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後記
凱最初曾經暗下決心,即使把錢都付給律師也要堅持到底絕不妥協 。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懸而未決的狀態雖然不至於致凱憂心忡忡。然而案子慢慢變成一種影響情緒的東西時常浮上腦海。尤其在非常放鬆的時間段。我們經常看到有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告雖然對法庭的最終判決並不完全滿意甚至非常不滿意。但他們都會說一句。“我很高興 案子結束了”的內在的心理原因。所以在嘴唇有點上翻的女人說現在要等三年甚至更長才可能開庭時,凱最終就接受了。
值得一提的是協商會議的第二天,屋頂公司律師在給原告律師的email中詢問 他可以代表原告律師簽字嗎? 凱看到這件email 感覺有點莫名其妙。然而最終有三方簽署的諒解協議書中代表他們兩方簽字的居然就是一個人。想起那次事實調查會後律師們相談甚歡的場景。凱明白了 在律師眼裏哪裏有對錯, 正義與邪惡在律師麵前時不存在的。民事訴訟沒有贏家。最大的贏家毫無疑問是律師們
還有房屋律師中間有部分賠償到完全無責這種態度的改變一定是原告律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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