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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人遇到的不公
明天完全可能降臨到你的頭上
文|一粒青鹽 圖|pexels
孟德斯鳩說:“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因為對一個人的不公,所顯示出來的是製度的邏輯。這種邏輯,可以用來對待所有人,無人能保證自己幸免。”
製度與法律是社會公平公正的重要導向,對一個人的不公,其實就是對製度的破壞,製度遭到破壞的後果就是所有人都將失去製度的保護,無一人能幸免。
尤其是那些顯而易見、明目張膽的不公,甚或將守法守規則的人加以治罪,欺負老實人,這就是公然蔑視法律、權利、公正、良知,這樣做出的裁決或結論,就是對社會和大眾的公然挑釁,威脅到的是每一個遵規守法的人。
今天他人遇到的不公,明天完全就可能降臨到你的頭上。
正如海明威所言:“所有人其實就是一個整體,別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不要以為喪鍾為誰而鳴,它就是為你而鳴。”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卻很少有人明白或願意承認這樣的邏輯。大多數人在麵對別人遭遇不公正待遇時,並不感到憤怒和厭惡,更沒有勇氣站出來呼籲和呐喊,而是選擇沉默和回避,這就是王小波所謂的“沉默的大多數”。
更有甚者,當看到別人遭遇不公時,不少的人會迅速排隊站位,站在強勢的製造不公正的一邊,趨炎附勢,把得勢的一方認作臨時“主子”,搖著尾巴,伸出舌頭,流著哈喇子為剛剛認下的“主子”搖旗助威,一起譴責、壓抑,乃至詆毀正在遭遇不公正的人,幸災樂禍,架秧子起哄,不嫌事兒大。
也有人是默默念佛,從別人正在遭遇的不公中,深切感受到自己的僥幸。
還有部分人會選擇落井下石,狗攆下坡羊,趁機舉報或報複被打擊的人,用以顯示自己的聰明和正確,從中分得一杯羹。
更多的人,信奉的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鴿子不管水咕嘟”的信條,對他人的痛苦無動於衷,光榮地成為一名麻木的圍觀者。
一些所謂的智者,會把別人遇到的不公,別人的苦難,視為自己的人生教材,從中吸取教訓,變得更加圓滑、世故,沒有正義,失去尊嚴,成為毫無原則的當代人。
世態炎涼,讓我們不得不想起馬丁•尼莫拉的那首懺悔詩:
當納粹來抓共產黨人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當他們來抓猶太人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當他們來抓貿易工會主義者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貿易工會主義者;當他們來抓天主教徒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是新教徒;當他們來抓我時,已經無人替我說話了。
顯然,沉默並不能推動社會製度的進步,也不能保你一生平安,甚或會給你帶來致命災難。正如《易經》所道: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我們都應“安不忘危”。
其實,任何國家的法律製度,都不是一天就能完善的。孟德斯鳩認為,法律與自然地理環境、宗教、風俗習慣、人口、貿易等多種因素存在千絲萬縷的關係。所有這些因素最終影響的是一國、一族的法律精神。從立法到執法,反映的都是一個民族法律精神的真實水平。
人民敢於為正義而鬥爭,是完善法律的重要反饋過程。沒有這樣的反饋,法律就是自上而下的法律,是死的法律,是注定會釀成悲劇的法律。覆巢之下無完卵,那怕一直信奉沉默不招惹是非的你,大概率也會成為這個悲劇中的角色之一。
法律不僅是人類社會的治理藝術,法律的深處,蘊含著對人類有限性和人性幽微的深思。法律不僅讓一切權力在規則下運行,對我們所有人而言,更應是一種處世哲學。法律與哲學融會貫通,聚焦的是法律底層的精神和價值基礎,那就是一個人在多元社會的現實中應該堅守怎樣的基本價值,如何構建“三觀”。
所以,當看到別人遭遇不公時,為別人發聲,就是為自己發聲,即使我們沒有勇氣站出來,那也不要去指責和嘲諷那些比我們勇敢的人們。
因為,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不要以為喪鍾為誰而鳴,它就是為你而鳴。
會天道,人道者也,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遇見,怦然心動,於是惺惺相惜,我們一起讓生活變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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