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責問責
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地鐵5號線五龍口站停車場建設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魏平安、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地鐵5號線項目負責人汪鵬、河南五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南四環項目部指揮長郭文勝等8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鄭州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立公,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技術管理部部長趙運臣,鄭州市工程質量監督站軌道交通科副科長孫紅亮等3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並采取留置措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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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問題
調查組查明,鄭州地鐵5號線“7·20事件”的主要問題包括:
- 1.
應對處置不力。未及時采取預警響應行動,7月19日至20日,氣象部門多次發布暴雨紅色預警後,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未按有關預案要求加強檢查巡視,對運營線路淹水倒灌隱患排查不到位;在20日15:09五龍口停車場多處臨時圍擋倒塌、16:00地鐵5號線多處進水的情況下,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沒有領導在線網控製中心(OCC)和現場一線統一指揮、開展有效的應急處置,直到18:04才發布線網停運指令,此時列車已失電迫停。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應對處置管理混亂,未執行重大險情報告製度,事發整個過程都沒有啟動應急響應,18:37乘客疏散被迫中斷,但直到19:48地鐵運營分公司才向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值班處報告,400多名乘客已被困車廂1個多小時,嚴重延誤了救援時機。?[10]
- 2.
行車指揮調度失誤。20日17時左右澇水衝倒停車場出入場線洞口上方擋水圍牆、急速湧入地鐵隧道後,因道岔發生故障報警,列車在海灘寺站被扣停車,在沒有查清原因、不了解險情的情況下於17:46又放行。17:47水淹過軌麵後,司機按照規定製動停車,但OCC主任調度員在未研判掌握列車現場險情的情況下,指令列車退行,約30 米後列車失電迫停,導致列車所在位置標高比退行前所在位置標高低約75厘米,增加了車內水深,加重了車內被困乘客險情。?[10]
- 3.
違規設計和建設施工。一是擅自變更設計。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為了物業開發將五龍口停車場運用庫東移30米、地麵布置調整為下沉1.973米布置,使停車場處於較深的低窪地帶,導致自然排水條件變差,不符合《地鐵設計規範》相關規定,屬於重大設計變更,但未按規定上報審批。二是停車場擋水圍牆質量不合格。停車場圍牆按當時地麵地形“百年一遇內澇水深0.24米”設計,經調查組專家驗算“百年一遇”應為0.5米。建設單位未經充分論證,用施工臨時圍擋替代停車場西段新建圍牆,長度占四成多,幾乎沒有擋水功能;施工期間,又違反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對工程建設質量把關不嚴,圍牆未按圖做基礎。三是五龍口停車場附近明溝排澇功能嚴重受損。明溝西側因道路建設棄土形成長約300米、高約1米至2米帶狀堆土,沒有及時清理,阻礙排水。有關單位違規將部分明溝加裝了長約58米的蓋板,降低了收水能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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