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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論證“張曉寧不是中共殺手”,無異於論證“此地無銀”

(2022-05-31 06:47:47) 下一個

 

 
 
 
 

Monday, May 30, 2022

 

胡平論證“張曉寧不是中共殺手”,無異於論證“此地無銀”

 
 
胡平發文論證“  張曉寧不可能是中共殺手 ”,下麵是我對胡平該文的評論。
 
“張曉寧是什麽”,這是一個有限集合。
 
而“張曉寧不是什麽”,則是一個無窮大集合。
 
從一個無窮大集合中使用排除法,來尋求“張曉寧是什麽”的答案,那是徒勞的。追問和研究“張曉寧不是什麽”是毫無意義的,不會讓人了解“張曉寧是什麽”的任何細節,不會給出任何有意義的答案。
 
胡平是一個哲學家,為何要提出這種不會給出任何有意義的答案的問題呢?
 
追問和論證“張曉寧不是什麽”無異於論證“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阿三不曾偷”!
 
胡平即便是證明了“張曉寧不是共諜殺手”,胡平還會提出無窮多個類似的問題來誤導人們,諸如:
 
張曉寧不是孕婦
張曉寧不是傻子
張曉寧不是石頭
張曉寧不是猴子
 
等等等等,最終一定會將所有的人都給帶到溝裏。
 
另有一些人,比如魏京生和李洪寬等人,在千方百計地證明“張曉寧是專業殺手”。這也是一個毫無意義的問題。美國是一個法製國家,證明張曉寧是專業殺手要拿出證據,而不是憑某些人的主觀臆測。
 
李洪寬給出的證據是張曉寧隻是捅了四刀,而非專業殺手不會隻捅四刀。這個推論根本不能被法庭接受。
 
能證明張曉寧是“專業殺手”也不是不可能。美國法庭能夠接受的證據就是張曉寧曾經在某地接受過某些人的專業殺人訓練。但是,如果有人能向法庭提供了張曉寧曾經接受過殺人訓練的證據,那也就無需爭論張曉寧是否為“專業殺手”這個同殺人罪沒什麽關係的問題,而是能直接證明張曉寧就是團夥合謀殺人,必定是一級謀殺了。
 
所以,那些拚命宣揚“張曉寧是專業殺手”的人,同宣揚“張曉寧不是專業殺手”的人一樣,都是在誤導輿論,在攪混水,讓人們去爭論一些似是而非的問題,而掩蓋那些同張曉寧案密切相關的人,諸如:
 
誰是張曉寧的房東和同屋?
 
誰是張曉寧在紐約最早的聯絡人?
 
誰首先從殺人現場向外擴散張曉寧謀殺李進進的消息?
 
誰指導張曉寧在監獄裏住進精神病看護病房?
 
等等能夠查出張曉寧同夥的線索。
 
可以肯定地說,紐約的很多民運人物都知道上述問題的答案,可他們就是在拚命掩蓋這些問題。
 
比如,何頻、易改、王丹等人就是不肯交代是誰告知他們張曉寧行刺李進進的消息。
 
 
 
李洪寬在視頻中發布了眾多張曉寧在自家居室裏的生活照,這一定是張曉寧的室友或房東提供的,可李洪寬就是不說出是何人向他提供了張曉寧的這些生活照。
 
如果何頻、易改、王丹、李洪寬等人講出他們所知道的真相,張曉寧的幕後同夥和幫凶就會浮出水麵。
 
胡平為何不去追問究竟是誰從現場向外界擴散了張曉寧謀殺李進進的消息?
 
胡平為何不追問究竟是誰告知何頻、王丹、易改等人李進進被謀殺的消息?
 
胡平為何不去追問李洪寬從何處得到了張曉寧的生活照?
 
r e l a x@aristotle2727 :他們都知道,但又都不說。到底在掩蓋神馬呢?
 
他們都知道真相。
他們也都知道我們知道他們知道真相。
可他們就是要掩蓋真相。
而且還要千方百計地阻撓我們去探索真相,
更要設法誤導我們去相信他們散布的各種煙幕假象。
 
胡平還居然說“張曉寧是不是精神病,要由法醫來認定。”
 
胡平怎麽不說“張曉寧是不是精神病,要由獸醫來認定”啊?
 
 
劉剛
2022年5月30日
 
附錄:胡平   張曉寧不可能是中共殺手 2022-05-30 16:05:15  [點擊:145]
 
據報道,4月13日上午,殺害李進進律師的凶犯張曉寧在紐約市皇後區高等法院出庭。張曉寧被大陪審團起訴六項罪名,分別是二級謀殺罪、兩項四級刑事持有武器罪、三級威脅、刑事妨礙呼吸或血液循環、二級騷擾。如果罪名成立,凶犯張曉寧將會麵臨最高25年至終身監禁。
 
注意:在起訴張曉寧的六項罪名中,不包含張曉寧被中共派遣跨境行凶這一類指控。我們知道,張曉寧的案子曾經一度移交聯邦法院,後來又送回州法院。這或許說明有關方麵並不是沒有考慮過凶犯是中共派遣的特工跨境殺人這種可能性,隻不過在調研後排除了這種可能性。
 
(一)
 
我不認為張曉寧是中共派遣的殺手。理由如下:
 
第一、一個年僅26歲的女性,自願接受黨國的指令,甘冒失去生命、至少也是失去青春的極端風險,去殺害一個素不相識的和自己毫無個人恩怨的人。這可能嗎?在今日中國,共產黨還能找到這樣極度狂熱的甘為黨國獻身的死士嗎?我認為非常不可能。
 
第二、就算張曉寧是這樣的刺客,那麽,黨國向她交代任務時,必定會告訴她接近李進進律師的途徑,因而她到美國來就會直接找到李進進,哪裏會像現在這樣,去年8月就到紐約了,今天找張三,明天找李四,幾經輾轉,四個多月後才接觸到李進進?
 
第三、既然找到刺殺目標了,殺手就該立即采取行動。因為李進進律師並沒有受到特殊保護,那麽凶手完全可以設計一種可以脫身的殺害方式,怎麽會選在李進進的辦公室行凶,以至於行凶後無處可逃,隻得束手就擒呢?
 
第四、李進進是在3月14日星期一被張曉寧殺害的。在出事前三天,3月11日星期五,張曉寧就去了一趟李進進律師樓,並且進入了李進進的辦公室,她為什麽在那時不動手呢?為什麽還要等到三天後才動手呢?
 
第五、在3月11日星期五進入李進進辦公室期間,張曉寧曾經對李進進突施一招“鎖喉”動作。如果張曉寧是中共殺手,那麽她一定會盡力避免在正式動手之前做出任何可能引起李進進警惕的行為,那她為什麽要對李進進突施“鎖喉”動作呢?那豈不會引起李進進的警覺和防範,因而導致她的刺殺行動無法實行嗎?在當時,李進進的秘書見狀報警,警察很快趕到,本來是要為李進進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隻是李進進出於善意,擔心張曉寧落了案底,影響以後申辦在美國的居留身份,於是沒辦人身保護令。三天後的3月14日星期一,張曉寧又來到了李進進的律師樓,秘書就因為她在三天前的暴力襲擊行為,不準她進門。隻是隨後李進進來了,出於好心又讓張曉寧進來了,這才使得張曉寧有了行凶的機會。假如張曉寧果真是中共派來的殺手,她就絕不會在正式行凶前對李進進做出任何暴力襲擊行為,而張曉寧偏偏就做了,可見她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早有預謀要殺害李進進,可見她並不是中共殺手。
 
除非你能把上述5點都駁倒,你才能說張曉寧是中共殺手。
(二)
 
有律師分析,張曉寧的律師非常可能以精神疾病為由為張曉寧提供辯護。
 
不少人也認為張曉寧是精神病,因為從正常人的角度,她的暴行沒法解釋。不過,就在不久前南加州教堂開槍行凶的那個周文偉,還有在德州一所小學開槍打死21人的凶手薩爾瓦多·拉莫斯,他們的暴行從正常人的角度也很難解釋,但是很多人並不因此就認為他們是精神病。
 
據悉,張曉寧的代理律師擬向法院申請為張曉寧做司法精神鑒定。
 
張曉寧是不是精神病,要由法醫來認定。如果法醫認定不是精神病,張曉寧自然就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法醫認定張曉寧是精神病,也不等於張曉寧就一定可以免去刑事責任。精神病人殺人是否要負刑事責任,不可一概而論,需要根據精神病人的實際情況來決定。關鍵在於他/她行為時是否具有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的能力。根據不同的情況,有的要負刑事責任,有的可從輕處罰,有的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凶手被認定為精神病而免除刑事責任,為了防止凶手對他人可能的傷害,凶手一般會送到精神病院嚴加監管。以刺殺裏根總統的凶手小約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 Jr.)為例。1981年3月30日,欣克利在華盛頓特區一家酒店外刺殺裏根總統,未遂。在法庭上,陪審團以精神錯亂為由判定欣克利無罪,免予刑事責任。隨後,欣克利就被送進精神病院,接受嚴格的監管和治療。這一住就是30多年,後來又被轉送到一家精神健康機構。2021年,欣克利獲得無條件釋放。
 
《光傳媒》首發。2022年5月30日。鏈接:https://ipkmedia.com/14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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