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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都不禁的美國,為什麽卻嚴禁師生戀

(2024-03-05 17:59:26) 下一個

師生戀,無關乎性別,隻關乎權力

各位好,今天的主稿《不計成本拿下此“重鎮”,對俄軍到底有多大價值》依然發在維吉爾上了,想看的朋友請移步過去:


請關注這兩個號並加精,以及時獲取我的原創文章。

西塞羅這邊,依舊聊點別的。

昨天的文章《“哈,美國佬又搞了個奇技淫巧!”》我聊了近期引發全球網絡熱議“文生視頻”AI模型Sora。但寫完之後到微博上逛了逛才發現,這個話題的熱議已經被衝掉了,占據簡中互聯網榜首的新聞,現在是某地一位丈夫實名舉報自己妻子——一位高中女老師勾引自己的未成年男學生,並與其發生關係的新聞。

本來整理了這個新聞的一個概述,但整理著整理著發現實在是太不正經,這位丈夫的爆料中自己妻子與那個男生聊了許多那種話題。考慮到此案現在有關部門還在對涉事女老師停職調查之中,還沒有最終確證消息,反正大家應該在微博和其他微信號上也看過這事兒了,這裏我就不轉述一遍了。想了解的自己去查吧。

我這裏想說的其實是廣大吃瓜網民對這個事件的反應——看了一圈,我發現,義憤填膺、凜然正氣的指責涉事女老師違背師德,性騷擾甚至侵害未成年人的聲音固然有之。但它不是輿論的大多數,輿論的大多數可能是你此刻在想的那個樣子:

很多男網民一看這位女老師相貌姣好,青春靚麗,哈喇子流了一地。然後開始開玩笑說:

這樣好的老師我怎麽沒碰上?

太過分了!放開那個孩子,有本事衝我來!

而一些疑似女性的號呢?扒出聊天記錄裏那學生主動“撩”老師的話,說雖然兩人年齡、身份地位差距大,但你情我願麽,戀愛自由麽,女老師結婚了又如何,結婚就沒有追尋自己真愛的權利了嗎?

然後樓就蓋歪到女老師的丈夫實名舉報自己妻子隱私有多麽用心險惡上去了。

總之,過去在微博上遇見兩性話題就會打的跟熱窯似得的男權與女權,在這次吃瓜當中倒是達成了一次神奇的合唱——雙方都覺得女教師如果真的犯有其丈夫曝光的行為,也“沒什麽大不了的”,男人說“怎麽不衝我來?”女人則說“這是她和他的自由”。

看著這樣的評論,我在想這樣的一個假設。假如,在這起事件當中,老師與學生的性別發生倒轉,是一個男老師這樣主動追求,甚至誘奸了自己的女學生,公眾又會作何評論呢?

不需要多想也知道,大部分有良知的男性,以及幾乎全部女性,恐怕都會指責那個男老師喪盡天良、禽獸不如、以權謀私,即便這個男老師有多高大威猛帥氣,也甭管那個女學生是否享受甚至主動回應這份“愛情”,輿論也一定是這樣一邊倒的。

那麽問題就來了,為什麽同樣的情況,放在男老師和女學生身上會讓旁觀者心生厭惡,放在女老師和男學生身上,很多人卻會覺得“沒什麽大不了”“你情我願就挺好”呢?

說白了,這說明無論男性還是女性,無論你宣稱自己有多麽女權,我們其實還是沒有學會以真正“男女平等”的視角去審視世界。

把青春漂亮的女性視為一種性資源,而男性視為這種性資源單方麵的獵取者,這是古代男權社會給我們造成的一種根深蒂固的性別視角殘留。直到今天,我們通常還會將男性和女性發生身體親密接觸稱為“占便宜”。

顧名思義,隻有當男性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勢,去占身邊女性的便宜時,才會被認為是一種侵害。而強勢且漂亮的女性作為“便宜”的持有者,如果居然願意白給身邊某個男性去“占”,那在大眾眼中就非但不是一種侵害,反而是一種恩賜。活雷鋒一樣的人物,誰還會去指責呢?

可是持有這種觀點的人,無論男性還是女性,其實本質上都犯了真正女權主義者最反感的“物化女性”的那種錯誤——在這種視角當中,女性除了身上的那個“性資源屬性”,其實什麽都不是,她本身就成了那個“便宜”,一個用以獎賞他人的獎品,身上的一切其他價值、身份都被剝奪了。

請問,以這樣的視角去為女老師開脫,真的是在尊重她、尊重女性麽?

我覺得這恰恰是對女性最大的褻瀆。

習慣男權思維的男性這樣想可能還好說,部分高揚女權的女同胞也這個主張,我就不知道她們是什麽邏輯了。

好吧,讓我們從老套的“男權or女權”的爭論中掙脫出來。其實我覺得這件新聞,雖然包裹著兩性私密的香豔外衣,但實則與性別無關,它隻有關另一件事,那就是權力。

為什麽這麽說?

你可能聽說過這麽一個事兒,大洋彼岸的老美,雖然不禁槍、部分州甚至不禁黃賭毒,但卻是禁止師生戀的。

在美國學校裏,如果一個學生單獨去辦公室找一個老師,無論女生去找男老師、男生去找女老師還是同性學生去找同性老師,統一的規矩是你不能關辦公室門,你關門老師可能會跳起來奪門而出。因為他或她會害怕你出了辦公室門之後告他性騷擾你,在美國,教師一旦纏上這種官司而又無法自證清白,基本就社死了,不僅要丟工作,而且很難再找到教職。

事實上,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美國大學就開始陸續禁止師生戀。1984年,哈佛大學就修改自身的校規,從原先的“極為不鼓勵”轉為直接“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學生助理)和其直接教授與指導學生之間發生浪漫關係。”

後來這個規矩逐步發展為全美、以及加拿大、德國等很多國家的通行慣例,中小學就不用說了。即便是在大學裏,麵對已經是成年人的學生。教授要是想跟學生談戀愛,而且能證明彼此你情我願,可以!老師辭職、甚至學生退學,

你們願怎麽戀愛自由怎麽戀愛自由去!

所以師生戀現在在很多國家都是“禁斷之戀”。

你說不對啊,不是說戀愛自由麽?憑什麽老師就不能跟學生發展你情我願的戀愛關係呢?

這裏麵其實涉及到一個權力邏輯的基本問題——老師在與學生的交往中,是天然處於握有權力的強勢一方,學生平時上課、考試、論文、參加重要課題、畢業等等過程中產生一係列的權利和機會,都掌握在老師的手裏。而且老師還對學生保持一種知識和人生閱曆的碾壓——學生上課得一直盯著你聽你講吧?

在這種情況下,你身為老師,說你沒有以權謀私,完全憑著自己的本事和魅力把自己看好的女生或男生發展成為自己的情侶——上墳燒報紙,你糊弄鬼麽?

身為老師你有太多機會、太多方式讓學生根本無法拒絕你的追求了——不一定是赤裸裸的脅迫,可能就是一個眼神、一個暗示、或者一次因勢利導,就會讓學生對你迷得五迷三道,主動投懷送抱。

甚至再高端一點,PUA你總聽說過吧,一般的PUA總需要這套邪術的施展者對獵物先過去一定的心理地位優勢,這是整個過程中最難的一步。可是如果你是那人的老師,這一步直接跳過了,你可以直接進入接下來揉捏、誘導對方的步驟。

所以請問,如果一個PUA大師,剛好成為了你孩子的老師,如果不禁止師生戀,身為孩子父母,你能怎麽辦?

別覺得這是危言聳聽。這裏推薦一本書,名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該書的作者是林奕含,她以小說的方式將自己在十多歲的時候被老師誘奸,並且以為那就是愛,保持不恰當關係多年的經曆,全部寫到了這本書裏。悲劇的是,林奕含自己卻一直沒有走出老師的夢魘,完成這本書後不久,26歲便抑鬱症自殺。

該書在出版後,曾經在我國台灣省引發很大震動,因為通過這本書人們意識到一個問題——原來老師對於學生的性侵,未必是需要用強迫的方式進行的,他可以性侵你,還讓你覺得是你自己愛上了他。因為他手中有一項你無可抵禦的力量。

那個東西,名叫權力。

而退一萬步講,即便我們能保證師生戀的老師都“正心誠意”,不去PUA自己的學生,真的就是男歡女愛、你情我願。一旦師生戀發生,請問你怎麽保證老師不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有意無意的“照顧”自己的戀人學生,這對於其他學生來說,又是否公平呢?

所以為了防止這些剪不斷理還亂的事情發生,唯一的辦法隻能嚴厲禁止師生戀。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而不在枷鎖中。戀愛是自由的,生而為人,你愛誰都可以。但為了保障這份自由的行使,你不能愛自己的老師或學生,就像你不能愛自己的直係親屬。

說到這裏,是不是突然覺得,我國古代以師道去比倫理,還挺有先見之明的?

當然我知道,說到這裏,肯定有人會反駁——“你說老師不能用自己的強勢地位讓自己的學生愛他。可現實中的愛情,誰又不是因“勢”愛上另一個人的呢?

你健身減肥、把自己捯飭的漂亮帥氣,用來吸引異性就不是憑勢了嗎?

你努力搞錢、積累個家財萬貫、開著勞斯萊斯、蘭博基尼去吸引妹子目光,就不憑勢了嗎?

甚至你勤奮讀書、腹有詩書氣自華、憑著“有趣的靈魂”去得到他人的愛慕,這也是仗著某種“勢”麽!

愛情的本質是利己的,一個人看上另一個人,總是看上了他身上某些“勢”麽,不然憑什麽愛你。”

我覺得這話很對,但我不知你用心思考過這個問題沒有——上麵說的這些“勢”,無論貌也好、才也好、錢也罷,與前麵說的教師那種權威有什麽區別?

我覺得你問到點子上了,下麵才是本文想說的最關鍵的事。

我們比較一下這三種(錢、才、貌),與教師的威權,究竟有什麽區別?

答案是,以上說的三種,都是具有“商貿屬性”的。

你長得好看,還有別人更好看,你有錢有才,還有比你更有錢有才的。所以作為被你追求的人,他或她會擁有一種菜市場挑黃瓜式的“商貿自由選擇權”,而有自由選擇才會有愛。

而與之相反,教師對學生的權威,既然是一種權威,它就是天然具有“權力屬性”,相比商貿,權力的特點就是排斥被施加者的自由選擇權的。

身為學生,他就必須坐在課桌上老老實實聽你講課,交上考卷任你評分,不能說你給我這個打分不高,我拿著試卷找個老師另打,分高者說了算……看清楚沒有,這就是權力所擁有的,屏蔽自由選擇的強製力。

而任何權力,無論以什麽麵目出現,本質上都是一種利維坦,一種“必要的惡”。人類為了完成知識的傳承,不得不賦予老師以對學生的權力。那麽這種權力在被行使的時候,就必須是被嚴格約束的、要嚴防其被用來假公濟私。
或者通俗的講,也就是要把“權力關進籠子”。

而老師,作為學生在自己人生道路上接觸的第一個非親情權力,我們又怎能不約束其權力、禁止師生戀而嚴防權力的外溢呢?這是學生將接觸到的有關“將權力關進籠子”的第一課。

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我其實挺看不上法國總統馬克龍和他老婆的那段師生戀的,很多人肉麻的吹捧,說這反映了什麽“法國式的浪漫”。

我說,屁,光從法國人能選這麽一總統,還把這當個美事兒來談,你就能看出這個國家確實是有些濫用自由而不太尊重程序正義,難怪相比英美,它的現代化之路,總走的那麽磕磕絆絆。

請允許我用塞繆爾·約翰遜的那句名言結束本文吧——“任何未經約束的權力,總會包含著危險。”

如果既正在遠離師道尊嚴的道德約束,又還沒有法製建設的跟進,那麽哪怕小如老師的權力,我們也並沒有拿來調侃的優容。

 

 


作者:海邊的西塞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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