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妹

"Art is the depth, the passion, the desire,
the courage to be myself and myself
alone."
~ Pat Schne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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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創作中的三條定律

(2020-09-08 19:49:36) 下一個

來版上發連載一個多月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心得。這些定律並不見得是我的原創,很多作家都有類似的喜好,隻不過這三點我非常認同,並盡量遵守。

1. 不接受建議

這麽說其實挺絕對,應該說,“隻接受寫作技巧上的意見,”不接受任何關於文風或者情節發展的建議。"

我在剛開始寫版上這個連載的時候,有個好朋友(文筆很好、但因太忙沒時間自己寫書)幫我充當beta reader。他給我指出的一些缺點,比如故事發展情節太快、細節描寫太少,從而導致讀者對主角的遭遇沒有足夠的機會進行“共情”。類似這些都是很好的建議,讓我進步很大。

可是到了後來,他作為一個文學愛好者,難免不對我的人物性格、故事走向提各種意見。讓我這裏補補、那裏搞搞,加個情節,導致我最終和他“割裂”了。我說:“不再請你來提意見了。也不再請任何人提意見。”我當時是這麽和他說的——

我說一本小說之所以unique,因為它不僅反映了作者的優點,也是由作者的缺點, her fear, her desires, her weaknesses,共同決定的。我說我就是個簡單粗暴的人,不修補、不解釋、不compromise,雖然我是女的。而你呢,是個老爺們外表下的細膩女人,情感脆弱,婆婆媽媽。也許我們合寫一本書會達到所謂的“完美”,但是一本小說,讀者讀的不是它的完美,而是它的真實。

這就像一個神,他沒有恐懼,不會生病,要啥有啥,他能寫得出讓人類讀的小說嗎?寫不出來。我們讀一本書,哪怕是我目前寫的玄幻題材,並不是衝著作者的“本領多多、眼花繚亂”而去的。玄幻,並不是對現實的逃避,而是對現實從另一個方麵進行詮釋。這個作者一會兒沒心沒肺、勇往直前,一會兒婆婆媽媽、修修補補,這能寫出什麽來?讀者也跟著精分了。

我還給他舉了大劉的例子。我說很多人都不喜歡三體最後一本的大結局,包括我。你可以感覺得到,大劉到了最後就是不care什麽故事和人物了,他就是想explore一下宇宙時空的未來發展走向。他就是為了他自己寫的。假如把這個結尾換了,我們找幾個經驗作家來共同完成,也許能產生傳統意義上的高潮結尾,best seller,但這本書就不是大劉了。

2. 不fake myself

這一點其實接著上麵的話題來說 。假如我們要賣東西,不管要賣什麽,是實物還是軟件,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析市場,分析買家喜好,”對吧?這點在文學創作中,一定要不得。

你要說的話,隻能是你自己堅定不移地相信的話,同時也是非說不可、不說睡不著覺憋得難受的話。隻有這樣的話,才值得拿筆寫下來,並且讓別人花時間來讀。你任何fake的熱情、信仰、痛苦,任何“以為別人希望如此讀、所以你就如此寫”的觀點,都是狗屎。

我不記得哪個西方作家這麽說的了:如果你be true to yourself,那麽至少世界上會有那麽一小群人,will also find it true。如果你不是誠實地來寫一本書,那麽nobody in the world will find it true。就是這樣。

再舉上麵那個朋友的例子,他認為我的情節流動中,有很多場景被我一筆帶過了,這些場景他認為是應該仔細拿來寫的。我說,不是“不能寫”。我其他的場景,大部分在寫之前,都已經在腦子裏過了好多遍了。對於你說的這些場景,我,作為本書的作家,無感。作家都無感,她硬寫出來的東西,又怎麽能期待讀者有感?這就是純浪費讀者的時間。所以不如不寫。

還有一點,很多西方作家認為寫作是個人療傷的一種方式。Self healing. 不管在現實生活中多麽不能忍受、不堪回首的東西,你能真實不掩飾地寫出來,你就等於是不退縮地麵對了它。傷就好了。錯誤就被改正了。不真實,那一點兒用都沒有。

再回到市場的概念。哈利波特和Twilight這些書出來之後,市麵上跟著湧出了一大批魔法學校和吸血鬼的書。這裏麵也有不少成了“暢銷書”,掙了不少錢。可是我們聽說過多少,又記住了多少?不去跟市場的熱點和潮流,要想 "make it" 其難度要高十倍不止。

一個作家,是願意跟隨自己的內心,把時間花在對自己真實、有感觸的內容上,還是願意追求更簡單快捷的曇花一現,這是個人選擇。

3. 不修補、不解釋

這點在上麵也提到過。具體說來就是有些武打的場麵,他認為我把對手寫得不夠厲害,而這個對手又本應是非常厲害的一個人。所以他覺得我應該稍微解釋一下,比如這個人剛剛受過傷啊,或者怎麽回事。

我不解釋。任何已經寫完了的場景,都不去做修補。因為我覺得,你的水平到底如何,你把這個人寫得到底厲害不厲害,是擺在那裏的,讀者有他自己的判斷。如果你寫的不厲害,就老實承認不厲害。騙不了人,而且也不會因為你的解釋就讓讀者“原諒你”,這種解釋反而會破壞文風(我比較喜歡裝帥扮酷的一種文風,嗬嗬)。

類似的表現還有,比如你寫一個人多麽痛苦,你不能說“他真的很痛苦”!你應該通過外貌、行動、內心的描寫,讓讀者自己得出“此人確實很痛苦”的結論,這才是個合格的作家。你寫不出來,然後告訴大家“反正他就是很痛苦得辣!”這就完蛋了。

還有一點,我關於不修補、不解釋的看法是,這樣不僅很讓人出戲,同時這樣也不是藝術。首先,寫小說要盡量貼近現實。即使是玄幻作品,這裏麵的邏輯、情感、事物發展規律,這些東西必須還是嚴格按照現實世界來寫的。你可以讓一個人在天上飛,但你不能讓他越不想幹什麽事情還越盼著去幹。也就是說,fiction隻能是一些facts是假的,規律不能假。

但是盡管小說要貼近現實,它畢竟不能和現實一樣。就像現實中的二人,見麵後囉嗦一堆,你絕對不能讓小說中的人物如此對話,那就沒法看了呀。藝術最難、也是最體現作家品味的地方,我認為不在於哪些“被包括了”,而在於哪些“被省略了”。即使是一個完整的故事,在描述上也應當是以一種“提煉”的方式來寫的。

就是說,把作家你最有感觸、最與眾不同的地方呈現給大家。讓讀者的每一分鍾,或者享受了,或者提升了。其餘的部分,就讓他們腦補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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