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廣元十日
作者: 八峰
第八節
半小時後,廣元市公安局政委溫誌誠、副局長賀連勝在局長辦公室裏宣布了一個重要決定——即刻成立‘七一五惡性撞車事件’專案調查組,由副局長賀連勝親自擔任組長,組員包括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正副隊長劉建斌和肖澤、刑偵大隊的偵查員宋駿、張秀峰、市局交警大隊事故科科長徐強及其助手黎兵;省公安廳刑偵局高級刑事調查員周源為調查組顧問;偵辦組其餘成員從市局刑偵大隊、技術科和交警大隊事故科抽調。偵辦組的任務是圍繞‘七一五’惡性撞車事件的發生展開深入全麵的刑事調查,抓獲相關的肇事者並揪出在背後策劃了此次重大惡性事件的元凶。
上午九點半左右,與會的眾人正在議論時、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的副主任、賀連勝的秘書樊英傑推門走了進來,他匆匆走到主持會議的副局長身邊、神色緊張地向他低聲耳語:“賀局,值班室剛剛轉來了交警大隊周隊長打來的緊急電話——他報告說昨天夜裏市局交警大隊事故科的物證室庫房發生了入室盜竊,其中有在‘七一五’惡性撞車事件中收集的證物被盜走了。。。 ”
“什麽!?你是說——昨天夜裏有人撬開了交警大隊事故科物證室庫房的門鎖,從庫房裏偷走了在撞車事故案中從現場收集到的第26號證物、一個黑色的手拎皮包?”賀連勝不禁失聲問道、臉色瞬間變得鐵青;與會的眾人也都聞之震驚,會議室裏頓時一片鴉雀無聲。
“嗯,是的,”樊秘書點點頭,“電話是交警大隊隊長周憲林剛才打過來的,他自己也親自去事故科物證室的庫房裏核對查看過了,被盜走的確實是在七一五撞車事件現場勘查中收集到的第26號證物,一個黑色的金利來男士手拎包;沒有弄錯。”
“怎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賀連勝不由得火上心頭、沒好氣地追問道,“這個手拎包到底是件什麽證物?它是屬於哪個受害者的?”
“嗯,這個,我聽周隊長在電話上說,皮包是事故科的人在搜索清理中巴車墜落現場時收集到的,還沒有查清楚到底是屬於哪個遇難者或者傷員的。。。 ”樊秘書一邊說一邊把目光瞄向了坐在一旁的徐強。
“報告賀局,” 徐強連忙舉手說道,“如果我記得不錯——這個26號證物應該是我們科的二組於十六日淩晨從中巴車在防波堤壩下麵的墜落現場裏發現的一個黑色手拎包,可能是屬於某個遇難者或者傷員的。”
“可能屬於!?你們還沒弄清楚那個皮包的主人是誰嗎?”副局長惱火地看著事故科長問道。
“呃,暫時還沒有。”徐強臉紅著囁嚅道。
“這個黑色的手拎皮包裏有什麽東西呢——能夠辨認出其主人身份的東西?”偵探問道。
“不知道,”徐強臉紅著回答,“當時,我去了公路上撞車發生地點勘查,留下幾個人在堤壩下麵的墜車現場搜集四處散落的物品;沒來得及仔細查看。。。 ”
“嗯——但為什麽有人會如此著急地盜走了這個黑皮包呢?”周源似乎自言自語了起來,兩道蹙起的濃眉表明他對案情的最新發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好吧,你告訴他們一定要把被盜的現場保護好,我馬上派人過去勘查!”副局長壓住心裏的沮喪扭頭對樊秘書說道,然後轉過臉來無奈而又尷尬地看著周源和定國說道:“真對不起,讓你們兩位看笑話了——這案子八字還沒查出一撇來、放在公安局交警隊裏的證物居然還被人給盜去了!”
“嗯,此案的蹊蹺之處甚多,看起來絕非是表麵上那麽簡單;”周源沉吟了片刻、直截了當地提出了要求,“賀局長——我想先去看看撞車現場、訊問一下有關的目擊者,然後再去交警大隊事故科看看那個保存著七一五撞車事件物證、昨夜被人入室盜竊、偷走了26號證物的庫房,最後再去市一醫院探訪一下那幾個傷員。”
“好吧,徐強,你就帶著周處長、文編輯他們一起去吧;另外建斌、肖澤、宋駿你們也都跟著去——反正你們也都還沒有去過那個撞車的現場、正好去看看,也趁機向周處他們學習一下查案的方法!”賀連勝拍板做出了決定。
十五分鍾後,在徐強的帶領下、眾人分乘兩輛吉普車來到了位於嘉陵江公路大橋西側、女皇路和三竹巷交匯之處的撞車現場,聽了交警科長對勘查現場的介紹後,又分別觀察了三竹巷丁字路口的地形。
“嗯,這個丁字路口處沒有什麽民居或商鋪,所以前天夜裏除了那個目擊者外、很可能沒有其他人看見了停在這巷口路邊的卡車;”周源一邊環顧四周一邊對徐強說道,“你帶我去看看你認為是卡車停在路邊的那個地方。”
“哦,就是在巷子口裏麵不遠的那個地方;”交警科長帶著偵探來到馬路西側的三竹巷口裏大約五米之處,“就是這裏——我當時是從這路邊地麵上的車轍痕跡判斷的,那個車轍印是新鮮的,而且是一輛解放牌CA130卡車的輪胎轍印。”
周源彎腰仔細看了下地麵上已經被交警做出了標記的汽車輪胎轍印,然後又朝巷子裏麵走了幾步,在巷道北側的路邊突然蹲下了身子——他在路邊碎裂的石板地麵和草叢裏看到了幾個丟棄的煙蒂;他蹲下身體小心翼翼地將煙蒂揀起來逐一查看、然後把它們都裝進了一個小小的證物袋裏。
“我昨天在這兒也看到了地上這些煙蒂;怎麽——這些煙蒂有什麽用處嗎?您為什麽收集它們?”徐強有些疑惑地問道。
“應該有些用處,”偵探點點頭,“這幾個煙蒂是新鮮的,從丟棄的地點來看、也很可能是開卡車的那個司機留下的。”
“哦?您怎麽知道呢?”一旁的刑偵隊副隊長肖澤好奇地問道。
“你看——這四個煙頭都是同一種牌子的‘大重九’過濾嘴香煙,過濾嘴上由嘴唇、牙齒和手指夾捏造成的痕跡也幾乎一樣、是同一個抽煙的人留下的;而且這個地方出事後就被警察封鎖了,昨天晚上不可能再有別的汽車在此停留。”
“即便是同一個人留下的煙蒂,怎麽能肯定就是開卡車的那個司機呢?”肖澤有些執拗地追問道。
“除了被丟棄的時間還不能完全肯定外,這幾個煙蒂是在那輛卡車停過的地點發現的、而且是在駕駛員一側;如果是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那個人丟棄的,那麽發現煙蒂的地點就應該在卡車的另一側——這一點也是不容忽視的。走吧——咱們再到堤壩下麵的墜車現場看看。”周源瞥了一眼刑偵大隊的副隊長、站起身來朝沿江公路的東側走去。
第九節
看完了撞車現場、眾人又來到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的駐地,副大隊長高陽親自陪同眾人勘查,徐強還讓黎兵還找來了七月十六日淩晨參與了現場搜索的第二組負責人楊柯。周源和徐強首先詢問了昨夜在交警隊大樓入口處值班的民警,沒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後又來到了昨天夜裏發生了被盜事件的事故科物證室庫房,物證室倉庫的值班民警崔世雄和耿玉芯還拿來了該庫房的物證登記表和領取物證人員登記表。
“你們倆先說說吧——是怎麽發現26號證物被盜了的?”徐強向兩個手下問道。
“哦,我是早晨七點半鍾來到科裏上班的,先去食堂買了兩個包子,然後接了一個值班室的電話,說是中級法院上午要來調取一批物證查看,我就去了庫房想提前做些準備,沒想到走到庫房的門口卻發現庫門是虛掩著的,銅鎖掉在地上,鎖環也被人撬壞了;我馬上就叫來了小耿——”五十歲左右的崔世雄首先說道。
“是的,”年輕的耿玉芯在一旁連忙點頭,“我跟老崔來到庫房後就發現裝有七一五撞車事故物證的兩個箱子被人挪動過了,連忙就檢查起來,結果發現第26號證物不見了,那是個黑色的男式手拎包,嗯,就是這一件——” 女交警一邊說一邊翻開了物證登記簿、用手指著其中的一欄。
徐強和周源低頭細看,見那一欄中用鋼筆填寫著:黑色金利來男士手拎包一隻,入庫登記的時間是七月十六日早上八點四十六分。
“那這個皮包會不會是被遇難者或者傷員的家屬給領走了?”徐強眉頭一皺。
“不會的,”耿玉芯搖搖頭、語氣肯定,“科長您看——這是該事故的相關物證領取登記表;被領走的物證都有人簽字畫押的,而這個第26號物證並沒有人來領取過;其歸屬關係也還沒有弄清楚,所以它不會是被人領走的、應該是被盜走的。”
“等等,”正在翻看物證登記簿的周源指著表上的一欄提出了疑問,“這一欄裏的登記顯示——還有另外一隻黑色的金利來男式手拎包、物品登記號是第13號,入庫登記的時間是前天晚上、也就是七月十五日夜裏的十點四十分;這隻黑皮包現在何處?被人領走了嗎?被盜走的會不會是這個包呢?”
“哦,被盜走的不是這個手拎包——您看這物證領取登記表上:第13號物證已經被遇難者王士興的家屬於昨天早上、也就是七月十六日的早上領取走了,登記表上領取人的名字是‘秦東’、也就是王士興的妻弟,領取時間是昨天早上八點一刻;這事是我親手經辦的、我記得很清楚。”崔世雄連忙解釋道。
“嗯,登記表上確實有遇難者王士興家屬的親筆簽字,那麽這個登記號為13號的黑皮包肯定是昨天早上就被其家屬給領走了,不會是昨天夜裏才被盜走的那個編號為26號的皮包;”徐強看著物證領取登記表對周源解釋道,隨即又沉下臉來看著幾個下屬問道:“那第26號證物的入庫登記時間為什麽是昨天上午八點四十六分?二組的人不是昨天清早不到七點鍾就把清理墜車現場時收集到的第二批物品送到物證室的庫房來了嗎?”
“呃,科長,我們是不到七點就把東西送過來了,但是,”二組組長楊柯的臉色尷尬起來,“但是大夥兒當時都忙乎了小半夜、又累又餓的,我就讓他們把東西先擱在了咱們科的辦公室裏然後就出去吃早飯了,心想著吃完了早飯回來再送到庫房去登記也不遲——”
“那後來呢?”徐強板著臉追問道。
“後來,我在食堂吃完了早飯後又去大隊部行政科辦了點事,快八點四十分才回到科裏,見到了老崔和玉芯他們,就交代他們把放在事故科辦公室裏的那箱東西拿到庫房去登記入庫。”
“是的,我和老崔後來就是按照老楊給的單子開始核對登記物證,大概是九點鍾左右才搞完的。”一旁的耿玉芯連忙說道。
“等等,我有點糊塗了——”偵探扭頭盯著事故科副科長問道,“有關這次撞車事故的物證是分兩次送來登記入庫的?為什麽?”
“是的,從現場收集到的物證是分兩批送來入庫的;”徐強點點頭,“第一批是事發當晚我們從墜車現場把傷員和屍體送去醫院後,派人把收集到的第一批相關證物送到了交警隊事故科的這個物證庫房,當晚就登記入了庫;您看——這表上麵還有當晚值班民警葉彤的簽字、時間是七月十五日夜晚十點三十九分;而第二批物證是我們事故科第二組的搜索人員於七月十六日淩晨在堤壩下麵墜車現場的搜查清理結束後送過來的;而這批物證就像剛才二組組長楊柯說的、送來之後沒有馬上登記入庫,而是被暫時放在了事故科的辦公室裏;一直等到昨天上午八點四十之後才由負責庫房的耿玉芯和崔世雄登記入庫。”
“嗯,明白了,”偵探點點頭,“也就是說,你們從事故現場一共找到了兩隻黑色的金利來男式手拎包;一隻可能是屬於遇難司機王士興的,前天晚上十點多鍾被送到交警大隊物證室庫房裏來、登記號為第13號;這個包昨天早上八點一刻左右被王士興的親屬秦東領走了;而另外一隻黑色手拎包是昨天清早由第二組送來的、到昨天上午八點四十六分才登記入庫,登記號為第26號;其歸屬還沒有查清楚就在昨天夜裏被人給偷走了——是這樣的吧?”
“沒錯兒,情況就是如此。”徐強點點頭。
“還有其他的東西被盜了嗎?”偵探又問。
“沒有,我和老崔都仔細檢查過了,除了第26號證物、就是那個黑色手拎包被人偷走了之外,保存在這間庫房裏的其他物品都沒有丟失。”耿玉芯說道,語氣十分肯定,一旁的崔世雄也連忙點頭。
“那麽,現在的問題就是——被盜走的那隻黑色皮包是屬於誰的?又是什麽人偷走了它?為什麽要偷走它?”偵探低頭沉吟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