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雨佳

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正文

曹長青:五四運動是文革的前奏

(2020-05-04 20:24:48) 下一個

曹長青:五四運動是文革的前奏

  五四運動是中國共產黨的接生婆。共產革命在中國的勝利,跟五四有直接關係。所以毛澤東們一直歌頌五四,紀念五四。

  即使近年有人反思五四,看出它促使共產黨發跡的暴力傾向等,但由於中國知識界長期以來把當時的兩場運動(新文化運動、五四運動)相混淆,籠統稱之為“五四新文化運動”,而新文化運動倡導個體解放、思想自由,尤其是砸碎了禁錮中國人幾千年的古文枷鎖,開啟了劃時代的白話文曆史,具有巨大的進步意義,所以就無法(也不敢)否定“五四運動”。

  不久前我在“肯定新文化運動,否定五四”一文中提出,應把“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明確分開,因為這兩個運動性質不同。新文化運動強調反對舊禮教、追求個人自由/個體權利,傾向英美的個人主義。而五四運動則高舉愛國主義大旗、煽動民族主義,並理直氣壯地在“反帝”等口號下,用暴力手段侵犯私有財產,在蘇俄革命的群體主義軌道上。

  眾所周知,五四運動從“火燒趙家樓”開始。學生因不滿政府跟日本簽訂“二十一條”,衝進參與簽訂該條約、被認定是賣國賊的交通總長曹汝霖住宅趙家樓,毆打了被誤認為是曹汝霖的外交官(致腦震蕩送醫),並放火燒毀了趙家樓。

  趙家樓是私人住宅,被縱火燒毀,明顯是侵犯私有財產的違法行為;而毆打外交官更是侵犯基本人權。即使官員有罪,也應司法審理,而不是燒屋打人。但這些違法行為,當時卻在愛國名義下沒被法律追究,甚至得到讚美。

  這個事件成為五四運動的起點和標誌,也最代表五四的傾向和性質:為了目的、不擇手段;以崇高正義的名義、以國家/集體利益的名義,不惜用暴力剝奪個體權利。這種思維方法和暴力傾向跟後來文革的“打砸搶”有驚人的相似性。

  史料證實,“火燒趙家樓”不是一時激憤,而是預謀的。學生們事先準備了火柴、汽油,查到了相關官員的住宅地址,甚至找到官員照片,準備毆打,甚至暗殺。

  當時也有人試圖阻止放火,提出大火蔓延燒毀周圍民宅(11家被燒)問題,但那個五四幹將、首先放火的匡互生卻反問到:“誰讓他們與漢奸為鄰?”如此惡棍邏輯居然占了上風,主導了運動。

  火燒趙家樓不是偶然行為。五四時代的翻譯家梁實秋回憶說,當時他是清華學生,也參加遊行示威,當學生在街上演講時,有三兩輛汽車因不得通過而按了喇叭,憤怒的學生竟然把汽車給砸了。當時梁實秋也覺得這樣砸汽車不太好,但他說,“後來細想也許不冤枉,因為至少那個時候坐汽車而不該挨打的人究竟為數不多。” (梁後來對此有反省)。

  不僅毀掉私有財產,在那種氣氛下,連人身安全也難以保障。例如梁實秋還回憶說,他跟當時北洋政府的外交官章宗祥的兒子在清華同一個寢室。那些狂熱的學生痛批章宗祥賣國,就去打他的兒子。他兒子感覺不好,早就躲起來,結果那些學生就把他兒子的床鋪給砸了個稀巴爛,還把他兒子的衣箱東西扔得“狼藉滿地”。章宗祥的兒子再不敢來學校上學,恐懼焦慮,不久就得病死了。

  打人、燒私宅還不夠發泄“愛國憤”。兩個月後,學生市民又把濟南《昌言報》給砸了,因這家報紙發表了批評學生的文章。《昌言報》前身《時務報》1896年創辦,是中國最早的報紙之一。該報不僅被砸,報館編輯還被捆綁起來、插上“賣國賊”牌子,遊街示眾。這不是文革的預演嗎?那時候就給人掛牌子、定罪名、當眾侮辱。

  更嚴重的是北京《晨報》事件。因這家報紙發表了不讚成中國走蘇俄革命之路的討論文章(也登了讚成蘇俄的),由共產黨北方區領袖李大釗等領導的激進學生和市民就在遊行示威之後,高呼愛國口號,高舉“打倒晨報及輿論之蟊賊”的標語,包圍了報館,砸毀報館的陳設,最後也是放了火,把整個報館燒了。附近房舍,也因這場大火株連而“折毀破損甚多”。這已經是距離五四“火燒趙家樓”6年之後的1925年底,也就是共產黨成立四年之後。

  而在這前一天,這些“李大釗們”還砸毀了北洋政府教育總長章士釗的私宅(之前還抄了教育司長的家等)。章士釗事後記述: 群眾狼奔而入,他家裏的桌椅、書籍、器具等,都被砸毀(遇物即毀),最後剩下的東西也被扔進火堆(卒掃聚所餘,相與火之)。據史料記載,那幾年裏,章士釗的家先後被學生查抄破壞三次。

  麵對這種無法無天,當時的中共總書記陳獨秀卻在給胡適的信中理直氣壯地說,《晨報》不該燒嗎?胡適當時致信陳獨秀,指責他說: “幾十個暴動分子圍燒一個報館,這並不奇怪。但你是一個政黨的負責領袖,對此事不以為非,而以為‘該’……。”胡適悲觀地預言,“這個社會要變成一個更殘忍更殘酷的社會,我們愛自由爭自由的人怕沒有立足容身之處了。” 果然被他不幸言中。

  陳獨秀創辦《新青年》雜誌為“新文化運動”的開端,火燒趙家樓是“五四運動”的起點。由於這兩個運動都沒有明確的終點,在時空上有交叉,而且其代表人物陳獨秀又在兩個運動中都是主將,所以多年來人們一直將這兩個運動混為一談。

  但仔細觀察,這兩個運動的區別還是有跡可尋的:火燒趙家樓一個月之後,陳獨秀因散發革命傳單被捕,胡適接手編輯《新青年》。胡適的政治嗅覺是敏銳的,他察覺到李大釗們要在中國推行蘇俄的共產主義,所以馬上撰文“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所謂少談主義,就是少輸入蘇俄的革命,多研究中國的實際問題。胡適跟李大釗就此展開辯論。《新青年》出版“杜威專號”,胡適介紹他導師的“點滴改良”的實驗主義,用來抵製李大釗們鼓吹的蘇俄式翻天覆地革命。這段期間,仍可視為“新文化運動”的繼續。

  但陳獨秀被釋放後,就把《新青年》雜誌從北京遷到上海,並完全改變編輯方針,連續編發蘇俄專號,傳播共產主義,幹脆直接做(胡適們所批評的)“鼓吹蘇俄的宣傳”,成為籌備中共的機關刊物(隨後共產黨成立)。陳獨秀也由“新文化運動”的主將,變成《中國共產黨宣言》的起草者(連任五屆中共總書記)。陳獨秀的變化,新文化運動的輿論號角(雜誌)改調,使這場旨在個性解放、思想啟蒙的運動逐漸落潮。

  盡管五四運動從一開始就偏離新文化運動的軌道,無視法律,用暴力踐踏私有財產和個人權利,但將近一個世紀以來,海峽兩岸的知識分子都沒有明確地把這兩個運動分開。究其原因,是沒有意識到區分這兩個運動、分清其不同性質的重要意義——是肯定追求個人自由、保護個體權利的價值,還是容忍(甚至推崇)用國家利益的名義、集體利益的名義而剝奪個體權利的暴行。前者走向憲政民主體製,而後者走向專製。

  文革燒遍全中國的紅海洋,毫無疑問是五四意識形態的繼續。五四近百年了,自由中國尚不見蹤影。從根本上來說,是“五四精神”(用“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的名義踐踏“個體權利”)不滅。所以,要建立一個真正的憲政民主中國,應該從否定五四開始。(caochangqing.com)

  2014年5月21日於美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