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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是不是綁架“屍質”?

(2023-07-29 19:40:41) 下一個

齊齊哈爾34中體育館垮塌,十幾個花季少女香消玉殞,是個惡性安全責任事故。悲劇發生後,市民自發悼念,鮮花堆滿學校門口。

事故發生後,有一大亮點和一大疑點。亮點是“市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親自指揮救援。”其實,“第一時間”是這種事故報道的標準格式,大家都見慣不怪了。但這次事故如此慘烈,“第一時間”格外刺眼,不由得讓人對這套話當個“亮點”來考究了。官方從未規定“第一時間”的標準,應該是聽完匯報後立馬就去現場的意思,根據與事發現場不同的距離不同的交通條件,幾十分鍾和幾小時都算“第一時間”,意思是領導放下了所有其他事務,把“現場指揮救援”挪到第一位了,緊急調整了工作順序。查了下《時間簡史》也找不到關於“第一時間”的論述,一段長短不限富有彈性沒有標準的“第一時間”是中國新聞對《時間簡史》的重要補充,牛頓有“第一推動力”的想象,咱這嘎達有“第一時間”表達迅速、立即、馬上。“第一時間”更是個心理時間,表達的是盡職盡責、著急忙慌的心情。一旦領導動用了“第一時間”,就意味著有人已經到了最後時間。唯願各級領導在仕途的長河裏,沒用過“第一時間”。

一大疑點是,受難孩子的家長不簽“不鬧事不上訪”保證書就不讓看孩子遺體。過去綁票,綁的是活人,綁匪勒索贖金前,還允許家屬見一下人質或聽一下聲音,以確定是活口。不守業界規矩的綁匪,把人質不小心弄死還勒索贖金,在匪界也被鄙視。但從沒聽說過有劫持屍體的綁匪。

孩子成年前,父母是監護人,孩子不幸遇難,監護人有完全的遺體所有權及處分權,包括親友瞻仰儀容、告別儀式等後事處置權,市政府有什麽權力扣押這些孩子的遺體?以不讓家長見孩子遺體為要挾,提出某種索求,這不就是綁架屍體嗎?正經綁匪都開發不出這種勒索項目,屍體能做人質?真讓世界開眼了。

謀殺者都想消屍滅跡,再囂張的悍匪也沒有綁架屍體這一說。在電影《瓦爾特保衛薩拉熱窩》裏,就連凶殘的納粹也允許親屬認領遊擊隊員的遺體。在齊齊哈爾,卻要被迫簽下“不鬧事不上訪”保證書才允許見一下自己孩子的遺體,遺體的所有權什麽時候轉移到施害者一方了?謀殺者和事故責任方都沒有受害者遺體的處分權,這應該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天理吧?齊齊哈爾有關部門憑什麽綁架“屍質”逼其親人就範?細究起來,這可是比綁架人質更惡劣的行為。

讓家長簽字保證“不鬧事”,啥叫鬧事?這個“不鬧事”是比“第一時間”對漢語的傷害更大。人家好好的一群花季少女在學校體育館被活埋了,你們鬧出這麽大的事來,卻讓失去孩子的家長保證“不鬧事”,這叫什麽事啊?家長若不追責問責還配為人父母嗎?逝去的孩子也難瞑目。向有關責任方討要說法是正事,不是“鬧事”。中國有正經八百的“上訪條例”,國家設有專門機構接待上訪,據說這是黨和人民心連心的具體舉措。那麽,遇到明顯不公對待,上訪就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有關方麵如果處置妥當,孩子家長當然不會上訪。但官方是不是更應該給遇難孩子的家長簽保證書,保證公開公正處理該責任事故,合理合法地進行追責和賠償?讓家長先保證不上訪,若處置得不公正也不許上訪?有了家長這份保證書打底,是不是已經有了亂作為的想法呢——既然家長已經保證不上訪了,咋整都行。

家長們已經失去了孩子,無論如何,總得把遺體還給人家哀悼一下吧?

202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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