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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裏上帝一共殺死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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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文宇 聽啊讀書課 2021年05月09日 20:00

 

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恒。(和合本《馬太福音》10:28a;後引經文皆為和合本)

 

《聖經》記錄了人類整體從起初到末後全部曆史,因此,曆史學者以耶穌基督出生作為現代公元紀年基礎。就史學理論而言,今年是耶穌基督降世第2021年;當然,人類難免犯錯,所以這個理論時間記載,事後驗證惜有差池,詳見另文:《〈聖經〉講“神話”嗎?》

 

至於人類個體從起初到末後全部曆史,說白了,就是一個人從生到死的完整經驗,也是每個人都應當思考的重要問題。因為我們大都聽說過,自己是在什麽時候出生在哪裏;但卻一定都不知道,自己最終將會如何死去,就難免常常放心不下。帶著如此思考閱讀《聖經》,尤其舊約部分,很難不注意到一個事實,即上帝常因各種原因殺人,方式多樣,或借自然災害、或借戰爭、或親手以神跡直接擊殺。讀者心中難免疑惑:上帝為何殺人?上帝一共殺死了多少人?我會不會莫名其妙被上帝殺死?上帝會否誤殺?在探究這些深奧問題之前,不妨先從較淺顯問題入手:人類曆史至今一共有多少人?借助現代科學,比如統計學,可窺一二。

 

人口參考局(Population Reference Bureau),一個位於美國的非營利組織,熱衷於給出這一問題的答案。其截止2011年最近一次統計,結論是1080億。作為參考,據聯合國統計,2020年當年世界人口總數為78億,僅前者那個曆年總數的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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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世界人口分布簡圖。標識參考:藍色為超過10億,紫色為超過2500萬。)

 

人參局的假設基礎是,主前(公元前)50,000年有最初一男一女。其估算方法,則利用曆史階段性數據作參考,並以人口繁衍數學模型,模擬人類增長,計量人類何以從亞當和夏娃,生出萬族萬邦。另有學者亞瑟·威斯汀(Arthur Westing),在其論文《人類至今人口總量箋注》(doi.org/10.2307/1308496)中,結合人類學家對智人考古研究關鍵數據,將最初一男一女的理論時間,提前到了主前300,000年,並給出了從彼時截止1980年的一個曆史人口總量估算結果:500億。類似研究還有不少,比如數理人口學先驅拿單·基菲茨(Nathan Keyfitz)在其論文《地球上至今一共活過多少人》(doi.org/10.2307/2060184)中給出截止1960年的估算:690億。

 

無論以何種方式估算,在這可能存在的數百甚至上千億人裏,有多少是上帝殺死的呢?答案:全部。人類曆史上所有已死的人,及將死之人,無論何種死法,從根本上意義上講,都死在上帝手中。因為所有人的生命,從最初的亞當、夏娃,到如今讀者你和本文作者我,都是上帝創造的,由上帝掌管,直到結局。這一解答,可在聖經中找到許多依據,下引舊約、新約經文各一例: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21)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祂。(《馬太福音》10:28)

 

依據幾節《聖經》經文,得出某種結論,有人可能覺得這樣的論證方式信心好大。然而,親愛的讀者,依據幾篇統計學論文,得出某種結論,有人可能毫不猶豫就拿來參考,那樣的信心也不小嘛:誰可曾親眼見過七、八十億人或上千億人過後才確信他們存在?

 

統計學的數學建模基礎在於概率論,而毫無保留地相信概率,說白了就是賭博,與相信所謂“運氣”無異。基於概率以及事實數據,進行量化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幫助我們推斷或預測,作為參考,這倒是合宜的。將科學的統計方法用於《聖經》經文字麵,自然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上帝,認識人類,也就更好地認識我們自己,因為“科學”這個詞在發明之初的本義(拉丁文scientia)其實就是“認識”,隻是在近代世俗才慢慢變成一種迷信。

 

甚至無神論者也使用這般方法做研究,且看史蒂夫·威爾斯(Steve Wells)著作《飲血飲醉:〈聖經〉中上帝的殺戮》(Drunk with Blood : God’s Killings in the Bible)。首先,其序論說:

 

“我相信,對大部分基督信徒來說,一旦他們認識到《聖經》裏寫的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他們馬上就不信上帝了。這一點,在上帝的殺戮這件事上,尤其真確。以曆史觀點來看,那些所有故事都太荒唐了,那些事絕對不可能是完全按著《聖經》所記錄的那樣真實發生。但更可咒詛的,是那些故事裏透露著的,令人難以啟齒的殘酷,和顯然的不道德。如果《聖經》這本書裏所描述的殺戮都確確實實發生了,那麽《聖經》裏的這個上帝,就不是信徒們心中自欺欺人所以為的那個上帝。”

 

然後,為論證其所相信的觀點,這位作者就開始非常認真地查考經文,不遺餘力地統計整本聖經每一處描寫“上帝殺人”的經文,統計死者數為2,821,364。願上帝憐憫且祝福這位作者,叫他反而因做這苦工而得到信心,因為“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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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飲血飲醉》統計,《聖經》舊約中明確提到數字的死亡案例,以《曆代之下》這卷書計數最多,逾162萬。)

 

刻意針對《聖經》,為了批評而批評,使得《飲血飲醉》看起來更像是一場大型荒誕行為藝術,因為其邏輯內核顯然不自洽,以至於好像開玩笑。作者的論證思路是:上帝必須存在,上帝的意思等同於完全完美,因此上帝全善,且全知、全能,因此我們才可以針對這位具有強大知識和能力以掌管生殺的上帝,進行批判研究;然而在我們批判中,我們認為這位上帝濫用權能、殺人如麻、莫名其妙,並不全善,因此上帝不完全完美,因此上帝不存在。——且不論作者對“善”的理解是否符合正義,至少我們應能認同一個道理,即講道理絕不可能以自己結論反麵成立作為基礎,來論證這一結論正麵成立。以“上帝存在”來論證“上帝不存在”,這不叫“反證”,而叫“自相矛盾”,違反了傳統邏輯基本規律之一的矛盾律。再講得直白些,我們不能利用1+1=2來論證1+1≠2,因為這兩個相悖命題不可能同時成立。換言之,一個更誠實的態度可以是試圖說明“我認為上帝不好”;但論證“上帝不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至少“上帝”在“上帝不存在”這句話中存在了,因此這句話本身是矛盾的。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那鴻書》1: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馬太福音》19:26)

 

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上帝,直到永遠。阿門!(《羅馬書》16:27)

 

讀到《聖經》的話,就信了,有人可能會說:信心好大。然而親愛的讀者,聽到邏輯學的分析,就信了,如此信心也不小嘛:誰敢說自己發明了加法,誰又能證明一加一確實等於二,誰不是靠著信心領受各種無法證明的數學公理,作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思維根基?

 

嚴複當年譯介穆勒《邏輯學體係》(A System of Logic),將英文logic一詞譯為“名學”,譯書名為《穆勒名學》。其所謂“名”者,並非儒家“名教”思想,而就是人或事物的稱謂之義。且參嚴複譯赫胥黎《天演論》(Evolution and Ethics)“譯例言”一段解釋:“新理踵出,名目紛繁,索之中文,渺不可得,即有牽合,終嫌參差,譯者遇此,獨有自具衡量,即義定名。”嚴複當年譯介大量西學經典,妙語頻出,大開東方學者眼界,終於叫中國人認識了一些事物——開個玩笑講,幾乎頗有些亞當為動物命名的風範。對嚴複而言,“一名之立,旬月踟躕”,他抓住了所謂“邏輯”的某一根本詞源層麵(源自於希臘文中表示“話語”或“講話方式”的“邏各斯”這一概念)和小學基礎(雖然章士釗批評這一譯名“足盡亞裏士多德之‘邏輯’,未能盡倍根以後之‘邏輯’也”):總而言之,要講道理,首先是要搞清楚詞語名字的意思。

 

什麽叫“殺人”?

 

本文開篇提到:“上帝常因各種原因殺人,方式多樣,或借自然災害、或借戰爭、或親手以神跡直接擊殺。”這一說法,咋看之下沒有什麽問題,因為無論何種語言,“殺人”一詞在人聽來而言,往往就是如此負麵。很多在這一問題上疑惑甚至跌倒的人,都持一種與《飲血飲醉》作者相似的觀點:上帝明明警誡人類不準殺人,為何自己卻要殺死282萬逾人?

 

這樣的觀點,誤會多多。一方麵,《聖經》記錄的事實和啟示的道理,並不僅隻是負麵,也就反而因此更令人難以接受。我們說“壽終正寢”,須知這也是上帝殺人的多樣方式之一;我們說“走得安詳”,感謝上帝,這也不能例外;我們還說各種成語,比如死得其所、蹈節死義、香消玉殞、無疾而終、鞠躬盡瘁,甚至引決自裁、暴殞輕生……沒有哪個人的生命不在上帝掌管之下,沒有哪個人的死不在上帝掌管之下。上帝親手“殺人”,何止區區282萬?

 

另一方麵,十誡說“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是不準人進行一種在希伯來文中叫做???(音ratzákh)的動作。這個動作在希伯來文世俗的用法中,可以泛指一切毀壞與破壞,並引申指殺人。但其在《聖經》中的用法,卻有以下一些特殊性質:

 

一、該詞從未用於任何與戰爭相關的群體殺戮行為,而僅指向個人行為。(戰爭是一個更複雜的綜合問題,請恕本文暫且無法延伸談開。)

 

二、這個動作可以泛指一切“殺人”行為,但通常特指因著仇恨蓄意,使人以致於死的“謀殺”行為。正因此,十誡中的這一條誡命,在許多不同語言的翻譯中都出現了“不可殺人”與“不可謀殺”的廣狹兩義不兼得問題。換言之,十誡的意思是說:謀殺一定是不可行的,但誤殺之事也應避免,因為上帝總不喜悅流無辜人的血。

 

三、這一“殺人”行為,一旦出於意外,且行為人與死者本來無冤無仇,則經文雖仍使用該詞,但實際所指意思已經變成了“誤殺”。《聖經》清晰說明這一區分,將“誤殺”解釋為“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申命記》4:42),並說明如果“誤殺”,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挽回,比如逃往上帝特別設立的逃城,尋求公開審判,免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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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雷版畫:摩西摔碎十誡法板。)

 

實際上,細讀舊約不難發現,《申命記》等經文不僅反映出上帝的公義與全善並行不悖,而且經文上下詳細的規則與解釋,恰恰是今日現代文明國家關於謀殺、誤殺等法律審判的基石。

 

關於“殺人”,舊約與新約還有好幾個意思相近的詞,用於更寬泛(比如不區分人與牲畜的殺害)或更具體(比如專指以擊打的方式打死)等各種情形,本文無法逐一展開。上帝警誡人不可殺人,但卻親手殺人,因為此殺非彼殺;而人必有一死,從終極的意義而言,要死就隻能死在上帝手裏。這就好比下象棋,任何一枚棋子都可能被車碾死、馬踢死、炮打死、象坐死……甚至可能整盤時間紋絲不動,默默直至被收回盒子,仿佛還未出生就胎死腹中;然而無論老帥小卒,死法多樣,哪一位不是死在掌握棋局的下棋人手中?雖則人手難免犯錯,豈有棋子跳出棋盤,指著弈者鼻子說“你下得不好,你不存在”?況且上帝全善、全能、全知,創造萬有,人卻怎麽總想跳出人生,牢騷幾句“上帝已死”,就仿佛自己可以新生永生?

 

什麽叫“死”?

 

《聖經》幾乎在一開篇就出現了“死”字,那是伊甸園中,上帝警誡人的第一件事:

 

“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

 

所謂“必定死”,希伯來原文實際上是兩個“死”字(???,音mút)連用表示強調,可謂“死得死死的”。這個概念在許多語言和文化中,都是一種不及物的概念,是沒有賓語或被動語態的:比如漢語和英語都不說“我死了你”或“我被死了”。

 

然而,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還可以作為及物動詞使用,很多語言的翻譯都無法呈現出這組一詞兩義。因此,其相對更難以理解的不及物概念,在和合本中常被翻譯為“殺(死)”,第一次出現,是亞伯拉罕在上帝麵前替索多瑪求情之時: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禰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世記》18:25)

 

然而,“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索多瑪和這個世界的結局,我們都不陌生。換言之,總而言之,每個人的“死”,都是上帝掌管的“殺死”——創造天地萬有的萬王之王,掌管眾人身體靈魂生殺大權,豈不正合理?否則應該由誰人或哪個東西或什麽意識形態來掌管呢?或要不然如此重要之事難道任其自然隨便亂來嗎?

 

和合本處理這一動詞問題,有時還特別使用“治死”作為其及物概念的對譯。單看字麵,其實原文就是個平凡無奇的“死”字,甚至在新約的希臘文中,對應的無非也是尋常“死”字(θ?νατος,音thánatos)的一種動詞變體而已;然而論其精義,使徒保羅的解釋言簡意賅: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8:13)

 

以人類整體從起初到末後全部曆史而言,因為先祖亞當和夏娃偷食禁果,我們就都必須承擔人類違背上帝約法的罪罰:必定死。而且所有的“死”都在上帝掌權之中,無一人可以假裝躲避這個事實。我相信一定有人不服氣:憑什麽那兩個人在未經讀者本人許可的情況下,就代表了整個人類?本文篇幅有限,不如在別的文章裏再就此展開討論。

 

至於人類個體從起初到末後全部曆史,說白了,就是一個人從生到死完整經驗到底如何——對於那些思索這個問題的人,暫時別管“傻女”夏娃和“渣男”亞當了吧!各人審視自己取死的生命與敗壞的內心,我相信唯一的答案和安慰,在於《聖經》上麵記著說:

 

耶穌對她說:“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約翰福音》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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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啊讀書課」2021年文言創世記招生公告

 

“聽啊讀書課”2020年四季方法論課程已經上完,因時間、精力有限,方法論課程未來3年內不會再開,尚未購買2020年四季課程的朋友,可谘詢“聽啊讀書課小助手”購買課程資料。2021年,“聽啊讀書課”全年課程為《文言創世記二十講》,本課以馬禮遜譯本為底本,多個版本相互參照,對比學習,講解版本翻譯背後的故事。不僅能學習文言文知識,還可以了解中國文化和近代史,尤其是傳教士來華史。歡迎關注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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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雲飛,基督徒、作家、學者。生於酉陽,1987年畢業於四川大學中文係,長居成都。現供職於某雜誌社。先後著有《尖銳的秋天:裏爾克》《手抄本的流亡》《沉屙:中國教育的危機與批判》《從曆史的偏旁進入成都》《陷阱裏的先鋒:博爾赫斯》《莊子我說》《像唐詩一樣生活:中國人心靈棲息的詩意追尋》《通往比傻帝國》《吳虞和他生活的民國時代》《古蜀之肺:大慈寺傳》《給你愛的人以自由》《每個人的故鄉都在淪陷》等書。

 

2020年開設有“聽啊讀書課”方法論四季課程,分別為《中外閱讀法九講》《通識教育九講》《審辯思維(批判性思維)九講》《邏輯入門九講》(詳情請關注“聽啊讀書課”公眾號,或添加“聽啊讀書課小助手”谘詢)。近年還多次開設《唐詩宋詞裏的中國文化》《古詩文教育與現代生活》《中國古詩文中的生與死》《唐詩中的巴蜀》《民國NGO曆史上的失蹤者》《古代漢語》《基督教與中國文化》《「沒邏輯忒抓狂」五講》《基督教古典教育六講》《家庭教育五講》《漢字與中國人的思維:以流沙河認字係列為中心》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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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創世記 ·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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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為何殺盡耶利哥城的人?

提摩太小屋 2021年02月01日 00:01

約書亞將耶利哥城的居民殺盡,他這樣做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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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約書亞記】6章的開始部分,我們看見神怎樣曉喻約書亞攻取耶利哥城。他應許約書亞說:會將於整座城交在約書亞的手中。然後在6章21節,我們看見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攻陷耶利哥之後,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
 
除了妓女喇合和她的家人之外,耶利哥全城各人都難逃一死,城內可以燃燒的物品都付諸一炬,其他金器、銀器、鐵器銅器,都搜入會幕府庫中。看到這裏我們很自然就會想到,這樣做會不會太殘忍呢?
 
我們又會從這事聯想到同樣的【約書亞記】8:22-26節,以色列人是怎樣滅絕艾城的居民。也會想到【創世記】19:24-25記載的神是怎樣滅絕的所多瑪、俄摩拉和他們的同盟城,甚至又從挪亞洪水事件裏頭想到神怎樣使全人類都喪命,隻是留存了挪亞一家人。
 
然後我們會想到神好像很殘忍,可是如果我們了解舊約時代的背景和整體的精神,就會理解為什麽神這樣強調選民的聖潔了。我們翻看創世記15:16,我們會看到以下的記載,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這經文最後一句的含義是說,等到迦南居民的罪孽加添到一定程度數量神就會將他們從亞伯拉罕並他後裔的應許之地除掉。由此可見,神的容忍度並不是沒有限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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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命記】20:16-17 神命令他們要殺盡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等六族,一個不可存留。同樣,在約書亞記裏居住在艾城和耶利哥城的迦南人也都要被滅絕。至於遠方的民族,以色列人就斷不可隨意傷害。
 
關於這一點,申20:10-15、 撒上15:3、6都先後提到了。當然神的命令是有他背後的原因的。申命記7:2-6指出迦南地的居民他們敬拜偶像,而【利未記】18:24-28 顯示他們的生活是充滿淫/邪、汙穢的。這些描寫跟考古學家的發現是相當吻合的。
 
迦南人拜祭的偶像全都有淫/亂的行為,信奉的人要淫/交,才可以討那些偶像的喜悅。所以在他們一般的廟宇裏頭有男/妓、女/妓的供應,甚至於同性戀、與獸苟合等等這些事情是屢見不少的。由此可見他們的道德是怎樣的敗壞。
 
而當中有些宗教甚至要將小孩活活地殺死或者焚燒來獻給偶像做為祭品的。難怪聖潔、公義的耶和華厭惡他們,要施行懲罰了。
 
此外,神要滅絕這些民族免得他們的行為感染其他的鄰國,特別是在神裏麵的以色列國。所以神每次提到要滅絕迦南居民的時候都警告以色列人,不可隨從他們的惡習。
 
以色列是神的選民,有著見證、榮耀神的使命,讓其他的國家可以籍著他們認識真神。因此,為了防止以色列受玷汙,神也要將惡貫滿盈的居民滅絕。在舊約裏,我們看見以色列民族的成長,神操練他們的信仰和道德生活,在這個過程裏,聖戰的概念也慢慢地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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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民視每場的戰爭是屬靈的戰爭,在對付敵人方麵是絕對地毫不留情,以保自己民族的純淨。
 
那麽過渡到新約之後,信徒盼來了一個恩典時期,我們看到耶穌怎樣透過言傳身教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牆,保羅又怎樣領受從神而來的奧秘,叫一切凡接待耶穌做生命之主的人都可以歸在神的名下。
 
所以我們今天做這個時代的基督徒,既要學習約書亞那樣對罪行有絕對的拒絕,但同時也要學耶穌這樣接納和愛那些和我們不同的人,更要學習保羅那樣向不同的群體傳福音。至於什麽罪人要接納,什麽罪人又該滅絕,神是有最終的主權的。
 
【歌林多後書】12:9主耶穌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你正在困苦之中嗎?不要怕,主耶穌必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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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lowNature 回複 悄悄話 人隻是神手裏的一個作品。就像藝術家想怎樣處理他的作品就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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