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多基督徒弟兄姊妹積極參加教會敬拜,聽講道,團契聚會,禱告會。基督徒們在一起禱告時,經常會彼此問“你有什麽需要禱告的嗎?” “你在生活工作上哪方麵需要我們為你代禱?” “我們可以為你禱告什麽”等。在回答時,每一位基督徒往往都會給出自己生活工作中的難題和困難,請教會弟兄姊妹們為她/他代禱,基督徒自己一個人禱告時,也大都為自己生活工作上的困難和不順禱告。這些所禱告的內容往往都是每個人生活工作中很現實的、實際的事項,如上學、求職、居留身份、工作升遷,戀愛婚姻家庭、子女教育等,還有一係列大大小小的瑣碎的具體的事項。然而,除了為這些實際的事項禱告,大多數基督徒幾乎都不知道為其他非實際的事項禱告,如為自己跟神的關係禱告,或為自己在主裏麵的生命成長禱告等。
難道隻為生活中現實的事情禱告就是我們基督徒禱告的全部嗎?難道我們信神信耶穌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我們現實生活上的需要,解決我們基督徒人生中現實、實際的問題嗎?如果隻是為了這些,那為什麽耶穌要教訓我們信徒說:“你們不要求吃什麽、喝什麽,也不要掛心。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路加福音 12:29-30)從這句話可以看出主耶穌的意思是不讓他的信徒求生活物質上的需要,也可以理解為不讚成基督徒為現實、實際的事情禱告。“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麽喝什麽,為身體憂慮穿什麽。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馬太福音 6:25)
這樣看來,我們基督徒其實不應該為我們生活上的物質需要,為我們人生中現實、實際的需求而禱告。為什麽要這樣?因為按耶穌的話說,“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這句話是什麽意思?意思就是:不信主的人才求這些東西,而我們基督徒就不應該求這些物質和現實的東西,因為我們是主耶穌的信徒,是信神的,屬於神的,神知道我們一切生活上和現實中的需要,他會看顧我們的,他不會丟棄他的羊,即他的兒女,“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 6:32)從實質上說,我們這種禱告向神求現實生活的需要和滿足都是在向神求“福”,而不是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裏我們所求的“福”就是指地上的、世界上的、今生的福氣和滿足,而不是求天上的、屬靈的、永遠的生命和神的義。而主耶穌卻對我們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 6:33)主耶穌要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而不是先求我們現實生活的需要和滿足以及其它世上的福,神的義即神的公義和真理。耶穌說的“這些東西”就是指我們所求的“福”。神並不是不會賜給我們“這些東西”即我們現實生活的需要和滿足,而是,神要在我們真心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的前提下才加給我們。
我們為現實生活的需要和滿足禱告神,當神回應了我們的禱告,賜給了我們所求的現實生活的需要和福氣時,我們會毫不猶豫地感謝主,讚美神,從而會更加信靠神和順從神。但是,當神沒有回應我們的禱告,沒有賜給我們所求的需要和福氣時,我們還會不會感謝主,讚美神?還會不會信靠神,順從神了?如果我們因此不再感謝神,信靠神了,那我們信主的動機就有問題了。<約翰福音>中記載,當耶穌用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後第二日,眾人又來找耶穌時,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約 6:26)“吃餅得飽”就等於追求物質上的滿足。所以,我們很多人信耶穌的動機和目的都是為了得到物質生活的需要和滿足,即便不是純物質的需要,也是為了現實的名利地位等實際利益和實惠的滿足。所以在主看來,我們這樣信耶穌並禱告祈求實際上都是為了“吃餅得飽”。
如果我們是真心信神的,那麽當我們的禱告蒙垂聽,神賜給了我們所求的東西時,我們要感謝神。但是,當我們的禱告沒蒙垂聽,神沒有賜給我們禱告所求的需要和利益時,我們還應該信神,還應該感謝主!因為這樣我們才是真正把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神,當作我們人生的主宰,而且,這樣我們才是真正把自己看成是神的受造物,才是真正的順服神。我們既然信神,就不應該對神講任何條件,不應該對神有任何要求,無論神賜不賜給我們向神所求的,我們都應該完全地順服神。因為神是造物的主,而我們隻是被造物,造物主有權隨意處置他的被造物,這是絕對說得過去的,而被造物是不應該向造物主提任何要求的,隻有絕對順從造物主才是合適恰當的,才是擺正了我們人在神麵前的位置。因此,現代思潮所宣傳的人能夠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人類可以依靠科學而不依靠神的學說是完全錯謬的,也是完全悖逆神的。
我們信神的基督徒是否都認識到,我們為了世上的利益和今生現實的目的即為求福而信神實際上是神不喜悅的!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隻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 6:19-20)“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約 6:27)<哥林多後書>中說,“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 4:18)所以,我們所求的今生的、世界上的福都是屬於地上的、所見的,必壞的、暫時的。主耶穌不要我們追求“這些東西”,因為這些都是屬於世俗的福,而要我們追求天上的、所不見的、存到永生的、永遠的,即屬靈的福氣。那麽天上的、永遠的福氣是指什麽呢?指的就是追求神的義,神的國,追求神的聖潔公義,追求神賜給我們的屬靈的生命,即追求神!主耶穌說:“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 5:6)
有些基督徒說:“我們信耶穌既為求今生現實的福,同時又為求天上屬靈的福氣可以不可以?” 事實上,這樣是不能使我們一心一意地追求神的國,神的義的。主耶穌教導我們,“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太 6:24)如果我們求世上的利益和財富,那我們就會愛世界而不愛神,就會重視今生的利益而輕視永遠的神的國,我們這樣侍奉兩個主實際上是在侍奉財利,而不是在侍奉神,“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太 6:21)所以,如果我們把今生世上的利益當作我們的財寶,我們的心就會在世上的利益上,而不在神上麵,我們就會把世界當作我們的主,而沒有把耶穌基督當作我們的主。也許,許多弟兄姊妹可能對此不以為然,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麽嚴重的,但實際上,這個問題的後果會是很嚴重的,因為我們做基督徒的可能因此就會失去天上永遠的,屬靈的福氣,從而進不了神的國,得不著永生,因為主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 9:62)如果到最後我們沒能進神的國,那對我們信主耶穌信了很多年的基督徒來說可就絕對太不劃算了。
此外,還有些基督徒說:“我們信神不為求今生世上的錢財名利,不為今生的享受和滿足,我們信主的目的就是為了死後能夠進天國,能夠得永生。”這話聽起來似乎挺對的,挺好的,但是,如果我們隻是把“進天國得永生”看作一種功利的來生的享受,當作我們信主的唯一“動機”,而不去追求神的義,不認罪悔改,不願為基督背十字架,不順從神,不遵行神的旨意,那麽我們這種信主的動機就並不被神喜悅,我們這樣信神將來不一定能進天國,因為神要一切信他的人努力追求他的義,並遵行他的旨意。主耶穌教導人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 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