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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如何看待錢財

(2021-02-14 17:10:41) 下一個

基督徒對錢財應持什麽樣的態度?錢財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應該占什麽位置?基督徒是否應該拚命地賺錢?金錢在基督徒的價值觀中是否重要?這些問題是信主後的弟兄姊妹之間經常談論的話題,也是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要重新麵對的問題。

教會領袖約翰.衛斯理曾勉勵每一位神的兒女要“努力賺錢,努力存錢,努力捐錢。”然而,聖經裏對錢財的態度是什麽?又是如何教導的呢?

對有錢財的人如何說?在馬可福音中,當一個人青年富人問耶穌如何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耶穌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依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可10:17-25)。

對積攢財富如何看?<馬太福音>中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隻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 (太6:19-21)。

從以上的經文來看,聖經中對錢財的態度看起來比較負麵,神似乎不祝福有錢財的人,反而咒詛他們,“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並不是說有錢財的人不想進天國(事實上每個人都想進天國,)而是因為有錢財的人往往很難放得下今生眾多的錢財,以致不能跟隨耶穌基督,從而失去了神的救恩,不能夠進神的國。

所以,擁有很多錢財會使人容易更加愛財勝於愛神,使人更加容易重視地上的財寶而忽視天上的財寶。在愛財的人心中,錢財的份量比神的國還大,今生的財富比永生還重要,“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 (太6:21),錢財多的人會很容易把他/她的心放在錢財上麵而不放在永生之神上麵。因此,基督徒在賺錢的過程中不應把金錢看得過重,甚至超過神,不應當把發財看作賺錢的最終目的。基督徒在努力掙錢積攢財富的同時,要提醒自己不要為了賺錢而忽略了神,以致失去神的祝福。

這樣說來,神難道不鼓勵他的兒女賺錢並擁有很多財富嗎?聖經並不是這意思,聖經中很多地方都顯明神鼓勵並要求他的兒女要努力工作掙錢。而且,神喜悅殷勤的人,並祝福他們,神不喜悅懶惰和懈怠的人,也不祝福這些人。

聖經<箴言>中說, “殷勤人的手必掌權。懶惰的人必服苦”( 箴12:24)。“懶惰的人,不烤打獵所得的。殷勤的人,卻得寶貴的財物”(12:27)。 “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殷勤人必得豐裕”(13:4)。“懶惰人的道,像荊棘的籬笆。正直人的路,是平坦的大道”(15:19)。“懶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饑餓”(19:15)。“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20:4)。<傳道書>中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 (傳9:10) 。

同時,神極大地祝福信他並愛他的人,並賜他們以豐富的財富,疆土,權力,地位和榮譽,如亞伯拉罕、約伯、大衛,以及無數過去和現在信奉他的子民。

所以,神要基督徒殷勤,努力工作賺錢。但非基督徒也努力工作賺錢,同樣是賺錢,基督徒賺錢與非基督徒或世人賺錢有什麽不同?基督徒發財與非基督徒發財有什麽不同?其實,根本的不同是賺錢的目的不同。世人賺錢是為了自己,為了滿足自己對物質和金錢的欲望。那麽,基督徒應該抱著什麽樣的目的去賺錢呢?

作為神的兒女,基督徒的生命以及一切行為的最終目的都應該是榮耀神!同樣,基督徒工作賺錢的目的也應該是為了榮耀神。為了這個目的,在工作上,基督徒應該努力工作出更好的成績;在生意上,基督徒應該努力經營創造更多的利潤。按照一定的標準來衡量,能賺更多錢就表明工作事業上的成功,成功了,基督徒也就更能為神作見證。作為基督徒,應該“無論作什麽,都要從心裏作,象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歌羅西書 3:23)。

然而,為了榮耀神,在賺錢的手段上,基督徒不能像世人那樣為賺錢而爾虞我詐,不誠實,采用欺騙甚至非法的手段以賺取更多的利潤,這樣就不榮耀神了,目的就不對了。基督徒應當誠實經營,誠實經商,誠實記賬報稅,通過誠實、公平、合法的方式賺錢,這樣才是榮耀神,才能為神作見證。讓非基督徒能夠看到基督的信徒的正直、誠實、公平,光明正大,才能將榮耀歸給神。

在使用財富方麵,神的兒女該如何做?如果一個基督徒通過誠實努力賺了更多錢甚至發了財之後,他不應該象世人那樣首先是為自己和家人享受物質財富,滿足物質欲望,甚至揮霍浪費。基督徒首先應該為得到金錢財富而感謝神,因為世上和人生的一切都是神賜予的,包括人的金錢和財富,若不是神賜予,人也不會得著,神有權賜予人,神也有權從人手裏收去。因此,人得到了財富,要首先感謝神的賜予。然後,基督徒要禱告神,按照聖靈在心中的感動去使用金錢和財富,目的是為了以後能夠進一步更加榮耀神。

基督徒賺了錢之後應該首先把錢用在什麽地方呢?基督徒先不要想著用賺來的錢再投資,而是首先應當把賺到的錢盡量多的奉獻給神,用在神的聖工上麵。除了十一奉獻之外,還應該盡量給教會奉獻建堂基金和其它事工基金,支持宣教士和宣教活動,支持神學生和福音工作等等。當然,所有這些奉獻都要憑著聖靈的感動而奉獻,奉獻的金額數目也要憑著聖靈在基督徒各自心裏的感動而自願奉獻。此外,基督徒還可以盡量支持慈善機構和社會公益活動、公益事業等,以致更好地榮耀神,為神作見證。在這些奉獻之後,基督徒才可以想著用錢再投資去做更大的生意,賺更多的錢和財富,但賺錢的目的還應該是為了更加榮耀公義聖潔的神!

但是,基督徒不應愛財,不應貪愛錢財,不要做錢財的奴隸,因為錢財是屬世界的,是必壞的,是所見的,是暫時的,不是天上的財寶。基督徒不應該把追求錢財當作人生的目標,而應該把追求神當作人生的目標。基督徒要愛神,愛基督,愛天上的財富,即永生神的道,這是所不見的,是存到永生的,是永遠的。聖經中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 隻要積攢財寶在天上”(馬太福音 6:19-20)。“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約翰福音 6:27)。“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 4:18)。基督徒如果愛錢財就容易把錢財看得比神還重,會隻重視賺錢而忽視了追求神,從而失去了神的救恩和永生的恩典。主耶穌教導我們,“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太6:24)。因此,基督徒首先要愛神,要以追求神事奉神為第一的,最重要的人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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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9 回複 悄悄話 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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