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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腐敗,為何越反越腐?

(2021-01-04 18:13:10) 下一個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傳統帝國的曆史,就是這句話的最佳注腳。曆代中國治國者,都沒有對腐敗聽之任之,曆朝曆代都會有政治強人發起“反腐運動”。但吊詭的是,隨著強人的離世,反腐運動總會人亡政息,腐敗就會卷土重來。例如,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對官吏腐敗懲處之嚴,在曆代皇帝中極為少見。清朝的雍正皇帝,懲處腐敗也不遺餘力。兩人在位時,敢於貪汙腐敗貪汙的官員大大減少,但兩人去世後,腐敗就卷土重來,甚至愈演愈烈。

朱元璋、雍正的反腐措施為什麽沒有演變成相關的製度沿襲下來?為何腐敗的生命力如此頑強,而嚴厲的反腐卻在明清兩代難以持續?在曆史學家張宏傑看來,主要有以下三點原因:一、曆代統治者都堅持“利出一孔”;二、權力不受製約;三、低薪導致腐敗的惡化。

什麽叫“利出一孔”?天下所有的好處,天底下所有的利益,都要從一個孔出來,那就是都要由權力這個孔出來,由皇帝來賜予。在古代中國,“政治地位高於一切,政治權力高於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會生活領域擴張”。確實,如果說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是金錢萬能,那麽中國傳統社會則是權力萬能。這是古代中國腐敗的第一個基礎:權力支配一切。

中國曆史上的一個重要規律,就是官員們私下征收的雜費,一旦經由朝廷拿到台麵上來明確化,那麽另一些灰色雜費又會偷偷滋生,因為“揩國家的油”是官員群體改不掉的本性。這也是所謂的“黃宗羲定律”的一部分,也是利出一孔的必然結果。黃宗羲說,“斯民之苦暴稅久矣,有積累莫返之害。”確實,中國曆史上每次國家稅費改革,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都會因為出現新的稅費而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所以康熙說,“自古以來,惟禁止火耗而已,不可開。”“若將火耗明定額數,人無忌憚,愈至濫取。”也就是說,如果明定火耗標準,官員不但收起火耗來更會肆無忌憚,而且在標準之外還要多收。康熙皇帝認為,既然“揩油”是官員群體的本性,那麽皇帝能做的就隻能退而求其次,讓他們少揩一點而已;但完全不給他們揩油的空間,是不可能的。

仔細探討起來,這種“陋規”思維並不止存在於官場,甚至遍及全社會。民國時人記載說,在北平仆人們來買東西時,商店照規矩會自動把價格提高一成,作為仆人們的傭金,這在北平通俗叫做底子錢。小康之家給仆傭的工資很低,因為他們明知廚子買菜時要揩油,仆人購買家用雜物時也要撈上一筆。明清皇帝的政治思維,與市井細民的持家打算,真是完全同構、如出一轍。所以,晚年麵對官場貪風,康熙的應對策略是一方麵默許官員們在一定程度上需索火耗,另一方麵是提倡理學。他希望官員們以“存理遏欲”為思想武器,保持廉潔,或者至少在揩油時保持一定的“度”。這種解決方式,實際上還是把問題輕輕推到“良心”二字之上。應取與不應取,隻有一線之隔,如果保持這一線之防,端在人心之“正”與“不正”了。反腐敗的防線如果完全寄托於人心的話,注定是脆弱的。

第二個基礎,則是權力不受約束。雖然中國曆代王朝為了約束權力也進行了一些製度設計,但是因為“有治人無治法”,所以這些製度實際發揮的作用很小。中國傳統的權力製約機製是封閉的,它排除外來力量的參與,特別是拒絕引入民間的監督力量。因此,所有官員都處於同一權力體係之內,受到“官大一級壓死人”這個同樣的遊戲規則的左右,監察官員打“大老虎”,隨時可能為其反噬。所以,傳統時代,大多數時候監察官員隻能“打打蒼蠅”。萬曆年間,左副都禦史丘舜曾經說:“(官場)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劾罷者大都單寒軟弱之流”。

明末,監察體係淪為了黨爭的工具,盡管有所謂的監察體係,監察官員和其他官員一樣,也受利益最大化原則支配。當他們發現巴結權貴有利於自己時,就會輕易將手中的監察權力作為向權貴們討價還價的資本。所以,在曆史上很多時期,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很容易“貓鼠一窩”,在竊取“天家”利益時結成同盟。曆代王朝後期,隨著官僚體係的腐敗,監察係統也會高度腐敗。

明代言官的權力非常巨大,特別是“風聞言事”的特權讓他們擁有非同尋常的殺傷力。這並沒有導致明朝官場風紀特別嚴明,反而導致了明代後期言官係統的腐敗特別嚴重。因為手中握有的監督和考察官員的權力,他們公然索賄,買官賣官。明代後期人稱科道監察官員為“抹布”:“言其隻要他人淨,不顧己汙也。”監察係統腐敗的結果,是這個係統完全失去作用。比如崇禎年間,都察院考核地方官吏,已經完全流於形式——拘私情,通關節,結果全是“稱職”,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三個是低薪製導致腐敗的惡化。中國古代王朝,腐敗還有一個特殊的背景,那就是低薪製。朱元璋不能理解元代官吏貪汙橫行的製度基礎正是薄俸製,他製定的俸祿水平比元代還要低。比如明代正七品縣令月俸隻有七石五鬥,以今天的購買力計算,最高估計也不過在 2500 元人民幣左右。那時的官員,並不享受國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別墅、小車、年終獎,也沒有地方報銷吃喝費。用兩千餘元養活一個大家庭甚至家族,這個縣令的生活隻能是城市貧民水平。所以,明清兩代的清官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窮,比如海瑞;而之前的清官,比如包公,並不是這樣。

包公的清,是指他正,但他並不窮。權力巨大,不受約束,又隻給開低薪,這就形成了“渴馬守水,餓犬護肉”的局麵。你讓一條狗去看著一塊肥肉,卻一天隻給它二兩粥喝,那麽無論你怎麽打它罵它嚇唬它教育它,它也還是要偷吃,因為不偷吃它就活不下去。即使是最低薪的朝代,也仍然會有個別清廉官員出現。所以,對個體來說,低薪隻是貪腐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朱元璋的反腐手段,令人不寒而栗。但是,從曆史大數據來看,收入過低,很容易引發大麵積的貪腐。那麽,由此又引發一個問題,為什麽中國曆代大都實行低薪製呢?這是因為中國古代社會一直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官員數量過多。中國曆史上有一個鮮明的規律,就是曆代官吏數量呈不斷擴張趨勢。明代劉體健稱“曆代官數,漢七千八百員,唐萬八千員,宋極冗至三萬四千員。”到了明代,文武官員共十二萬餘人。

為什麽官員會越來越多呢?這是皇權專製製度不斷強化的結果。中國曆史上的君主專製製度強化,表現出兩個方向:一個是皇權不斷向下延伸,控製起社會的方方麵麵,國家權力不斷向基層擴張;另一個方向是隨著君主專製的發展,官員權力被不斷分割,皇帝也信不過官員們,所以要讓官員相互製衡,由此造成一官多職,官僚隊伍進一步擴張。

官員越來越多,但稅收是有限的。中國傳統稅收,主要隻有農業稅一途,官吏數量過於龐大,使得俸祿成為財政支出的第一大項。西漢末年,官員俸祿支出就占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半。所以,支付官俸成為財政上一大難題;為了節省開支,薄俸製就成為大多數時候不得已的選擇。

表麵光鮮,掩蓋不了內部的腐爛,始終擺脫不了“問題越解決越多,越解決越糟”的曆史窘境——腐敗橫行,直至徹底拖垮一個又一個的王朝。認識曆史,重要的不是看一個王朝表麵上短暫的繁榮,而是看它在曆史長河中的影響和作用,更是看它在廣闊空間中的定位,探尋曆史興衰的根源。

 

作者: 毒步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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