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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感受男女平等

(2020-11-13 05:56:13) 下一個

       初到加拿大,走在蒙特利爾的大街上,隨處可見人們在辦公樓以及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大門外叼著香煙,吞雲吐霧,遇到雨天,你甚至可以看到許多煙民打著傘頂風冒雨地在外麵補充“維他命”。以至於我對加拿大人的第一印象竟是"煙民太多"。等到後來我才知道, 加拿大幾乎所有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麵禁煙,吸煙者無處可逃,隻能走出戶外,也正因為這樣才給人以加拿大吸煙者眾多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這裏的女煙民很多, 簡直可以說是大街小巷的一道“靚麗的風景”。我曾經傻乎乎地直言問過一名女煙民,為什麽蒙特利爾女煙民如此之多?回答是:不知道!後來有人跟我說,可能是追求男女平等吧!男人能抽煙,女人為什麽不能?

     盡管有統計數據表明加拿大女性的平均收入還是略低於男性,就業狀況也不如男性,仍然存在著男女不平等的問題,但就我在日常生活中的所見所聞來看,在加拿大男女夠平等的了,至少我感覺在以法裔為主的魁北克女人在家庭乃至社會地位上的地位明顯偏高,說男女平等是抬舉男人了。

     我曾經做工的一個工廠的工程師說過一句話:在魁北克,男人們要是餓了,要麽上飯店,要麽自己做飯。言外之意,想要老婆做飯,沒門!剛來加拿大的時候我看過一部魁北克人拍的電影,據說該片曾經獲得過奧斯卡最佳影片提名,名字譯成中文應該是“一個帝國的衰敗”。影片探討的是傳統道德的淪喪以及性解放之類的問題。看這部電影時我剛來加拿大不久,還在學法語,看電影也是法語老師留的一個作業,說實話很多內容我並沒有看懂,但是對片中的幾個畫麵卻印象深刻:有一天,幾個家庭準備聚餐,白天,男人們早早地聚在一起,紮上圍裙在廚房裏開始忙活;與此同時,女人們也聚在一起,在健身房裏健身、休閑。等飯菜準備得差不多了,男人們便各自給自家女人打電話,說“飯已OK了,過來米西吧”。女人們說好,然後便有說有笑地一起回來了,然後男人們紛紛走出房門把太太們迎進屋裏,晚餐正式開始。當然,這期間穿插著大量的對話,多是和影片主題有關的道德和性的話題。這些我都聽得似是而非,也沒加留意,隻是男忙女閑的畫麵使我感到有些擰巴,怎麽是這個樣子?男人們下廚房,女人們到處逛。

     還有一次在學習法語時,一位女老師給我們講述她的家庭狀況,講到她有了小孩以後仍然上班,而丈夫則辭職兩年了,在家專職帶孩子,做家務。我當時大為驚訝,竟脫口而出:一個大男人,兩年了,在家做家務,帶孩子?回頭看看,我當時真是少見多怪了,男人怎麽不能帶孩子,男人怎麽不能做家務?我聽人說,在加拿大如果一個家庭有了孩子,而托兒所一時半會兒又排不上,父母雙方便要抽出一個人在家帶孩子,許多家庭的決定是以工資的高低為標準的,誰的工資低,誰就回家帶孩子。而加拿大女性的就業機會不比男人差,女人的工資收入也不比男人低,所以在許多家庭裏,有了小孩以後,男人回家帶孩子做家務也就成為稀鬆平常的事了。

     蒙特利爾和上海是姊妹城市,個人感覺,蒙特利爾男人的家庭地位和上海男人的情況有點兒相像,不敢說男人們個個是怕妻懦夫,但是大丈夫的氣概是絕對不能有的,夫妻發生爭吵,吵不過也得受著,若是忍不住動了手,事情可就鬧大了。好在加拿大人大多知法守法,這類事情還真是很少發生,反倒是許多中國移民因為習慣於把夫妻吵架或是打架歸類為家務事,從而因“打老婆”而吃官司的事件時有發生。記得看過一則新聞:有一天,一對中國新移民夫婦走在大街上,因為什麽事兒,小兩口吵了起來,男的說不過,氣不過,一巴掌打過去,正巧被路人甲或路人乙看見了,報了警,警察來了不由分說便要抓人。妻子幫著解釋,幫著求情也沒有用,因為警察才不管打人者與被打者是什麽關係呢,不管是誰,不管打誰,打人犯法,打人者也就觸犯了法律,也就不再僅僅是某某人的“家務事”。

     我學法語時有個同學,女的,因為是真人真事兒,我就不說細節了,總之老公懷疑她有事,把她打了,而且下手挺重,然後鄰居報了警,男的隨即被警察帶走。後來女的念在多年的夫妻情份上,不予起訴,男的才免於牢獄之災,但是被判定不許出現在女方工作、學習、生活場所五百米範圍以內。男的氣急敗壞了一陣兒,倒也無計可施。

      很多年以前,在網上看過一期《實話實說》節目,內容是有關家庭暴力的,節目組弄幾個女當事人坐在台上,聲淚俱下地控訴各自的家暴丈夫,然後是台下觀眾的指責,最後是學者的道德闡述,末了主持人還舉例說在加拿大有個人發起了“白絲帶”活動,呼籲人們反對家庭暴力。看了那期節目後總的感覺就是大家說了半天跟本就沒說到點子上,實際上,家庭暴力問題涉及到的不僅僅是道德問題,更是個法律的問題,簡單地說就是打人犯法,打人者就要負法律責任,就要受到懲罰。另外,更深層地挖掘一下,家庭暴力的出現以及無法徹底消除的根本原因,也牽涉到經濟層麵。女人在經濟上不獨立,就難免受欺負,受了欺負也無力抗爭。就像我看到的那期《實話實說》裏的一位農村婦女說的:他打我,我也得忍著,你們要是把他抓起來,我怎麽生活?

      記得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挪威著名劇作家易卜生有個劇作叫《玩偶之家》,寫的是一個叫娜拉的女人不甘做丈夫的玩偶,為了追求自由、獨立,忿而離家出走的故事。魯迅先生還有篇評論文章《娜拉出走以後怎麽樣》,好像是探討一個經濟上不獨立的女人就是離家出走了,出路何在,又怎麽生活呢?

      現如今,西方發達國家的女人經濟上相對獨立,工作機會也基本上男女平等,所以從重體力的建築工人到重腦力的總理總統都不乏女性的身影。不僅如此,甚至有些福利政策還向女性傾斜,這樣,女人們思想上獨立,經濟上又不依賴於男人,誰怕誰呀!憑什麽女人就得呆在家裏負責貌美如花,男人就可以在外麵以在賺錢養家的名義風流瀟灑還兼養野花?

     話又說回來了,男女平等是不是也應該有個度,是不是也應該承認男女有別?這個問題值得探討。

     想起我剛來時發生的一件事,我忘記了是哪一個城市,有一位婦女,對男人可以赤裸上身出入遊泳池,而女人卻要包住“三點”的“不平等要求”感到不滿,並提出挑戰,她借助媒體發聲,說某月某日她要赤裸上身去某家遊泳館遊泳,消息一出,在當時弄得沸沸揚揚。隻可惜,事情不是發生在蒙特利爾,否則我一定要親自前往去看看她的“勇氣”。

        (文章完成於2010年10月30日)

 

 

       在新浪寫博客多年,最近一段時間文章總是發不出去,不是敏感詞就是待審查,還有很多已發的博文(包括這篇)莫名其妙地就被屏蔽了,一怒之下,來文學城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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