
豐城暴亂還有一個時間節點,當時臨近下半年開學,農民家的孩子都要交學費,據說當時又漲了學費,幾個因素湊到一起就釀成了豐城慘劇,當然,這隻是壓垮毛驢的最後一根稻草。
豐城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這裏居民很多,常住人口大概130萬,有什麽消息口耳相傳,大家立刻被調動起來,場麵就很難控製。
事件發生後,大量武警被調派到這裏維持秩序,大亂之後的鄉政府滿地狼籍,外麵站滿了軍容整肅的官兵。對於當時的暴力事件,很多農民事後也清醒過來,感到很後怕。
豐城事件發生後,中央也開始反思,並積極采取了補救措施。後來江西作為試點,第一個取消了農業稅,農民的反應非常好。2006年,農業稅徹底從中國消失了。
三、近代農業稅的變遷
歸根究底,豐城慘案本質還是當時農業稅設置的不合理,再加上征收方式過於粗放,最後積重難返鬧到不可收場。但這裏就有個問題,農業稅從古代沿用至今,它是怎麽走到今天這個地步的呢?
在滿清王朝垮台後的民主革命時期,農業稅就開始受到衝擊。上世紀30年代,農村地區正在進行轟轟烈烈的土地革命,農業稅也得到了相應調整。當時指導方針是打倒剝削階級,所以主要是向地主征稅,號召富農捐款,貧困農民的負擔就減輕了很多。
但對於普通農民,農業稅還是要繼續交,不過有了繳費基準。必須在保障貧農生活基本生活水平後,按照條例征收。在此基礎上,各根據地還積極減輕稅負,雇農等特殊人群還可以享受免稅優惠。因此在當時,受到革命的感召,很多農民都是主動繳稅。
抗戰爆發後,為了團結更多的有生力量加入革命,根據地對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對地主也實行了稅收減免。當時的原則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根據各自財力情況繳稅。
同時繼續堅持對貧困農民的優待。在當時的革命區,貧農繳納的稅款占總稅收的7%,地主則占到了70%,可見其中的差距懸殊。
日本被打跑後,解放戰爭開始了。越來越多的國統區成為了解放區,在這些地區繼續推行以往的稅收政策。
舊的解放區又出現了新的變化——土改。當時的問題就從消滅剝削階級,轉化成了如何在農民內部合理分配,即處理好貧農和中農之間的稅賦分配。這一時期的稅收改革也為建國後的農業稅製定埋下了伏筆。
建國後,全國所有地區都必須統一管理,不能再分區分地各自為政,所以農業稅也進行了重大調整。50年代頒布了暫行條例,納稅單位按照“戶”來統計,不再是原來的人頭稅。當時新的解放前還存在一些出租田,對這些曆史遺留問題也進行了專門規定。
這時又出現了新情況,人多地少就必須開墾新的田地,所以國家鼓勵農民開荒,這些被開墾出來的田地在一段時間內是可以不交稅的,這極大地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為了鼓勵農業生產,農村地區明確規定隻收生產稅,其他農副產品交易都免稅。隨著經濟發展,舊政策開始拖後腿,農業稅又進行了一波調整。
1958年中央出台了相關條例,首先明確了公民繳稅的義務,然後對納稅主體進行了劃定,除了農民個人,農村合作社、有相關收入的企事業單位,甚至部隊和寺廟都需要繳稅。這則文件的問世,也反應了當時農業發展的真實情況。
從誕生以後到2005年廢止,這則文件在農業史上一直發揮著重要影響。中間雖然有過細節調整,但大的綱領始終沒變過。
說起農業的範圍,很多人可能要忽略畜牧業,其實它占農業中占也不小。但在我國從事畜牧的很多都是西北的少數民族,所以結合民族政策,牧業稅的征收情況比較寬鬆,也會享受適當的優惠減免。
在近代農業稅中,統購統銷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存在。50年代是發生了糧食危機,國家糧食入不敷出,購入和銷售的數目嚴重脫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就確立了這項製度。所謂的“統購”就是政府按照特定價格從農民手裏買糧。
但後期政策執行不到位,購買數量大大超過實際產量,價格也偏低,讓農民的利益受到了很大損害,所以這項政策後來就取消了。
政策要符合老百姓的利益,也要隨著情況變化而及時調整,這個道理領導幹部應該謹記在心,豐城案件的慘痛教訓發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