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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5.20”原本是個浪漫的日子,大家習慣用來表白愛意。但今年的520,卻讓好多家庭像被雷劈了一樣,心碎了一地。
在江西貴溪的一個小學,一個中年女子突然發瘋,拿刀砍向了孩子們,結果兩個孩子沒了,還有十個孩子受了傷。
但這還不是5.20這天唯一報道的悲劇。
到了晚上,湖南郴州一個公園又發生了一起凶案,一下子三條人命就沒了,還有兩個人受傷。
第二天,當地警方發布通報稱,35歲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朋已被抓獲。
這樣的無差別殺人著實讓人膽怯。
這個社會到底怎麽了?
咱們打開新聞報道就可以看到,評論區裏全是罵這些凶手的,說要嚴懲不貸。可說實話,這些凶手自己心裏也清楚,幹這事肯定得被槍斃。
曾經,網上有一個很酷的說法是:“我們不想關心殺人犯的故事,我們隻想看見他被判死刑。”
這句話說的沒錯。
無論何種原因,殺人犯都沒有殘害無辜生命的理由。
法國哲學家鮑德裏亞曾說過,“這是一場後現代意義的謀殺,沒有清晰的目的,也沒有確定的對象。”
從社會學和心理學的角度上說,報複社會是一種“弱者複仇”的行為:
當弱者受到極為強大的欺壓,兩方力量過於懸殊無力,使得被害者無法反抗、無法尋求公平的時候,報複心態就會扭曲,轉而去尋找那些比自己更弱的人下手。
可見,無差別殺人,是最危險的一種公共事件。
它們不是冤有頭債有主的犯罪案件,也不是盡人事聽天命的飛來橫禍。
卻是最不可防不可控的。
一個“弱者”的衝動報複,卻讓更多無辜的人付出慘痛的代價。
對一個殺人犯口誅筆伐是容易的,但這樣做了之後,難道所有的問題就都消失了嗎?
不是的。
當這些案件越來越多,離我們越來越近的時候,我們除了看到那些獻血獻花的感人場麵,難道就不想知道他們為什麽會無差別殺人?
我有一個想法,我猜他們可能是活得太痛苦了,想一死了之,還想著死前拉幾個墊背的。
對於這種凶手,咱們光罵他們、懲罰他們,其實也沒什麽用,關鍵得找出為什麽會有這種事發生。
就像咱們要是得了病,光吃藥不行,還得找出病因,才能根治。
可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地方一旦出了事,總是想著官帽子,就藏著掖著,不想讓大家知道真相。
不告訴大家真相,就像是不給病人看病,那病能好嗎?
肯定不行!
更離譜的是,如果我們老百姓試圖去討論這些事的時候,總有人想限製我們說話。
什麽都不能說,問題就永遠解決不了,悲劇就會一次又一次地發生。
這些年來,我們看到過不少這類以殺戮無故弱者為報複手段的案件,但我幾乎沒有看到一起案件的後續深度報道。
我想說的是,除了譴責這種卑劣的行為之外,官方最應該做的,是去調查這個作惡之人為什麽要做這個惡事。
無差別殺人總是有理由的,要麽就是經濟陷入困頓,要麽就是遭遇了其他不公平的對待,或者說精神不好。
說實話,這種嚴重影響到社會的案子,公開細節真的有助於防範。當了解到這個人可能由於經濟壓力、心情鬱悶而做出這樣下下策的選擇時,心理專家就得站出來,給大家分析分析,講講怎麽克服這些心理困難,教大家如何走出陰霾。
如果作惡之人是受到了不公和冤屈,就應該把真相揭示出來,讓那些傷害他們的人明白自己的行為有多惡劣,還要追究那些製造不公正事端的人的責任。
至於精神問題,雖然情況特殊,但也不能成為傷害無辜者的借口。
我知道,這樣做不可能百分百杜絕類似的事件,但肯定能減少很多。
這總比我們現在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承受悲劇帶來的痛苦要好得多吧?
但如果他們一直這樣藏著掖著,不去反思,不去改變,還不許老百姓講,那這種悲劇就會像噩夢一樣,一直纏著咱們。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這部很有現實意義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裏麵那位非常有正義感的律師說的話對我觸動很大。
當所有的人都希望盡快把罪犯繩之以法的時候,他卻是希望得到一個答案,避免下一次慘劇發生:
“你們根本就沒有機會去了解,他們背後到底發生什麽事情,難道把這些人全部抓起來,把他們都殺了,這個社會會變得更好嗎?”
所以說,了解“惡”,才是讓“無差別報複社會事件”消失的第一步。
畢竟,那些罪犯在殺人之前,都是他人眼中的“普通人”。
誰又能說得準,我們身邊永遠沒有這樣的人?
所以,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一個“殺人償命”的社會,更需要一個犯罪率低的社會。
警察的裝備再先進,也無法阻止突如其來的謀殺,不是嗎?
與其如此,不如考慮如何改善一個充滿仇恨、沒有尊重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