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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在精神病醫院裏,還有許多的“李宜雪”

(2025-01-09 17:06:01)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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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病醫院裏,還有許許多多的“李宜雪”!

焦太郎日記 2024年12月27日 04:39

我是一名精神科醫生,手裏管著20多個病人,偶爾會有人出院或入院但總體變化不大。這些病人來源複雜,有的是闖了禍被報警抓進來的,有的是胡言亂語被家裏人“騙”進來的,有的是養老院裏表現異常的老年人,有的是街上無名無姓的流浪者。他們大多在醫院裏住了很久,短的三五年,長的已經住了幾十年,也許他們的第一任管床醫生已經退休,而他們依然沒有踏出醫院大門一步,隻是從普通精神科搬進了老年精神科。

李宜雪的經曆是我近一兩個月才從網絡上知曉的,而“如何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卻是從業之初就有的疑問,當時隻當是同事之間的玩笑,答案五花八門,也沒有人真正當作一回事,但一旦認真嚴肅的思考起來隻會愈發感覺恐怖——沒有辦法證明!

並非技術上達不到,在精神醫學領域其實有“詐病”的診斷,針對的是想要偽裝成精神病人獲益或逃避懲罰的一類人,有經驗的醫生想要識別並不十分困難,但極少有醫生有勇氣作出這一診斷。因為證明“有”隻需要找出一處異常,而證明“沒有”卻要排除所有的例外,對於主觀性很高的精神疾病而言,其困難程度更是呈幾何倍增加,更麻煩的是其中蘊含的風險。試想一下,一名患者前一天被診斷“沒病”第二天卻自殺了,這對於經診醫生來說就是一場災難。可見對於醫生來講診斷“無病”都異常艱難,更遑論患者本身?

精神病醫院不是監獄,但有些方麵卻“更勝一籌”。損壞一處路燈可能麵臨罰款甚至數日拘留,但如果被送進精神病醫院很可能被關數年,對於沒有家屬的人來說更是近乎判了無期徒刑。當然,被警察送來的人中多多少少都有些精神異常,經過治療其中少部分人可以恢複大部分社會功能,他們並非人們想象中那樣瘋瘋癲癲,而是和我們一樣可以正常溝通交流,有著正常的情感,也並非每個精神病人都有暴力傾向,他們是幸運的也是不幸的,因為越是“正常”就越是渴望自由,也越是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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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查房他們總會圍上來問我:“焦醫生我什麽時候能出院啊?”而我也總是兩手一攤答“我也不知道啊,出院要有人來接的。”按照規定,非自願住院的患者出院必須有監護人簽字,但並非每個家屬都願意把患者接回去,相對於把“麻煩”留在家裏,在住院費用大多能用醫保覆蓋甚至由政府支付的情況下,很多人更願意把“麻煩”放到醫院,而那些沒有家屬的病人想要出院隻能奢望警察同誌來接。

一旦打上“精神病人”的標簽就成了弱勢群體,不幸者人身自由權甚至生命健康權都無法得到保證。從業以來有很多次想為這些人做些什麽,但最終都以一段類似的對話結束——“你好,你們之前送來的病人情況基本穩定了,打算什麽時候來接呢?”“你確定他已經達到出院的標準了嗎?你能保證他出院後不會發毛病嗎?你能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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