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看到一個商業地產地deal, owner 自己在賣。我去看一下覺得挺好的,也問了一下lender,貸款問題也不大。於是offer asking price, 他也接受了,我們馬上簽了合同。我就開始申請貸款。lender需要他的tax return, 2020 profit and loss form. 結果遲遲不發給lender, 貸款沒法繼續。
今天給我短信,說可能要推遲30天才能start loan application, 理由是過去幾年的他的tax retun is not filed on time. 他需要先要把稅務記錄搞好才能交給lender。我自己感覺這個理由完全站不住腳。
1 難道他想退出合同? 2如果我堅持不退出,他是不是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