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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前麵第二篇。
孫策死之後,孫權繼承,而三弟孫翊領丹楊太守。
孫權殺吳郡太守盛憲,盛憲以前的部下孝廉媯覽、戴員逃亡匿藏於山中。孫翊到了丹楊上任後,以禮相待令媯覽為大都督督兵,戴員為郡丞。
但是媯覽、戴員卻欲替盛憲報仇。
建安九年(204年),丹楊郡諸縣令長一齊會見孫翊,孫翊送客時,由媯覽、戴員派的刺客邊鴻趁機從後斬殺孫翊。
回頭再來看孫策遇刺案,凶手叫許昭,是吳郡太守盛憲的營帥。曾經保護盛憲免受許貢的殺害。後來做了許貢的門客。
看到兩案的聯係了嗎?
關鍵人物,是吳郡太守盛憲。
這兩次刺殺的凶手,都曾經是吳郡太守盛憲的部下。
所以他們互相必定是認識的。
而孫策死後,孫權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殺吳郡太守盛憲。為什麽?
然而孫策遇刺的鍋,確是牢牢的扣在許貢的頭上。當然,隻有孫權,才能最後定性,這個案件,凶手到底是在為誰報仇。畢竟沒有凶手的口供,沒有別的證據。隻知道是許昭是許貢的門客。你咋就這麽肯定,許昭是為許貢報仇呢?
而殺吳郡太守盛憲的是孫權,媯覽、戴員要為吳郡太守盛憲報仇,殺的卻是孫權的弟弟,對他們有知遇之恩的孫翊。媯覽、戴員要為吳郡太守盛憲報仇,無非是報吳郡太守盛憲的知遇之恩,為報前麵的知遇之恩,殺後麵的知遇之恩,這個邏輯,好像不太說得通啊。
這背後的疑點,難道不令人尋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