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暴力文化的表現與危害
暴力文化對社會文化乃至社會文明的進步危害是巨大的,也是中華文明落後及社會萬惡之源。首先,暴力文化窒息了社會人文思想。在皇權至上的中國傳統社會,皇權不僅對冒犯者處於極刑,甚至誅殺九族,對官員及社會大眾,包括社會精英群體,隨意施暴而不受任何法律製約。傳統觀念的‘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本質就是暴力文化習俗的思想理論化與道德化,要求社會各階層群體及個人,貴族官員及知識精英或百姓,對皇權或最高統治者逆來順受,甚至任憑宰割,不能反抗,否則就是不忠,有違社會倫理道德。文字獄,莫須有這些僅出現於中國傳統社會的罪名,將暴力文化之蠻橫殘忍發揮到極致,結果是暴力陰影之下人人自危而噤若寒蟬,出口不慎不僅遭延禍端,甚至禍延家族,禁言尚不足,進而又有誅心之論,心之不慎,禍從口出,‘莫談國事’竟然成為中國傳統社會行為自律,結果是社會言論閉塞,更惶言思想自由之發揮或表達,從根本上窒息中華傳統社會文化思想之活力,每個中國人都可自問自秦漢至明末清末,中華文化可有絲毫文化思想本質之提升或不同。
暴力同樣扭曲社會大眾思想。儒家的人治思想是以執政者個人的賢明治理國家的治國方式和理論主張,謂之“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君主以自身為社會道德楷模及為人治範本教化社會大眾,社會大眾見賢思齊,與德為鄰,然而儒家思想學說的設想無疑與社會現實的差距失之千裏。暴力文化的社會,成王敗寇,君王者,馬上得天下之勝利者,或皇權血統的繼承者,得天下坐天下都是暴力權謀利益的折衝。暴力是根本,權謀與利益僅是手段與交易而已,與‘仁義正’的儒家觀念毫無關係,即或含金湯匙而掌天下的昏君更不會受儒家迂腐教化,私欲是其行為唯一準則,而‘仁義正’的儒家觀念是用於規範朝臣與社會大眾的,以暴力為基礎的皇權根本無需遵循,這就使儒家教化社會的人治思想在現實中根本行不通。未能教化或規範皇權,並非人治思想的最大敗筆,最高的皇權及各階層官員明白,權力的根本在暴力的威赫,而非德行。社會現實是不知自我節製的皇權及官員為私欲中飽私囊,給社會大眾豎立人治的反麵樣板。權力或暴力可以為所欲為,使人治文化走向反麵,社會大眾目睹權力或暴力的蠻橫與貪婪,不受製約,甚至不受社會言論的非議,社會輿論不是不為而是不敢為,這對社會大眾心理及社會習俗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崇拜權力暴力與私利必成為社會普遍行為準則。人治以‘君仁君義君正’做為社會的錨定與楷模,這無疑是天方夜譚,癡人說夢,而現實是權力暴力成為社會楷模,這也是中國傳統社會進步的正麵的社會文化思想從未能夠引領社會的根本原因,這並非儒家思想學說之過,而是暴力文化扭曲了儒家人治思想及社會文化思想。
其次,專製暴力文化扭曲社會文化及社會人格,民族性格。以暴力為其社會基礎或合法性根本的皇權,權力不過是暴力的文明外衣,弱肉強食的文明化外衣,在社會合法權力的背後就是著若隱若現的暴力文化的影子。暴力為皇權根本的曆史淵源及長期影響,社會必然形成崇尚權力或崇拜強權的文化,這種社會文化的表現上一方麵是麵對強權的懦弱猥瑣,委曲求全,另一方麵是委身強權,為虎作倀,這些表現猶以社會知識精英為甚。這些社會現象的本質就是不講原則,或以利益為最高原則。所謂原則,就生命追求最大利益的本質而言,原則也是利益的體現,或者說所在特定或相應的社會人文價值體係中,社會公共利益的體現,包含社會文化精神的與物質的利益。這種公共利益符合相應社會群體的共同及長遠利益,然而屈服或委身強權,出賣的原則必然是社會公眾的原則或利益,這些利益往往是公眾長遠的利益,也可能包含出賣者的長遠利益,所謀求的必然是個人或小群體之近利,甚至毫無理由,隻求暴力之下的苟延殘喘。在暴力文化陰影之下,沒有任何事是確定的,隻有強權暴力不可違是確定的,否則玉石俱焚,這對於屬於世俗社會的中國傳統社會,家族利益為優先的社會人文價值,無疑是不可承受之重。委身強權暴力,以個人及家族,或小群體之近利犧牲公眾之長遠利益,或僅為活下去,個人近利或活下去成為出賣社會人格於暴力的恩賜。長此以往成為習俗而形成社會文化,造成社會群體的人格扭曲與短視。自私自利或圖謀私利本是生命追求利益的本質表現,但在任何社會個體謀私利都受社會秩序與法律的規範與保護,然而在暴力文化下社會秩序成為暴力的附屬品,社會群體屈從於暴力也成為社會所能理解的被動行為,接受暴力脅迫成為可以接受的社會文化行為,人格扭曲得以合理化。社會整體人格扭曲的合理化使始作俑者暴力同樣合理化,暴力是合理的,暴力對社會各方麵各階層,乃至社會思想與文化的殘害也是自然與合理的。這使中國傳統社會的暴力文化與整體社會人格扭曲成為社會文化組成部分。
可以說在傳統社會,人格扭曲與短視是中國人普遍存在的現象。暴力文化的根本與以儒家道德倫理學說為欽定社會主流思想的說教,使中國傳統社會在許多方麵形成說一套而行一套的潛規則,說的不做,做的不說,最終決定的是利益或權力,原則僅是可以交易的籌碼。如出賣原則或人格仍不可活,將是另外一種故事,或以暴力回應暴力,揭竿而起,這就是中國曆史永不停歇的皇朝興替,然而中國人不到無路可走是不會造反的。
在暴力文化的社會,權力是暴力的延申,擁有暴力的背書。以暴力為根本的社會,社會文明的表現,法律與秩序僅是社會的一個表象,暴力手段是統治者的根本,法律與秩序是統治者獲取最大利益的手段。暴力文化對社會人格的扭曲,不僅表現在社會整體與皇權的關係,皇權對社會人格的扭曲使社會整體人格屈服於皇權,也表現在社會個體對擁有權力者的態度。社會整體特性是所有個體的集合,使社會個體產生畏懼暴力而畏懼權力,從而崇拜權力的普遍社會心理,屈服強權或為利益委身強權,成為社會普遍人格特征。這種社會心理或普遍人格特征產生兩種社會現象,一方麵是對權力趨炎附勢者眾,其社會結果必然是帶來利益的權力都會受到追捧崇拜,不惜以人格投靠,另一方麵是掌權者貪贓枉法為所欲為,圍繞權力組成利益小團體,極盡損公肥私,傷害公眾利益之能事。權力擁有者僅是權力的代理人,為自保必投靠依附於更大權力者,層層相銜終致頂端,暴力威赫與權力帶來的利益,必然使皇權被獻媚與謊言所包圍,獻媚與謊言同樣會存在於所有權力的周遭,對權力的獻媚與謊言的目的就是私利與自保,結果是社會文化的低俗與惡質。社會大眾不以獻媚委身權力為恥,反而為榮,見賢思齊的儒家道德自省僅能成為及少數人踐行的修身準則,對社會精英階層乃至大眾崇信的是強權,而委身權力的目的是自保與私利,而不是道義。暴力文化使社會禁言,大眾攀附豪強,對國家大事社會精英怯於進言,而失去可能警示也最終致使暴力濫用,結果必然將社會推向崩潰。
專製暴力文化窒息社會物質生產實踐。專製暴力文化對中國傳統社會的危害還表現在對社會物質生產的迫害與破壞。一切社會物質生產活動都需要相應穩定的社會秩序與法律保障,穩定的社會秩序,以及明確的,透明可操作的法律體係,有利於維護及鼓勵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然而以專製暴力文化為社會權力根本的中國傳統社會,並不具備這樣的社會環境,最根本的一條,個人私有財產得不到保障,在‘四海之內,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傳統觀念之下,在社會文化與思想上無論土地或民眾都屬王權所有,專製暴力就是所有權的根據,生命都屬皇權所有,遑言財產,這就是社會暴力文化的危害與本質。社會現實除極端情況除外,並未表現得如此蠻荒血腥,表麵平和與秩序井然的社會符合包括皇權在內的社會所有階層的利益。朝廷或官員一般情況下,除規定之稅賦,並無剝奪民眾財產之權力,然而在中國傳統社會,無論是皇權對官員,還是官員對民眾有的是羅織罪名的辦法,從而敲詐甚至剝奪財產,這是中國傳統社會的普遍現象。
這樣的社會環境也必然衍生與其相適應的社會習俗與文化,富有階層或依附賄賂於朝廷或官員,官商勾結是皇朝秩序腐敗與坍塌的開始,或藏富不於人知,或藏富賄賂兩者兼有。中國傳統文化一些人們耳熟能詳的諺語箴言,如‘財不露白’,‘樹大招風’,‘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出頭椽子先爛’等等,表麵看似槍打出頭鳥,更深一層是,這個社會沒有說理的地方!這就是專製暴力文化下的中國傳統社會,社會大眾逆來順受,忍辱偷生的真實寫照。這種習俗與文化對社會文化與思想的戕害自不待言,對社會物質生產的破壞也是巨大的。由於驚猥朝廷及官員敲詐與暴斂,賄賂是一種手段,然而賄賂也有限度,且不能絕對保票,藏富成為不二手段。中國曆史上就有富商藏富,朝廷逼繳的沈萬三傳說,無論真偽,曆史傳說如同社會信仰都是文化的一部分,藏富已成為中國傳統社會的普遍認知與習俗。然而藏富絕非簡單的社會現象,它包含這深層的社會文化危機與矛盾,這個危機就是社會民眾不相信官府,不相信社會權威,爾虞我詐,缺乏安全感。當私有財富得不到確實保障,一個社會的文明即使繁華也是表麵的,其本質也是與脆弱的。藏富對社會一個直接影響就是阻礙社會物質生產的健康發展。
中國明清時代就有富商巨賈將白銀藏於老宅地下室或掩埋於農田,社會財富不論公有私有都是社會生產與消費過程的富餘積累,正常的社會生產秩序應該是社會財富積累投入再生產,使之成為社會擴大生產的資本,在生產過程中創造更多財富,而不是閑餘無用的死財富。社會財富本身就一種社會信用,是社會生產力的組成部分,然而財富隻有投入到社會生產才是有生命力的社會資本,將財富隔離社會生產之外,財富成為沒有生命力的財富符號,藏富就是將社會生產過程中累積的新資本從生產經營中抽離,隔離於生產經營之外,使活資本成為死財富,這是對社會生產積累也是對社會生產力的人為阻礙。藏富的根本原因隻有一個,財富擁有者或生產經營者對社會權力的不信任,對專製暴力文化的畏懼,將累積資本隔離於生產經營過程,不願擴大再生產,或不願投入其他生產經營,就是不願做大或樹大招風,成為社會權利之矢的,這不僅是財產身家的得失,甚至是合家合族性命之虞,這就是專製暴力文化給社會秩序與生產帶來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給社會生產與文化投下的巨大陰影。這種民間藏富心理直至鴉片戰爭與洋務運動,中國受西方脅迫為發展工業化始有改變。
社會生產最基本的保障是穩定的社會環境,可以遵循並預知的社會秩序,受保障的社會生產經營者身家性命及合法經營所得,然而這一切需要一套明確清晰的可以實際操作的社會法律係統做為基礎,而在中國傳統社會隻有專製暴力是唯一確定的,其他的一切都是暴力的恩賜,恩賜就可以收回。社會正常物質生產所需一切物質條件,都是皇權或暴力的恩賜,即使成功的社會生產經營者其身家財產也僅在權力者一念之間,這就是暴力文化陰影下,社會生產經營者對社會的認知,與其投入更多財富擴大生產,樹大招風,不如作壁上觀,持盈保泰,而藏富就是最好不過的作法。
專製暴力文化從兩個方麵扼殺社會財富做為社會生產力的投入,一方麵從根本抹殺了社會生產之外其他社會財富轉為資本的動因,另一方麵迫使在社會生產中新積累的資本退出生產與流通,使之從活資本成為死財富。而社會財富轉化成為社會生產資本無疑是工業化第一塊基石。
對中國傳統社會富餘財富積累未能成為資本,進入社會生產,也有另一種解釋。中國幾千年的農耕文明,造成早熟的精細農耕文明,社會勞動力過於富餘,致使勞動力過於廉價,經營者失去集群或工具機械化的動因,而集群化與機械化降低生產成本是推斷工業化最根本的動力。這種說法並不切確與客觀,工業化總是從手工業開始,首先是個體手工業,小集體,小手工業工場主雇工,再發展就是中大型工場,這種集群生產與規模雇工都會引起官府關注。民營大規模的工場與雇工,以及財富的聚集,都會引起官府的注意及驚懼,在專製暴力文化為社會根本的中國隻有兩種可能,一是遭到取締甚至迫害,或是成為官方經營,並嚴禁民營,朝廷官府官營生產與商業在中國曆史是普遍的現象,官營並禁民營無疑就阻礙了私營經濟的發展,也阻礙了通往工業化的道路。由此可見,精細農業與廉價勞力並不是規模經營與使用工具的阻礙,官營壟斷與禁止民營資本進行生產經營才是阻斷中國傳統社會進行資本經營生命力的根源,其本質就是朝廷專製暴力,社會暴力文化下社會生產力的萎縮。
專製暴力文化還從商品流通的環節壓製了社會生產的自然增長,商品的流通或商業是社會物質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是衡量一個社會的物質生產停留在封閉自然經濟社會還是進入開放互利經濟社會的重要標識。社會生產互利意味著具有商業化並走向工業化的萌芽,然而中國傳統社會的重農抑商文化嚴重抑製商業的發展,從而也抑製了以商業為目的的社會生產規模化與產業化經營,社會物質生產產業化與規模化是工業化的基礎與前提。表麵上看是中國傳統社會重農抑商的傳統文化抑製了商業的發展,但其本質仍是專製暴力文化的結果。一個社會物質生產與社會文化有著緊密的關聯,物質生產屬經濟基礎,而社會文化屬上層建築,物質生產有奠定與製約上層建築的一麵,也有受製於上層建築的一麵。在一個具有開放與健康文化的社會,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係應該是相輔相成的,即經濟的發展促發上層建築的變革,上層建築的變革又反過來維護與保障經濟基礎的發展,然而這僅是一種理想的狀態。在現實社會,社會物質生產並非一個純生產與流通的經濟過程,而是包含不同社會群體利益博弈過程,社會文化思想的高度能動性與社會群體的不同利益,就會必然生產各種影響社會物質生產的因素,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的反饋並非總是正麵與積極的,也可能是負麵與消極的。特別是在前工業化時代,社會即未能確立強大的社會共同價值體係以規範社會特殊利益群體,也沒有健全有效的社會法律體係,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身處上層建築的社會管理者,上至最高統治者,下至社會經濟活動或生產與流通的管理者,個人的好惡與私欲,以及社會群體利益的博弈,在缺乏法律規範的條件下,都會施影響於社會生產,或阻礙社會生產與流通的健康發展,更有甚者社會統治集團或最高統治者,出於私欲,短視,或是社會經濟活動之外的因素,限製甚至阻斷或嚴禁正常的社會生產與流通,這不僅是挫傷生產力的自然擴展,也可能造成社會生產的畸形發展或萎縮。
中國曆史上明清的禁海,嚴禁海上貿易是最好的例子。任何人類社會與文明,包含文化與秩序是社會共同價值的體現,社會共同價值也是以共同利益為基礎的,沒有任何來自於社會本身的文化力量或社會力量可以阻礙社會本身對共同利益的追求。交流與通商不僅是互利,互通有無,也利於社會自身的生產的擴展與積累,對外的交流與通商無論如何都是有利於社會共同利益的,而能夠阻斷與禁止有利於社會共同利益的社會生產活動隻能來自一種特殊的社會力量,這就是專製暴力或專製暴力文化,這兩者是一回事。專製暴力使社會大眾在現實層麵屈從暴力,專製暴力文化使社會大眾從心理層麵接受暴力。禁止通商貿易既不符合社會整體利益,也未必符合社會統治集團的整體利益,僅是最高統治者皇權或小集團對自身利益或私欲維護,之所以能夠以一己之私而無視天下利,其根本就是擁有專製暴力,是專製暴力使皇權能夠以一己之私毀天下利。中國傳統文化常以成語表述深刻對比,以收言簡意賅之效,所謂‘一言興邦’即是,然而中國數千年曆史,一言興邦何曾見,一言毀邦,以一己之利毀天下利比比皆是。一言而能毀邦惟有暴力,禁海就是皇權挾暴力,為一己之利或短視,或關起門來當霸主而毀天下利。嚴禁與海外通商不僅阻礙通過對外貿易帶來自身社會生產力的擴張,也妨礙對外文化思想與社會生產技術的交流,從而吸取進步的文化思想與生產技術。明清這五百來年也是西方社會思想乃及文明發生天翻地覆,走向工業化的五百年,專製暴力文化不僅扼殺了中國社會內在的自發的新生生產動力,也扼殺了對外交流引進先進思想文化或受不同文化思想刺激而激發新思想的可能。專製暴力文化不僅是阻斷中華文化自我提升,也是中華文化文明墮落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