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文學城的時間並不長。不過,因為生性好動,我在好幾個不同的論壇都涉足過,結交了很多朋友,也觀察到各個論壇不同版主的風格。今天就來聊聊,該怎麽當一個文學城的版主?同時也談談我現在當了【文化走廊】的版主以後,有什麽樣的理念,以及會有什麽樣的相應措施。
我從小受的是傳統教育,師長們教導我,做一件事情,要麽不做,要做就要盡全力把它做好。版主雖然是個義務工作,但是,如果答應了要做這份工作,就是一份承諾,就不能掉以輕心。但是,該怎麽樣把它做好呢?我覺得,首先是要明確什麽是版主的責權利。搞清楚了這一點,才能夠做相應的規劃和準備。
什麽是版主的責任呢?我的看法是,第一,營造寬鬆和自由的環境,給大家提供暢所欲言的平台;第二,維護好論壇的秩序,對惡語傷人,挑動矛盾,搬弄是非的行為和個人,加以規勸和製止;第三,對好文章,新想法,善行為,大力推薦,廣而告之;第四,集思廣益,聽取網友們的意見和提案,為網友們提供更輕鬆和自由的空間。
什麽是版主的權力呢?據我的觀察,現有的版主,大概有三種權力,第一是推薦好帖子上論壇導讀,或是推薦給網管上文學城首頁;第二是刪貼;第三是打包。如果網友們知道還有什麽別的權力,還請指出。更具體一點講,現在推薦帖子完全是憑著版主的個人喜好,雖然有點片麵,但是一般的網友好像也不是很在乎,當然大家可以多想想辦法,看有什麽更好更公正的推薦方法。文學城現在有詳細的關於刪帖的規則,是誰製定的我不知道,但是我仔細看了一下這些規則,覺得比較合理,而且更為可貴的是,這些規則是能夠實施的。當然還可以改進,但是至少有了一個很好的基礎。
現在比較欠缺的是關於打包的細則,這一點值得改進。為避免現在無法可依的局麵,當務之急是製定打包的規則,在好的打包規則製定之前,我是絕對不會去打包的。還有一點我覺得很重要,那就是對屢教不改的犯規者如何處理。當然這可能是文學城網管的職責,已經超出了論壇版主的範疇。但是我覺得可以考慮給版主增加一個發黃牌的權力,來警告那些有意或是無意違反壇規的行為和個人。更進一步,如果在短時間內同一個犯規的網友被出示了多次黃牌,版主還可以向網管建議請求向該網友出示紅牌。
那什麽是版主的利呢?我們中國人講究無利不起早,但是這個版主的利,我到現在還一直想不太明白。可能會有一點虛名,可能會有行使權力的快感,或是別的什麽的。網友如果有好的建議,大家可以討論一下。我這個人覺悟低,總覺得如果完全沒好處,將來這版主隻怕幹不長。
搞清楚了責權利,再來談談該怎麽做好這個工作。我自己的理念呢,首先是要限製版主的權力,隻要網友沒有違反論壇規則,盡量少幹預或是不幹預,尊重每一位網友的自由表達權利,信仰自由,和人格尊嚴。但是,如果有任何違反規則的情況,版主要盡量在第一時間,從嚴從明,依照規則,及時處理。但是,對任何的處罰,一定要明確出示證據和處罰所依照的規則,給被處罰的網友充分申訴的權利和憑證。
我注意到,現在文學城各個論壇的版主在刪貼和打包的時候,幾乎沒有給被刪貼和打包的網友任何解釋,也沒有出示刪貼的理由和所依據的規則。我覺得這是不應該的。打包就不說了,因為完全就沒有打包規則,是屬於錯誤執法,需要避免。而刪帖不給理由,也非常的不合理。因為這樣的後果就是,版主很容易濫用職權,憑自己的好惡和價值觀進行不恰當的執法行為;同時,對被針對的網友,也沒有尊重他們應有的知情權和上訴的權利。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持法者就是警察了,警察給我們發罰單,一定要講明理由,出示證據,並且要在罰單上寫明申訴的渠道。我們很多的網友都打過交通告票官司,這都是因為對持法的程序或是依據不滿意,根據司法的正當渠道,來行使和保護自己的權益。為什麽到了公共論壇,就沒有這樣的機製了呢?現在被刪貼和打包的網友,連一張罰單都拿不到,更不談如何去申述了。
另外,要遵守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那就是conflict of interest。具體的說,就是執法者的執法決定,不能受到自己的個人喜好,個人利益,個人信仰的影響。這一點如果嚴格執行起來,其實對執法者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比如說,如果我在一個雜誌做主編,那麽我自己的文章就不能在這個雜誌發表。如果我是一個學術基金的評委,那麽我自己的基金申請,我覺不能參與評審和討論,一定要回避。具體到論壇,這裏雖然是一個比較鬆散的休閑場所,但是,為了防止版主權力的濫用,還是要依照這個原則。比如說,當網友們有了爭論的時候,版主就不能參與其中的任何一方。版主不能參加任何有關政治和宗教的辯論,因為這很容易帶入版主的個人傾向。我本來還想過更極端一點的,比如說版主不能在擔任其所任版主的論壇發帖子,後來一想,如果是這樣,那還有誰願意做版主,就沒法操作了。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什麽別的需要版主注意的事項,可以一起討論一下。
我的理解,版主既是是執法者,也是服務者。打個比方,一個論壇就是一座茶樓,那麽,版主就兼顧著茶樓裏大茶壺和保安的角色,是個端茶倒水兼維持次序的。各位網友呢,自然就是茶樓的主顧,但是版主絕不是茶樓的主人。誰是主人呢?我覺得文學城的老板才是茶樓的主人,但是,我們從來也見不到他們。直接出麵的,是網管。我覺得他們是茶樓的經理,是版主們的直接領導者。
既然版主是執法者和服務者,如果版主和網友有了衝突,或是網友對版主的執法行為不滿意,誰又是可以申述的對象呢?這就是一個司法的問題了。網管,當然是比較理想的申訴對象。但是,網管們也挺忙的,而且,文學城現在還沒有一個很好的申述渠道,那該怎麽辦呢?
我以前講過(公共論壇和立法、司法、執法),司法和執法應該是完全獨立的。論壇雖然是個小社會,但是獨立的司法機構還是非常重要。在西方,一般是由原告和被告雙方共同選擇一個陪審團。由平常人所組成的陪審團,不能保證絕對的公平公正,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有現實操作的意義。我們論壇裏的網友不少,我想,是否可以考慮設置一個獨立的六人或八人的常設司法機構。我連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元老院。哈哈,我開玩笑的,元老院這名字一點都不平等嘛。我覺得叫參議院可能會好一些,一個論壇的參議院成員可以兩年選舉一次,版主不能參加選舉,版主更不能影響參議院的運作。當網友對版主的執法行為不滿意的時候,可以向這個小規模的參議院提出申述。如果超過半數的參議院成員提出異議,就可以推翻版主的決定,還網友以公平。除此之外,這個參議院還可以有一個很大的權利,就是接受網友的投訴和彈劾並表決任免版主。
我想,給人以權力的同時,首先要考慮的,是製約這種權力。版主可以考慮任期製,最多兩任,每任不超過兩年。現在文學城的版主主要是由網管任免,我希望將來可以和網管溝通,讓論壇有自己任免版主的權力和機製。當然,具體的參議院選舉和版主罷免細則,還希望各位網友多提出意見。
最後,講一講什麽是我心目中好的版主。我覺得最好的版主,就是網友們感覺不到他的存在的版主。如果能夠有這樣的版主,我想會有更多的網友願意到文學城來交流,灌水,結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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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好版主確實不易。平等兄這篇好文在論壇發的時候就看見了,很全麵。
無論是在論壇還是在博客,對於不正之風要敢於麵對,而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不作為。。。
哈哈哈,李子兄不服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