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空房子招租。租2000塊,在當地算比較高的租金了。有一些回複的。通過詢問和了解,邀請2個申請人明天見麵看房。其中一個是section 8。voucher 付2050塊,正合適!
而且,這個人在現在住的地方住了8年,由於颶風的影響,房子被淹了,沒發呆了,所以需要找新的房子。搬家的理由非常合理。我心裏已經傾向要租給她了。
剛才多了一個心眼,想查查她有沒有法庭記錄。一查嚇一跳,有大概10條記錄。我就一條條地看。有不守交通規則,DUI 等原因被抓。但最顯著的就是上月才結的一個官司。她是告別人賠償12K,具體原因不詳,結果法庭判她輸了。
雖然她沒有Eviction 的case, 但無疑這是個令人頭疼的家夥。Pass。
經驗: 初篩的candidate一定要查法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