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新教的主要教義就是“因信稱義,因信得救”,即認為人隻要相信耶穌基督就可以得救,神就稱他為義人了,即使他仍然犯罪,他也可以被神赦免進天國了。“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複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 10:9-10)“因信稱義”主要是保羅書信的觀點,保羅認為人得救隻是憑著信心,而不是靠行為。認為人能得救純粹是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行為爭取到的。“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 11:6)“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 2:8-9)改革宗神學的主要代表人物馬丁路德和加爾文都宣揚因信稱義的神學。
基督教會裏普遍認為人隻要相信了主耶穌就已經得救了,就進入了救恩的保險箱,即使以後再犯罪神也會赦免他/她的,即使人身上還有罪,神也不會讓他下地獄,也會讓他進天國的,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我們贖了罪,主耶穌的寶血已經洗清了我們的罪。但是,這話聽起來似乎有點不太合理。如果人信耶穌卻沒有悔改的心,如果人總是犯罪,沒有脫離罪卻還能得救和稱義,那救恩豈不是以有罪為無罪?神的聖潔、公義又怎麽顯明,豈不是不公平了?
聖經其它章節卻有不同的觀點。“你們...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 12:14)“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 7:21)“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麽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 2:14, 17)
從這幾段經文來看,人光是信主耶穌還不一定能得救,還需要追求聖潔並遵行天父旨意,而這些都是從行為層麵來說的,都是在行為中表現出來的。看來,聖經不同處的經文有不同的觀點,每一個觀點都是有道理的。既然整本聖經都有神的啟示,所以不能隻根據一處經文的意思就堅持一個觀點而忽略或否認其他觀點。
如果說因信稱義,因信得救,那這個信的意義不僅僅隻是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或相信神是唯一的神,因為<雅各書>說“你信神隻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 2:19) 所以,“因信稱義”的“信“的意義應該是相信耶穌是神,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同時要認罪悔改,還要順服神,遵行神的旨意,這樣才可以說是因信稱義。所以說一方麵真正的信心應該體現在行為上,也就是聖經上說的結出“聖靈的果子”(加拉太書 5:22); 另一方麵,從一個基督徒的行為就能看出他/她是否有信心。如果信心沒有體現在行為上,那麽信心就不是真實的,按雅各的話說,“就是死的”(雅 2:17);如果行為不是建立在信心的基礎上,那麽行為就是一時裝出來的被動的,不是自然主動的,即通過信心自然流露出來的。
“因信稱義,因信得救”的觀點在教會中的解釋十分紛雜混亂,大部分基督徒在這一點上理解都比較模糊。但神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民數記 14:18)神不會因為一個人不斷犯罪不思悔改而隻是口頭上自稱信主接受主耶穌就赦免他的罪讓他稱義,因為神是公義的神。反之,既然神是公義的,祂也不會以無罪為有罪,因為神是公義的!
另一個在教會中比較混亂的觀點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這主要是加爾文神學的主張,即相信人隻要一次信了耶穌就可以得救了,而且是永遠得救了,即使以後再犯罪甚至背棄神,神最終也會拯救他/她,不會丟棄他/她。很多教會的弟兄姊妹因此認為隻要接受了主耶穌就進入了救恩的保險箱,從此一輩子就萬事大吉了,即使以後再犯罪或跌倒,神也會饒恕他們的,因為他們已經永遠被神拯救了。因此,教會裏很多信徒的行為跟沒信主時一樣,依然經常犯罪,沒有什麽生命的改變,還過著和世人一樣世俗汙穢的生活,卻還認為自己已經永遠得救了。但是,聖經上卻有一處經文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希伯來書 6:4-6)又有一處經文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 10:26-27)從這幾節經文可以看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點並不符合聖經。我們信耶穌成為基督徒之後,並不是萬事大吉不用再做什麽了,我們需要不斷地追求神,脫去我們身上的罪性,生命不斷地成長,成為聖潔,不斷地靠近神。
很多基督徒信主之後生命沒有什麽長進,還常常犯罪,還貪愛世界的享樂,和信主前沒什麽兩樣,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但盡管如此,這種現象卻成為今天教會當中的普遍現象,很多弟兄姊妹對這個問題都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反正已經信了主耶穌,罪就得赦免了,就可以進天國了,平時自己的行為即使跟信主前沒什麽變化都不會影響他/她進天國,因為主耶穌已經為我們贖了罪,因著主耶穌的救贖,神會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最終都會讓我們進天國的。“隻要信耶穌,將來就能進天國”的觀點幾乎成了今天所有教會信徒和牧者的普遍認同。
然而,人信了主耶穌將來都能進天國嗎?聖經裏沒有一處說人信耶穌就可以進天國的,隻說過信主耶穌罪得赦免,“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約翰一書 2:12)但聖經上卻有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 7:21)這裏主耶穌明確地說了所有信耶穌稱耶穌為主的人並不一定都能進天國,而是唯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而且,主耶穌接著還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 7:22)這裏的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的“許多人”指的是誰呢?可以說他們包括了為耶穌的名傳福音的傳道人和普通信徒,以及教會裏有權有能力的人。如果連這些信主多年、為主做工的信徒耶穌都說不認識他們,都不能進天國,那我們又怎麽能說凡是信耶穌的人都能夠進天國呢。所以,人光信耶穌還不能保證能進天國。
那麽,究竟什麽人才能進天國呢?在<馬太福音>中,耶穌講了一個聰明的童女和愚拙的童女的比喻,“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 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 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裏。 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 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 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裏去買吧。’ 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 25:1-13)這裏,聰明的童女和愚拙的童女都是相信新郎會來的信徒,他們都在迎接新郎,即基督,但為什麽最後隻有聰明的童女迎接到了新郎,並同他進去坐席,而愚拙的童女卻被關在了門外呢?因為聰明的童女預備好了迎接新郎,而愚拙的童女沒有預備好迎接新郎。在基督徒屬靈經曆中,這種“預備好”不是指預備好足夠的油或金錢等物質上的預備,而是指靈裏的預備好,是在我們的屬靈生命上預備好足夠的聖潔的生命,預備好足夠的真理和義。因此,隻有預備好的基督徒才能進天國。主耶穌在升天前曾應許門徒說他還要再來,所以我們基督徒要警醒,時刻預備好自己,因為主耶穌曾說過,“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路加福音 12:40)
那麽,基督徒應該怎樣預備才能進天國,不會被關在天國門外呢?主耶穌說過,“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 7:21) 主耶穌還說過,”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 12:14)因此,“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