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小孩—同學印象
小學五年級, 我被老師選中去參加鎮五年級的數學競賽。我代表一班,同去的還有二班的一名男生。
考完了感覺不錯,可當老師把我們兩位考試代表叫到辦公室時我才知道我隻考了49 分,同去的男生得了99分是全鎮第二名。
老師說我每道答題都比別人多出兩到三個步驟,所以隻能得一半分, 老師還說了些別的,可我沒聽到。
我哭了,而且聲音很大。我不知道自己是羞愧還是委屈,而老師大概也被我的哭聲嚇壞了, 連連勸我別哭還許諾下次競賽繼續讓我去。可我繼續哭,因為當時除了哭實在不知道還可以做啥。
從那以後我就老做夢考試不及格。
而我在小學裏也就隻參加了那麽一次比賽, 不久也就升初中了。
鎮初中座落在兩個村子之間,離我們村更近。附近七八個村的孩子都來這上學。我姥姥家就是另外一個村的,而我小時候成天蹲姥姥家所以剛入學就認識很多同學 。
永勝就是姥姥村的,他瘦瘦的,個子不高,又調皮又搗蛋。他上牆爬屋掏鳥窩樣樣在行,行動迅速又敏捷,猴子一般。他還特別聰明,雖然很少正兒八經地聽課,可學習成績很不錯。
那時候學習不緊張所以大家有時間玩有時間鬧,鬧的最厲害的是坐在第幾排的小不點們。我的好朋友美玲和永勝緊挨著,所以他們倆鬧的時間比較多,可大多也是小打小鬧。
有一天上自習課,這倆又鬧開了。
一開始舌戰後來竟然成了實戰。因為空間有限所以戰場一會就漫延到了講台上。
美玲開始占上風,可一回兒就被永勝打哭了。
我已忘記到底是怎麽回事,應該是美玲讓我幫她。我想主要原因應該還是我平常對永勝調皮搗蛋的行為看不慣,其次是想幫好朋友的忙。不管什麽原因吧,反正我稀裏糊塗地卷入了一場與我沒有任何關係的戰爭。
兩個打一個,結果是永勝的嘴巴流血了,他哭了因為他冤枉委屈,也因為老師不相信他,不相信我這個好學生會打架也不相信我會打過永勝。
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我和勇勝被老師提留到了辦公室罰站,站了半個下午。
又鬧又皮,永勝也是挨老師揍最多的學生。那時候的老師真心對學生好, 看聰敏過人的永勝不好好用功,班主任老師氣得牙跟都疼。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老師氣壞了把永勝的頭往牆上撞的情景:咚, 一聲,我的心噗通一下,咚,又一聲,我的心又噗通一下,那響聲,現在想起依然會震耳朵。
長大後的永勝卻成了和我們班主任老師最親密的學生,長大後的永勝也是又高又帥, 而且和藹可親。多少年後同學見麵時大家竟沒有一絲的隔閡,當然打架的事還記得。美玲和永勝更親,也許是打鬧久了有感情,可她到底還是把我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給忘得一幹二淨。
一個和我同村的姓陳的男生,印象也夠深。 他不調皮也不搗蛋可幽默詼諧。教我們數學的老師剛從師範學校畢業, 喜歡穿一件當時流行的黃色軍裝上衣。那個時候老師們的夥食也不怎麽好會時常吃玉米麵做的窩窩頭。同學們排隊放學會經常看到老師們從學校食堂打飯出來端著窩窩頭往宿舍走。
這天放學後大家正悠哉悠哉的排隊往家走,碰到迎麵而來的數學老師,他端著一碗菜,菜上麵是一個金黃金黃的窩窩頭,還呼呼地冒著熱氣。
陳同學來靈感了,因為當時數學老師正在教大家對數,課堂上老師log 來log去講而下麵的大家迷迷糊糊地聽,不很明白卻覺得好玩。
看看老師的黃上衣,再看看正冒著熱氣黃黃的窩窩頭,陳同學呲牙咧嘴地朝數學老師笑了笑,突然茅塞頓開似地大聲地喊道: 以黃為底X的粑穀。
粑穀,在我們老家,是窩窩頭的意思。
初三時加了英語課,學校沒有師資,就派教音樂的韓老師去縣城學習了三個月的英語然後回來教我們。 雖是現學現賣,可老師教的頭頭是道學生學的熱火朝天。天還蒙蒙亮,教師裏已響起大家朗朗地讀英語的聲音。鄰桌的一個男生更是讀得不亦樂乎,讀岀來的英語聽起來古文一般,像極了魯迅筆下巜百草園與三味書屋》裏的老先生。這位同學搖頭晃腦聲音抑揚頓挫,他一個早自習讀的隻是一句對話: Good Morning, how are you? 一 I am fine, thank you, and you?
我使勁捂住耳朵可一點用處也沒有。他的聲音太大了,估計一裏之外都聽得見。
坐在我後麵的同學,安安靜靜,不怎麽講話也不怎麽惹事。我們應該是好朋友,因為友好的時候多不友好的時候少。可有一次我起身時他的桌子把我碰痛了, 然後我們倆就吵了個小架,我覺得他是故意的他說不是。故事的結尾是我把他的圓規從窗戶給扔了出去然後我倆一個星期沒講話。
印象中他穿一件深藍色地中山裝, 幹幹淨淨的,他喜歡拿一張幹幹的薄煎餅,站在講台上,不慌不忙慢慢地吃。那場景似油畫一般定格在那,定格在初三一班教室的講台上。
多少年過去了,這位同學依然安靜,即使在微信群裏。他偶爾也會給你點個讚,啪的一聲嚇你一跳讓你回不過神來。
初三開始幾個月後,班裏來個很特別的小男生。 他文文靜靜的,嘴唇厚厚,好似不怎麽說話也不怎麽合群,離大家很遠。
大家都是農家子弟,衣服簡單樸素。可這位同學, 不僅衣服漂亮好看,還時髦現代。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穿了一條白色的緊身的小喇叭褲,純白色的沒有一點汙跡。他當時站在講台的一個角落,一個人站在那兒。當時在我的心目中, 他不屬於我們這個群體,因為他和大家太不一樣了。
多年後同學再見麵,那穿白色喇叭褲的少年已變得很接地氣也似乎已是我們中的一員,可他骨子裏的那份清高孤傲與不羈卻依然,那種子或許在他十二三歲的少年時代就已經種下了。
他成了作家。
如果你用心讀他的作品,你更會感受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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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意地,會想起從前的事情。
不經意地,那些小孩, 從鄉間走來,帶著濃濃的鄉音,穿著簡單樸素的衣服,鞋底粘著厚厚的泥巴。
他們向我走來,真實生動而又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