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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才是總參三部情報人員/在維基百科上暴露了

(2022-05-18 19:59:26) 下一個

王有才是總參三部情報人員/在維基百科上暴露了

 
 

 

Monday, May 16, 2022

 

維基百科暴露了王有才是總參三部情報人員

 
 

1. 給王有才講解如何造“新詞”

 
我過去很少同王有才對話,忒累。跟他沒法討論問題。
 
這一次,我指出王有才說FBI告訴他誰是中國特務的事,不過是善意地提醒王有才講話要有底稿,不能說些無法核實的話。
 
結果王有才就急了,說我冒犯了他,說他將會對我不客氣。
 
我隨後就簡述一下我同王有才的交往曆史,沒看出我在什麽地方曾經“冒犯”了王有才。
 
有朋友一再跟我說,不要刺激王有才,以免他想不開。
 
我給朋友麵子,也就盡力不同王有才討論問題。
 
 
可是,王有才就是沒完沒了的問題,就如同小孩子提出的十萬個為什麽一樣的問題。我一一地耐心解答了。本不想再回應王有才的問題。可王有才最後居然就又來一個問題:
 
還有什麽問題嗎?還有什麽內涵或者外延或者外溢的問題嗎?” WangYoucai [0 b] 2022-05-18 07:49:09
 
這分明是幼兒園老師向小朋友們的提問嘛,或者是教授在課堂上的最後結束語嘛!
 
既然王主席又提出一個不得不回答的問題,我就最後再回答王有才這最後一個問題。
 
我前麵已經回答王有才一係列問題了。其實,那不是回答問題,而是在給王有才講小學生語法和生活常識!
 
我同王有才無法討論、無法辯論,蓋因我們使用的語言似乎就是建立在不同的語法上。王有才使用的語言中總是喜歡造“新詞”,不符合漢語語法的新詞,而他又不給出定義,隻能讓人瞎猜他的話語所要表達的意思。
 
先說王有才說的“證據程序”,這就是不懂基本語法的人生生造出來的一個新詞。這裏的“程序”是指某一個動作的過程,那麽修飾這個過程的就應該是一個動詞或動名詞,就是一個表示某個動作的詞,比如,我們可以說:
 
辯論程序
質證程序
應用程序
吃飯程序
 
等等。但是,如果用一個沒有動作含義的名詞來修飾這個“程序”,那就是不倫不類,讓人無法理解了,諸如:
 
證據程序
人們程序
王有才程序
領袖程序
民運程序
 
等等等等,這都屬於是嚶嚶學語的嬰兒才會造出的“新詞”。
 
同樣地,王有才所講的“證據方”也是嬰兒才會編造的“新詞”。王有才這裏的名詞“方”是指某個人群,如果要指出是某個確定的人群,就要在前麵加上某個能夠表示固定人群的名詞或動名詞。比如說:
 
我方
敵方
紅方(穿紅衣服的人群)
原告方
被告方
 
等等等等。
 
可是王有才編造的“證據方”,是在用一個物質名詞來表示人群,這也是隻有幼兒才能如此造句,諸如:
 
證據方
憲法方
電腦方
醬油方
 
就看看王有才上述對我的提問,每一句話都有這種王有才生編營造的意義含糊的新詞,每一句話都是主謂賓不清不楚,讓人無法理解。我當然就無法同王有才繼續溝通了。
 
王有才最後問我“還有什麽問題嗎?”
 
我隻能告訴王有才,我對王有才不會有什麽問題。我隻是請王有才在學會用漢語表達之前,不要再用漢語給我提任何問題!我也不會再解答王有才的任何問題。
 
王有才總是喜歡說“劉剛、謝健、李錄”最厲害。請王有才今後不要將我同你認為厲害的人並列,也不要再說劉剛厲害,因為那是對我的侮辱!
 
王有才還經常說他經常為我辯護,總是跟人說“劉剛不是精神病”,似乎我要為此感謝王有才。我請王有才今後不要為我作這種無謂的辯護。你盡可以四處對人說:“劉剛就是一個精神病”。否則,我還真是拿不出什麽來感謝你為我的辯護。
 
我不再回答王有才的問題,王有才不會又指責我是在冒犯他吧?我的朋友也不會怪我在刺激王有才吧?
 
也請王有才不要再給我提出問題,免得又要怪我冒犯了他,也免得朋友們怪我刺激了王有才。
 

2. 回應王有才的十萬個為什麽

 
下麵是我耐心解答王有才的十萬個為什麽一類的問題。
 
作者: WangYoucai 是不是構成證據?我們是可以舉報的。想真的抓到特務,並且判刑。 2022-05-17 00:37:07 [點擊:40]
 
下麵是我對王有才提出的問題的回應。
 
並不是犯法就一定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犯法的人要由當事人去起訴。對這種偷錄他人談話的違法行為,都屬於民不舉官不究的範圍。
 
這個錄音侵犯的張曉寧的基本人權。而張曉寧明顯地就是他們的同夥,當然不會去舉報。
 
我們能做的就是揭露那些特務團夥的造假、造謠、詐騙行為。
 
製止謠言的最好辦法就是揭穿謊言。
對造謠者的最好懲罰就是揭露他們一貫造謠,讓他們失去信用,讓人們不再相信他們。
 
但凡是特務,就一定會造假身份、偽造簡曆、用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
 
而對待特務的最好懲罰辦法並不一定就是要讓FBI介入調查立案。但凡是特務,就一定要造假,就最怕人們揭穿他們的偽裝,揭穿他們的身份造假,揭穿他們的種種特務行為。
 
一旦特務的身份造假被揭穿後,這些特務就徹底廢了,因為他們的上級不會再重用他們,他們的子女都會鄙視他們,周圍的同事、親友也都會遠離他們。這種人活著還有什麽意思呢?這種懲罰比送他們進監獄還要殘酷。
 
在網絡上揭露某些人的造假和偽造身份問題,實際上就是一種良心審判。讓那些造假的人無處藏身,讓他們的良心受到折磨,讓他們無顏見家鄉父老,讓他們自己的上級和同夥都認識到他們的潛伏技巧太差,他們就不具備當特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進而讓他們的上級懲罰他們。
 
而向FBI舉報,通常都不會有什麽結果。FBI不會因為某些人造假身份或偽造監獄經曆來調查這些人,更不會因為某些人偽造聯合國決議或是召開聯合國新聞發布會就對這些人立案調查。
 
李進進偽造聯合國決議、多次仿冒聯合國新聞發布會、造假秦城監獄坐牢簡曆,這些都是證據確鑿的,也都是李進進自己在網上發布的。但FBI不會調查這些事情。而我們揭露這些事,就讓那些將李進進吹捧成民運英雄的人顏麵盡失,甚至就暴露了他們就是幫助李進進偽造身份和造假聯合國決議,無疑也是特務同夥。
 
FBI調查一個共特得需要多少調查經費?
 
沒有1百萬美金是不夠的。
 
但是,FBI因為查出一個象王書君這樣的共特,能給美國帶來多大的利益呢?幾乎就是0.
 
你如果是FBI的探員,你會浪費納稅人錢財去調查共特嗎?而且通常是沒有結果的調查。
 
哪個老板會批準你去進行這種費力不討好的調查?
 
當年,FBI調查共諜李文和,結果是被李文和反訴,FBI外加紐約時報等四家新聞媒體敗訴,向李文和賠償上百萬美金。
 
FBI如果這樣去調查共特,那還不將美國的家底都給敗光了麽。
 
 
作者: 劉剛   王有才能否解釋一下什麽叫“證據方”嗎? 2022-05-17 23:55:28 
 
美國法庭審理案件時有
 
原告
被告
證人
陪審團
法官
 
證據方是什麽?
 
證人是在立案之後由法庭傳喚的到庭作證的人。不是你想當證人就可以成為證人的。
 
你即便是有證據,法庭不傳喚你到庭,你也沒機會向法庭提交你的證據。
 
而有些證據是屬於不合法證據,或是被玷汙的證據。
 
例如,王軍濤所說的李進進的“備忘錄”,這就是被玷汙的證據。如果法庭要求出示這個證據,法庭首先要質證這個“備忘錄”的真實性,是否有人偽造、篡改、編輯等等。這肯定都是無法證實的了。
 
鄭存柱的視頻是明顯地被編輯過了,當然無法作為法庭證據。
 
即便是法庭要求出示鄭存柱的視頻作為證據,那也隻能是傳喚鄭存柱作為證人到庭作證。不會有什麽法庭傳喚王有才出庭質證這個視頻。
 
 
我不懂美國法律。但我至少知道一個法製國家是要合法取證,隻有經過法庭認可的才算是法庭證據。
 
王有才如果向FBI舉報某個人,隻能表明你是舉報人,如果願意的話,FBI可以發展你為線人。
 
無論你向法庭提供什麽證據,都不是合法取得的證據,基本上就不能作為呈堂證據向法庭提供。你充其量能作為證人被傳喚到庭作證,而一旦你到庭作證,其結果隻能是:
 
【1】你的證詞可信,被法庭采納。你不會因此獲得任何利益,隻是白白地浪費你的時間。
 
【2】你的證詞被證明不可信,不被法庭采納。你很可能因為作偽證而被起訴,甚至付出巨額賠償金和律師費。
 
我不明白王有才為何要幹這種隻賠不賺的營生呢?
 
另外,FBI傳喚到庭為FBI作證的人通常都選擇蒙麵作證,以防遭到對方報複。王有才如果真的有一天成為FBI的證人,我建議你選擇蒙麵作證。
 
王有才的言論中很多都是使用自己獨創的概念,而不是眾所周知的概念。
 
比如,王有才說提供“證據”給FBI,你給FBI提供的充其量能稱為是線索“Tips”。而不能叫作“證據”。你如果將張曉寧殺人的刀拿去交給FBI,那不是提供“證據”,而隻能說你破壞犯罪現場,是玷汙證據。
 
恕我孤陋寡聞,王有才所說的 “證據方”、“證據程序”等等詞匯就是我從來都不曾聽過的用語。
 

3. 我要求王有才回答的問題

 
王有才給我提出的問題,我都耐心地一一解答了。可是,我給王有才提出的一些最最簡單的問題,王有才都是顧左右而言他,拒不回答。
 
下麵是我給王有才提出的一些問題。
 
【1】請問王有才,能否說出究竟有哪些中共高官支持王有才組建反對黨?要給出具體的人名,而不是僅僅泛泛地給出職務。
 
1998年,王有才參與組黨。大概是當年的7月份,我幾次給王有才打電話,希望他能出國以防被抓捕。王有才告知我他是受到中共高層支持來組黨的,說浙江省委書記就支持王有才出麵組黨。2004年來到美國,起初住在徐文立家裏。王有才對很多前往羅德島看望他的人都說他是受到中國和美國的高層政治領袖的支持,說他組黨是受到浙江省省委書記以及中共大批更高層的支持,還說美國國務院的官員也支持他組黨。王有才堅持說他馬上就回國繼續組黨。
 
王有才對很多人都講過這樣的話。
 
【2】請問王有才,究竟是哪位FBI官員在2010年就向王有才通報了哪些海外華人是中共特務?
 
在2022年5月8日,王有才說:“在2010年組建中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時候,FBI就告訴我哪幾個是特務。”
 
但凡是同FBI談過話的人,都會知道王有才的這段話就是造謠。我於是就在一篇文章中善意地提醒王有才不要再撒這種彌天大謊。
 
 
王有才見到我的善意提醒,立即暴跳如雷,口口聲聲地說我胡說八道,而且是一貫胡說八道。
 
看看王有才為這麽一句明顯的謊言所做的一係列無恥狡辯,不過是在用一個謊言來掩蓋另一個謊言。這還需要我來揭露王有才所編造的這一係列隻有三歲娃娃才能編造的謊言嗎?
 
【3】請王有才出示證據,證明王有才、王天成在有鐵證證明王書君是共特。也請王有才出示他們在群組裏指控王書君是共特的對話。同時,請王有才說明為何不公開揭露王書君是共特?為何不向FBI舉報王書君?知其為罪犯,卻知而不報長達十多年,是否就是包庇共特王書君長達十多年?
 
既然王有才、王天成在十多年前就能用他們的火眼金睛發現了王叔俊是共特,王有才和王天成在過去的十多年裏一定還發現了比王書君更大的共特。請王有才和王天成向大家通報一下,你們還發現了哪些人是共特?千萬不要在FBI再抓捕某個共特後,你們又跳出來說你們在八百年前就知道他們是共特!
 
2022年5月15日,王有才發文說造在十多年前,王天成就發現了王書君是特務,並在很多群組裏告知了王有才、陳立群等人。一直都認同我對李進進和王書君的揭露。王天成既然能在十多年前就告知王有才關於王書君是特務,一定是提出了鐵證,而且也一定將王書君是特務的鐵證告知了王軍濤、王丹、李進進、陳立群、魏京生、黃慈萍、李恒青、楊建利等等民運主席和副主席們。
 
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451983
 
我們知道,維基百科的詞條是可以由任何人創立和編輯的。但是,維基百科的“王有才”詞條到處都暴露出王有才的筆紋。我將另外著文論證這個詞條就是由王有才提供的文字資料,而且,維基百科的“王有才”詞條徹底暴露王有才就是總參三部特工。下麵的幾個問題是根據王有才的維基百科詞條中的某些明顯透露“王有才筆紋”所提出的質疑。
 
【4】1988年6月參加北京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行動委員會”,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要求調查的十個學生之一。請王有才出示證據證明公安部要求調查的十個學生的名單。請王有才列出都有哪十個學生。另請王有才說明是誰告知王有才如此高級機密?
 
【5】1991年11月因美國國務卿詹姆斯·貝克訪問中國,列入其要求釋放的三人名單之一。請王有才出示證據證明貝克要求釋放的三人名單。另請王有才說明是誰告知王有才這三人名單?貝克為何隻要求中國釋放王有才等三人,而不是百人名單啊?
 
王有才講話向來是將他吹得神乎其神,而且經常是由鼻子有眼有數字,什麽中共浙江省委書記、FBI密探、美國國務院官員等等都是他的內線或臥底,可就是無法讓人核實。我上述提出的問題不過都是讓王有才拿出證據來證明他曾經吹過的牛皮。都是一句話就可以回答的問題。可王有才就是要回避這些問題。王有才不回答這些問題,這本身就是一種回答,那就是無法回答,或者就是要絕對保守黨的機密!
 

4. 維基百科暴露了王有才是總參三部情報人員

 
什麽人才會如此吹牛皮?什麽人會反複說他是受中共高層指令去籌建反對黨?這將是我在下一篇文章中要重點分析的。這裏隻是列出相關的資料。
 
這是維基百科“王有才”詞條在2022年5月18日的截屏。上麵的用黃色重點標出的部分,在兩周前還不曾出現這樣的重點標記。
 
http://36.112.135.90/dxpt/1477.html
這是王有才的老東家“東信集團”的網頁說明。
 
未完待續。
 
劉剛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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