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醫療、法布施之差別
吉祥果,您好。請問醫生給人無償治病與法布施者轉人命運應該是相似的吧。為什麽一個是積德不背業,一個卻背業呢?
回答:二者介入因果對對方的付出不同,無償給病人醫療,付出的是非能直接和業力對抗的一些助緣,這些助緣,並不能改變病人的業力狀態,比方說,你一定沒有聽說過,吃黃連消殺業?吃當歸消邪淫業?注射葡萄糖消除五逆罪?做放療化療可以消除四重罪?一定沒有這個說法,這些惡業,不是通過醫療手段可以消除的,所以,醫療手段,不具備對抗業力的能力,因此,從業力層麵說,醫生並沒有介入病人的因果,即便介入,也沒有介入到業力的層麵;另外,無償醫療,慈善醫療,義診義治,這裏麵包括了醫生付出各種勞動甚至財物,這些東西,病人如果無償得到,是病人要替醫生背惡業,醫生反而不會因為介入因果給自己惹麻煩,除非是我前麵說的,非法從病人處獲取非等值的非公平的超值報酬;而佛法法布施,布施的是直接可以和業力對抗的方法,方案,因為這些方法,都需要和病人的業力產生對抗,因此法布施者要背業;而醫療,基本不產生業力對抗,換句話說,如果那個人該死,醫療是救不了的,醫療隻能救助不會死的人,隻能救助那個病按照業力本身應該康複的人,他的病痛按照業力會康複的人,給他一個醫療的助緣,他可以康複,然後活下來,這種是醫療可以解決的;超過這個範疇之外,就要進入業力層麵,這就要靠法布施給對方,依靠佛法介入業力去解決,就要對抗業力,因此“佛法法布施”要背業!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而且,這裏有一個事情,並不方便說明,因為說明,很多人會生邪見,但是我還是粗略說一下,法布施介入因果,得到法布施的一方,如果和給予法布施的一方,以某種形式約定了某種酬償方式,則法布施的一方,也可以從對方的業力中抽身出來;比如,法布施的施受雙方,如果約定,獲得對方的法布施利益,即發願自動以自己的等值福報自動酬謝對方,僅僅做一個發願,此後雙方為對方解答佛法,就不會再背負對方業力,無論布施的佛法多麽殊勝,都不會介入對方業力,當然,前提是,對方是為自己請法的,如果是對方替第三方請法的,則更加複雜,比如,對方問,我用什麽方法可以治療父母的病?這就是替第三方問法,這個就更複雜,這裏姑且不說。如果對方問,我自己有什麽關乎自己個人的福德問題,病痛問題,業力問題,那樣發願以後,你再為他說,即不會介入對方業力。
這是因為,法界之中,一切施受雙方,一旦雙方自願約定以某種方式公平補償對方的付出,無論對方付出的是法布施,財布施,無畏布施,最終雙方都會達到互相不負欠對方的狀態,隻要達到不負欠對方的狀態,就互相不背負對方業力,這是自然規律,反之,隻要一方產生了負欠另外一方,都會產生背業的問題,其中,財布施,無畏布施,業力關係比較簡單,一般是接受方,替付出布施的一方背業,並且自動會有等值福報補償對方;而法布施,比較複雜,法布施,是雙方都得到利益,同時雙方都背負對方的業力,首先是,法布施的一方介入接受法布施的一方的因果,幫助對方和對方的業力對抗,這時候,法布施者就要幫助接受法布施的背業,由於接受法布施的一方,被對方幫助他自己背業,等於接受法布施的一方,也欠了法布施的一方,因此接受的一方,也要代替法布施的一方背業,是互相都替對方背業,但是,同時,他們雙方又在替對方背業的過程中,獲得了所背負業力等值的福報,因為福德惡業一體兩麵,也就是說,即替對方背了業,又得到了對方的福報,這種作用是雙向的,法布施的利益,也是雙向的;但是財布施的利益,無畏布施的利益,是單向的,是布施者得利益,接受布施者,實際得到眼下的小利益,但是失去的是長遠的大利益。
當然,也許你會問:既然法布施,無論背業還是得福都是雙向的,那麽,這種雙向的利害關係,互相抵消可以嗎?都雙向了,互有得失,為什麽還要替對方背業呢?回答:在沒有雙方願力約定互相等值自動酬償的情況下,是不能互相抵消的,因此,還是會互相背業,除非按照前麵說的,雙方自願自動酬償對方的法布施,如此發願,即可抵消!!!!
比方說,你欠我500元,我也欠你500元,互相都沒有還對方,這個債務會抵消嗎?答案是:在總體上雙方互相各自欠對方500元的債務,在總體上看,總量是抵消的,但是就兩筆具體債務來說,將來受報的時候,一方還另外一方500以及以此500為種子所生的福報利息,另外一方也是按照這個原則還對方,一直到雙方各自受報完畢,各自的因果還是有的,還是要最後還債的,並不是說在因地上互相都欠對方500,就自動抵消了,不會的,必須雙方自動發願約定,自願同意抵消,才會抵消,沒有雙方自願抵消的,就不行;比如,如果互相欠了對方500,雙方知道這件事,然後雙方當麵說清楚,彼此雙方自願以兩筆互相負欠的錢,自願償還所欠對方的錢,不再另外還對方了,彼此自願同意如此,就可以抵消了,為什麽非要自願才可以?因為自願,牽涉到願力,隻有雙方的自願的願力,才可以抵消那個雙方欠對方的500元,而不是自動抵消的,因此,有這種債務關係的,可以當麵互相說清楚,同意用什麽東西抵消,雙方自願同意,沒有任何強迫的,這樣就可以從因地上了結並且抵消這筆債務,不然的話,果地上一樣要各自還債,沒有那麽簡單的;同樣的道理,雙方欠對方東西不一樣,你欠我500元錢,我欠你一個手機,這個怎麽算?這個如果雙方自願抵消,約定找個差價,雙方同意,也可以在因地上抵消這個債務,不在果地上再還債;還有一種,一方欠對方一個價值1000的東西,對方呢,欠他一個300元的東西,雖然雙方知道價值不等值,雙方自願約定互相抵消,可以嗎?回答,這樣也是可以的,雖然其中一方吃虧了,但是因為遵循“自願原則”,也可以抵消,在果地上不產生債務,但是占便宜的一方,現在來世,還是會因為某種感恩的種子,在未來世中,會有一定的報償;所以,雙方約定酬償對方付出,一個是“自願”原則,一個是“公平”原則,兩個同時產生效果最好,也就是說,等值償還最好;還有一種,一方欠了另外一方100萬,被欠的一方很有錢,心地善良,覺得欠錢的一方經濟緊迫,對他發願說:“我發願生生世世都不要你還這個債務,那個錢就當是你的,不要還了,這輩子不要,以後生生世世永遠不要你還!”,那麽,他發了這個願,以後真的就不還了嗎?回答,不是的,他發願不要對方還,這個隻是單方麵的願力,沒有和對方的願力契合,所以,還是會還的,不管對方情願還還是不情願還,最終都還是要還的,由不得對方,也由不得發願不要還的一方,這時候由自然規律做主,而不由願力做主,因為這隻是單方麵的願力;那麽,如果對方同意了,也發願說,好吧,我接受你的好意,以後生生世世都不還你了,雙方同意,可以嗎?回答,還是不行,因為如前所述,這個雖然遵循了“自願”原則,但是違背了“公平”原則,來世還是會在一定的因緣下,出於某種因緣,會以一種報恩的方式,出現償還;這個問題,還有一個解決方法是,雙方自願約定,負債的一方以自己等值100萬的福報償還對方,如此即可等值償還,在因地上消除這個債務,果地不產生果報;但是需要注意,對於這種大額的債務,盡量不使用這種發願用等值福報償還的方法,小額的債務可以,幾百幾千的,可以,大額的,最好不這樣,最好是踏踏實實賺出錢還對方,不要用福報還,因為大額度的使用福報償還,福報淺薄的人,發願還債之後,可能立即會死,或者不久會死,因為福報抵債了,大額的福報沒有了,人會死的,福報沒有了,惡業就會顯現,逐漸人就會有災難,絕症病痛,乃至突然莫名其妙就死了,因為“福盡人死”,所以,大額度的債務,不要這樣發願約定,最好是自己通過自己辛苦努力掙錢去還債,不會導致“福盡人死”,因為你賺的錢,是靠正當勞動付出得到的,這個錢還債,你自己基本不會減少太多福報;這裏麵的奧秘,大家要知道;
所以,互相欠對方等值的財物,即便是再等值,在雙方沒有自願發願約定抵消之前,這個債務雖然等值,亦不會自動抵消,必須雙方自願約定同意才能抵消,這個大家要知道;願力在這裏很重要,公平等值償還的原則,也很重要!
特別注明一句:冤親債主和當事人之所以最終獲得徹底化解,也是依靠這個終極原則,由雙方自願的願力,達成雙方某種約定的契約,然後消解雙方的業力關係,這樣才能徹底永遠的化解冤親債主,這是冤親債主問題解決的終極方案,這個以後講冤親債主化解的文章,我會詳細說。
上麵講的問題,都比較複雜,牽涉法界之中“公平酬償”的自然規律,牽涉“福德惡業一體兩麵”的自然規律,還牽涉福德和惡業隨著施受自動流轉轉移的一些自然規律,的確比較複雜,不要說剛學的,很多修行多年的老修行,尚且未必通達其奧秘,我也是在佛菩薩的特別加持之下,才逐漸悟入;所以,這些東西,不太容易理解,但是隨著學佛的深入,遲早我說的這些規律,都會被大家認識到。
我自己也是從2000年開始,逐步深入的介入他人因果,替他人背業多年,現在已經超過我身心能夠背負的臨界點,故而,我現在也經常采用這種互相抵消的方案,來介入對方因果,以期在雙方都得到利益的情況下,雙方的業力互相不傷害對方。
吉祥果 2016.01.21
解決方案:舉例,張三給李四法布施利益,結果導致李四的惡業以及冤親債主障礙張三,這時,張三可以和李四約定依照下文發願,願我張三李四雙方,盡過去現在未來際,若雙方互相為對方解說佛法,願自動以各自等值之福德福報等值酬謝償還對方給予之法布施利益!----雙方如此一念,此後彼此再給對方解說佛法,既不會背負對方惡業一分一毫,以前背負的業力,也會徹底卸掉;一些常年介入他人因果,背業很重的人,甚至危及身體健康的,到了危急關頭,可以找你經常法布施幫助對方的,和對方約定按照我上述發願一念即可,過去現在未來法布施替對方所背負的業力,全部可以拿掉,已經背負的,可以拿掉,正在背負的,可以拿掉,將要背負的,也永遠不會背負!這個業力卸掉,或者按照這個發願以後,因為業力卸掉,很多病痛自動會痊愈,運氣也會好轉(但是修菩提心的人,建議不用此法,硬扛為好,免得退失菩提心,代受受苦,本來是菩薩行)當然,這隻是限定你們雙方之間;其他背業的,沒有發願的,亦還是要背業的!很多人談訣竅,這個也算是一個不小的訣竅,當然,這個訣竅,是小乘的,大乘菩薩不使用這個方法,大乘菩薩背業,就是我前麵說的“硬扛” !沒有第二個方法!但是對於小乘人,或者對於初發心菩薩,自己能力不足抵抗對方惡業時,這個方案,可以徹底解決介入因果背業問題!特別注明:為第三方請法的,不在上述方案能解決的範疇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