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加入地主行列進行“韜奮”工作有十好幾年了,但是按照規模來看還是個標準的小地主。幾處出租房子的收入加上工資勉強維持日常生活,但是遇到大的開銷還是不夠。從家庭資產的配置上算,大概80%-85%都是在房子上,其他金融資產15-20%的樣子。這是大前提,我下麵的考慮都是從這個大前提出發考慮的。每個家庭的資產和收入都不一樣,您看看就行。
最近遇到幾個事情,引起對“韜奮”事業的思考,說出來請大家給參謀參謀,也許這些問題已經有過來人遇到過、解決了,有了經驗能提供,那就再好不過了。
首先是孩子還有幾年就上大學,學費的問題要考慮了。按照我的收入和資產,估計financial aid申請不到,那就要自己準備一年4萬(州大)或者8萬(私立和外州),四年16-32萬。錢從哪裏出?401(k)、年金賬戶的錢拿不出來,股票基金賬戶金額太少,恐怕需要從房子上想辦法。賣房子有點舍不得,這幾年漲得不錯,如果賣掉capital gain要交將近25%。而且賣一處房子出來的錢都會大於32萬,多出來的錢還要安排。或許做個1031,換一處便宜點的房子,拿一些root 出來?又或許再做個re-finance,多貸一些出來?但是現在的利息有覺得太高。實在不行就申請學生貸款,利息也高,好在貸款利息可以抵稅。
最近加州很多人在說long term care的事情。需不需要買?似乎可以不買,反正工資收入沒多高,收稅也有限。但是又怕老了真會遇到這種狀況,每個月一萬多的護理費是個負擔。倒也不是付不起,真是窮人付不起倒好了,有政府的白卡可以申請,我們肯定又是不符合的。如果到時候又要賣房子支付,capital gain的問題又出來了,要付一大筆稅。
也在考慮養老的收入問題。正常情況下,社安金、退休賬戶和年金的收入,再加上出租房,應該是夠用了,但是我們想退休後到70歲、身體健康時多出去走走,回中國、看世界、坐郵輪(學習老朽好榜樣),出租房的打理到時候可以有問題。這次回中國一個月恰逢房子換租客,過程比較麻煩。有了這次的體驗,有點擔心今後外出房子的管理問題。大地主可以有管理團隊打理,小地主比較辛苦,隻能靠自己。我之前有過異地城市請管理公司打理的教訓,空置率高租金收不上來維修費用不合理,結局就是賣房換地兒來解決的。也許我那個時候會賣房,把錢放在投資賬戶裏去投資,不過恐怕要請專人管理才行,自己也沒有時間精力搞。
為了避免賣房交稅,盡量還是把房子拿到過世後再留給孩子們吧!做了trust,把房子裝進去,到時候避免法庭認證的繁瑣和開銷。目前情況看資產應該不會超過遺產稅免稅額,不過還有幾十年,說不準房子會漲多少,也說不準未來遺產稅免稅額會調到多少。幾年前趁還年輕買了些終身的人壽保險,如果需要交遺產稅,可以提供資產來源。
最近沒有擴大房子規模的打算了,因為算算帳,孩子上學、養老退休這些應該是夠用了。我目標不高,對生活水準要求也低,沒有發財的欲望。年輕的時候都沒有發財,現在就更不懷夢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