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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kin 35 clemence

(2022-03-10 21:31:05) 下一個

最早聽說鉑金包是在”Sex and the City”裏麵,Samantha想買,人家不賣給她,需要排隊。女生喜歡不喜歡包,仿佛是與生俱來的,如果你喜歡,不管怎樣要“極簡”,遇到心儀的包包,仍舊是剁手來不及。這就如同男生喜歡看球賽一樣,沒有原因,不需要理由。

我正式掉到包包這坑裏是2008年,還在做住院醫,進了一個二手的LV, 那個包用得最值了,可以逛店,可以上班,可以去沙灘,當時花了$600多,用了10多年,賣出去的時候狀況已經很差,還賣了快300塊。保值和resale這方麵,LV, Chanel, Hermes, 應該可以算頂尖的。當時選現在這個專科也是因為,這個圈子裏麵喜歡包包的很多。

Hermes包實在不容易拿到。我很讚賞他們的營銷模式,奢飾品是一種文化。所以他們把自己的頂尖產品留給對自己品牌最為忠實的顧客。在他家店裏買夠一定數量的各種用品(配貨),才能拿到Birkins or Kelly的限額(quota)。如果對他們產品的文化了解,在拿到你心儀的包包上,也可以加分。這些都挺好的。奢侈品賣的是一種意境,一個故事,一個傳說。我喜歡愛馬仕的獨樹一幟。在商業這方麵,著名財團LVMH在2014年的時候惡意收購愛馬仕,愛馬仕家族齊心合力,成功地抵製了這次收購。不然,也許今天愛馬仕包包都不是這個賣法了。

我這人做事眼高手低,雖然喜歡鉑金包和她的文化,但是沒有到經常逛她家店隨便買些東西,然後等著拿包的段位,也是離著遠。幾年前買了一些零零碎碎的小東西,杯子,衣服,鞋,並不足以引起銷售的青睞,而且這些物件真的用得不多。不過欣賞能力也是要慢慢培養的。好在,買鉑金包還可以二手,這樣路寬了很多。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也是,把自己真心喜愛的東西記錄一下,回憶一下那砰然心動的感覺。

這個35的鉑金包是從一個好姐妹那裏拿到的。從她那裏我才入門愛馬仕包包。Clemence是愛馬仕現在這些年的"permanent" leathers之一, 就是一直有,每年都出。大約在80年代中期出來的, baby bull calf做的, 抗劃痕, 皮子上的顆粒比較大,色調偏暗, matted color, 有些塗上粉的感覺。但是非常容易變形(slouchy) , 也是最沉的皮子。 好處是比較皮實,哪裏髒了一點,可以去spa清洗一下,就如同新的一樣了。我還沒帶我的包去過spa, 也不打算去,因為不打算花那樣的時間,包包哪裏髒一點,還帶來一些熟悉感,唉也是給自己的一個托辭吧。Hermes Birkin 35 Hand Bag Taurillon Clemence Bleu Pale. 明天再仔細講我的這個包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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