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裏我們談到了“中國出口瓷”(Chinese Export Porcelain) ,即主要是指在明代晚期,然後經過大清再一直到民國,即大約在16世紀 – 20世紀中期,這數百年的時間裏出口到西方國家的瓷器商品,這些物品一般也被稱之為外銷瓷。我們經常在很多器物上可以看見有英文字“China”或者“Made in China”,或者還同時帶有其它的一些中國文字,如景德鎮,等等。讓人分不清這些東西到底是老物件,還是近幾十年的新產物,從而往往使得想進行老物件收藏的藏友們不敢下手去購買,怕上當。那麽老瓷器器物上的英文字母CHINA是什麽時候出現的呢?Made in China 標識又是怎麽回事呢?我們又如何鑒別是可以收藏的老器物還是後來的新東西呢?且聽我講解:
一、在19世紀末的1890年及所有以前的外銷器物,沒有英文標識。
一般來說,從清代光緒年間1890年及以前的中國出口瓷,比如明晚期的克拉克瓷(Kraak Porcelain),清代乾隆以及直到光緒前期的廣彩瓷等等,所有的器皿上都不會有英文或其它國家的語言文字來說明器物的產地或起源(中國文字除外)。當然在器物上畫有比較典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花卉、亭台樓閣以及兵馬和人物等修飾往往可以用來判斷該器物的產地。如果在一些器物上出現有朝代年號,如“大明萬曆年製”或“大清康熙年製”等等,這類器物往往最初不是為出口外銷而製作,而是為中國國內市場滿足皇家或達官顯貴們使用所生產製作的器物。他們之所以會出現在西方國家的市場上,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作為古玩收藏品而流通到國外市場。當然,也有更大一部分的器物,雖然它們被標有“大XXX年製”等文字紀年款,但它們並不是所標識的本年或本朝款,而是後世因為各種原因(包括被利益驅使)而生產書寫的寄托款、仿冒款、甚至臆想款。
如何區分老物件還是後世的寄托款或後仿的假冒件,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門收藏的大學問。對於一個有經驗的收藏者來說,往往可以根據器物的時代特征、胎質、表麵紋飾及圖案、青花色澤、製作工藝、釉色及釉麵特征、釉彩用色、器物的使用狀態以及紀年款題寫等等基本特征就可以進行判斷該器物的年代或者新老。當然,對於初學者來說,能夠正確地鑒別出器物的新老還是會具有很大的挑戰。如果不花一些(甚至很多的)“冤枉錢”就想成為行家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這當然也包括了本人。通常認為,成為收藏行家的最好途徑是可以經常參照博物館裏的“標準件”、考古出土件、或者傳承有序的老物件,並可以上手感覺和評估,銘記於心。這樣在對所要鑒定的器物進行比對時就容易正確判斷新老,這也是那些在中國的各種收藏節目裏出現的古玩專家們所具有的優勢。
但對於普通的收藏愛好者來說,能夠經常去各種博物館進行遠距離觀察和學習已經是很不錯了。為熟悉收藏品市場,並逐漸地通過不斷實踐來認識老物件,同時也不需要花費“巨資”搞收藏,本人認為倒可以從收藏那些標識有英文文字的出口器物著手。如果是對的東西,大量的外銷到歐美市場的器物自生產至今也已有130年之久。
二、1891 – 1915年, 有“CHINA”印記
由於在相當於中國的晚清時期美國政壇出現了保護主義的思潮。1890年通過的《關稅法》(McKinley Act on Tariffs)就是當時美國政府對所有進口的且美國本土也生產的物品要征收進口稅的一個法案。對於大多數陶瓷產品來說,不管是來自中國的還是日本的,甚至是歐洲的,都會有多至近50%的海關進口稅收取。該法案同時規定所有進口物品自1891年起都必須有書寫的,印章的或者刻寫(印)的英文文字來標識器物的產地。於是,來自於中國的出口器物自那個時候起就標有“CHINA”字樣,在各種器物底部(如瓷器、掐絲琺琅器等等)往往是用油漆書寫,或者使用圖章印款,紅色為多;出自於日本的器物則印有“Nippon”字樣;來自於英國的“England”,等等。所以,在清末光緒1890年到民國初期(1915年前後)中國所出口的瓷器,人物瓷塑像,乃至掐絲琺琅器底部一般都必須有 “CHINA” 字體或刻款或橢圓形外圈圍著的CHINA圖章款。有些器物還可能同時有堂號或製作人信息。
下麵照片所示是一隻清末光緒時期出口的青花龍紋玲瓏瓷盤(玲瓏瓷最初出現於乾隆時期),盤麵是畫有一條正麵龍的雲龍紋,四周有四隻蝙蝠以及簡化了的回型紋飾環繞,其底部有青花款“China”字樣,可做參考。
三、在1915 – 1950期間,是“Made in China”標識
然後,在美國1914年經過修改後所頒布的《關稅法》要求所有進口物品上添加"製造"(Made in)一詞,然後是原產國。所以,大約 在1915 年以後進口的物品上就開始標有此附加信息。自此,出口於中國的器物上就開始書寫或者印有“Made in China”字樣,一直到1949年的民國結束。所以,可以說,民國時期出口的器物大多數都標有“Made in China”,如下照片所示。其中一部分民國時期出口的器物可能還印有各種堂號、江西瓷廠等附加標識。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的標識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出口物品,在50-60年代時,一般都是用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或者同時有“Mad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標簽或貼紙來標識,然後再在器物上也可能同時印有前朝某年製的寄托款(模仿器)。70-80年代時期景德鎮生產的器物一般會在底部同時印有“Made in China”和“中國景德鎮製”或“景德鎮”等字樣,所以這些器物比較容易辨認。
至於在改革開放以後的出口器物(80年代及以後),標識就越發不講究了,偽劣也好,假冒也罷,層出不窮,而且器物質量大不相同。目前市場上看見的這類器物大都沒有標識,因為原來說明產地的紙貼標簽已被剝離而消失,所以從尋找收藏品的角度說,需要把這些新製品與老物件甄別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