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一封遊說的郵件,是關於BC的一個爸爸因為沒有遵守法庭的規定接受了媒體采訪而麵臨坐牢的風險的抗議。裏麵給了好幾個鏈接,對加拿大當前的教育也提出了批評,這還是我第一次收到這種郵件,出於好奇,刪掉之前認真地閱讀了一遍。
這位BC爸爸2013 年與自己的Ex分居,他們有個女兒,去年14歲,據這位BC爸爸說女兒對他們的分開的決定不是特別能接受,變得比較情緒化,而這種脆弱正好被一些變性活動人士所利用,比如心理學家在谘詢的時候建議女孩兒13歲可以進行變性,兒科內分泌專家在第一次會議就建議對女孩兒注射睾丸酮(“testosterone ”)。
因為女兒的媽媽對改變性別的決定是支持的態度,所以醫生說女孩兒的變性過程不需要這個爸爸同意。爸爸去年告到法庭,說女兒尚且年幼,對自己的決定的後果並不清楚。去年BC法庭裁定這個爸爸不肯稱呼女兒為男孩,及男孩名字為家庭暴力,後來這個決定在上訴法庭取消,但是禁止這個爸爸公開接受采訪的禁令一直有效。
這個爸爸可能實在是走投無路了,最終接受了當地一家基督教媒體的采訪,結果被女兒的律師告到法庭,同時被起訴的還有采訪他的那個主持人。律師說這次起訴不是女孩兒要求的,女孩兒也不希望父親被關到監獄裏。目前法院結果還沒有出來,所以我收到了那封郵件,希望借助普通民眾的力量來給政府施壓,對那些
變性活動人士,醫生,律師進行調查,取消政府出台的或者準備出台的與未成年人變性相關的法律,最後取消對這位BC爸爸和采訪他的記者的指控。
我理解的我們遵守的rules都是人規定的,是代表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發展而建立的,但這並不代表所有的rules就一定會是合理的或者說是公平的,當rule不是一個好的rule時,無視它如那個爸爸做的或者取消它如現在這封郵件所建議的也許才是對這個社會更有意義的。
不知道最終的判決是個什麽結果,不過如果我是那個爸爸,也許寧願呆在監獄裏也好過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孩子做出這樣的選擇而無能為力的好吧。
不知道最終的判決是個什麽結果,不過如果我是那個爸爸,也許寧願呆在監獄裏也好過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孩子做出這樣的選擇而無能為力的好吧。
============================================
去年,那個強奸11男孩的惡棍(在法庭上還笑,知道判不了幾年)不是在警察押解出機場的途中被男孩老爸一槍給斃了麽,男孩老爸不知道殺人的後果麽,可那惡棍毀了男孩一生。那些醫生心理學家怎麽不讓自己的孩子去變性。
民主黨不知為什麽對變性這麽執著,為什麽先不讓自己的孩子做個變性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