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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卦時間(37):怪獸一籮筐——Thomas Hobbes和Leviathan

(2022-12-03 08:15:35) 下一個

我們這裏小孩子上大學,一般選擇兩個專業。那天接到老大發到我們家庭群的通知,Leute!我會注冊物理和哲學——我差點一口氣沒上來。天地良心,我從來沒有給孩子灌輸過對任何專業傾向性,你是要故意?做給媽媽看?

所以我跟她開玩笑,好,最差,你可以做Thomas Hobbes,怎麽將來都不會沒飯吃。

Thomas Hobbes,被認為是現代Political Philosophy(政治哲學?不知道中文是不是這麽翻譯)的奠基人之一,以一部Leviathan橫行天下至今已將近400年,雖然這不是一本讓人讀起來愉快的書,然而,書裏的一些理念和這些理念下衍生的概念,仍舊被人們(不得不)接受。特別要說明的是,Thomas Hobbes生於1588年4月卒於1679年12月,足足活了91歲,所有最重要的著作,都是60歲以後發表的。其中,Leviathan麵世於1651年,而當時,他已經63歲。

Leviathan本身的意思,是神學裏的水怪(見Hebrew Bible,也就是Tanah,剛剛不是有人貼了這個的起源),水怪的形象呢,一般是一條龍——龍在歐洲文化裏一向不是善良的形象。

The Destruction of Leviathan,by Gustave Dore(1865)

Gustave Dore生於Strasbourg,以畫聖經插圖聞名。Strasbourg是我很喜歡的不多的城市之一,已經是非常典型的法國建築風格,但是大部分人會說德語(我個人感覺啊),夠繁華又不是特別鬧,抬眼可見路邊斜坡上的葡萄園,非常有特色。

Strasbourg

在Thomas Hobbes的biography裏,他的爸爸被描述為uneducated,而媽媽,用Thomas Hobbes自己的說法是,My mother gave birth to twins,myself and fear——據說他作為早產兒的原因,是他的媽媽在產前聽到西班牙人入侵的炮聲被驚到——這一點我深深表示懷疑,生孩子那麽容易?那不如天天在醫院門口放炮好了,省了助產士多少工作。

Thomas Hobbes的專業是物理,哲學和古(希臘,拉丁)文,前半生基本以靠做Tutor供養自己,他的第一個學生是William Cavendish 2世,之後,這個家族的幾個孩子都是在Thomas Hobbes的引領下長大。William Cavendish家族是English Civil War時國王一方的主要支持者(突然覺得這一篇應該寫English Civil War,那是我很喜歡的一個題目)。那個年代,那些王公貴族請的家庭教師反正都是駐家,包吃包住包同遊,一個人倒也瀟灑自在。連後來的愛因斯坦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都靠做家庭教師混了兩年。

因為不僅看到Civil War的帶給民眾的不聊生,尤其直接目睹了所謂上層社會在戰爭期間的混亂焦慮和掙紮(包括流亡),反而使Thomas Hobbes對政治本身發生了興趣,這一點被認為是他動筆寫Leviathan的直接原因。

Leviathan這本書,最初的構思是給學生上的一門課,叫the Element of Law。1650年,Thomas Hobbes發表了the Element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s。到1651年,Leviathan,又被稱為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Common-Wealth Ecclessiastical and Civil的麵世,標誌著Hobbes的政治哲學理念基本形成。

Leviathan我拿到的版本,看說明是1651年的原版(我不是特別肯定真假),不過基本已經脫掉古英語的寫法,除了個別單詞的拚寫和現在稍微有出入。最典型的是We寫成Wee,He寫成Hee, 或者externall(external), hath(has)這樣(我對古體英語完全沒有研究,不知道這些屬於拚寫錯誤還是印刷錯誤),當然讀起來沒有Adam Smith容易,不過也沒有障礙——社科類讀物的優點(可能也是要求)之一是,有條理邏輯清晰,不大會有晦澀的生僻詞。

全書分為四部分,Of Man, Of Common-Wealth, Of a Christian Common-Wealth,和Of the Kindome of Darkness。 我說好讀易懂,因為基本以解釋概念為主線,從最先開始的Sense, Speech到,Reason, Science,到the Original(l) of the Demonology,詞句都很樸素。比如他說,there are two kinds of knowledge,1. knowledge of fact (sense and memory, absolute knowledge, knowledge required in a witness). 2. The consequence of one Affirmation to another (science, is a conditional, a knowledge required in a philopher, pretends to Reasoning)——應該是後來多次被引用的概念。

當然,Leviathan之所以被認為是革命性的創作,是因為他給出了對現代社會政治體係的基本概念,其中之一是對彼此(人和人,民眾和政府)間contract的(不得不)接受並執行。

按照Hobbes的觀點,人生短暫,人們活得很齷齪很孤獨,Man is a wolf to man,為了安全,隻能時刻準備迎接他人的惡意。國家如同機器,政府職員,各級機關如同關節,由人來操縱國家的運行,能夠運行得好的條件是必須有一個好的機製。對國家的忠誠是被迫的人為創造。沒有人應該自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同時,個體的自由由隻能在別人同意(獲得contract)的情況下獲取,其中最高層麵是人和國家的契約。隻有國家才能避免civil war,因此為了避免戰爭,人們隻能遵守和國家的契約,放棄某些自由。

人們在社會(自然界)中生存,造成struggle,conflict的三大主要根源是,competitor,uncertainty,和lust for glory。

因為看這本書,同時找了一點點Hobbes的介紹來看,發現人們喜歡把他和後來的Jean-Jacques Rousseau比較(大概是兩者都愛討論契約的問題?)。從文字表述的層麵,我自己認為Rousseau更溫和更陽光一點。不過Hobbes,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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