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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食得肉,雲何清淨?當用水洗《大般涅槃經》
爾時,迦葉複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雲何得食應清淨法?”
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汙,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斷肉之製,若廣說者即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是則名為能隨問答。
摘自 大般涅槃經(第01卷~第10卷)/如來性品第四之一
注解:
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
---佛陀的意思應該是,用水洗幹淨沾染肉食的素菜,然後吃素菜(肉邊菜),而不是洗肉而食肉,因為很簡單,既然允準吃肉,又何須洗之?結合下文之意,連食器上的肉味都要洗去才會無罪,可知並非是洗肉吃肉,而是洗去素菜上沾的肉食,然後吃素(肉邊菜),才是正理。
吉祥果 201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