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經卷第一
西晉三藏竺法護譯
佛說分衛比丘經第二
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有一比丘,普行分衛,一一次第,入淫蕩家舍。於時淫女,見比丘入至其家舍,歡喜踴躍即從座起,尋而奉迎,稽首足下,請入就座。又問:"比丘!仁從何來?"比丘答曰:"吾主分衛,故來乞丐。"於時女人,即為施設肴饌眾味,盛之滿缽,而奉上之。比丘即受,自退而去。彼時比丘,得是美食甘美豐足,心中歡喜,不能自勝,數數往詣淫蕩女舍。時女心念:"計此比丘守法難及。"頻為興設甘脆肥美之食,而授與之。往返不息,學問未明,所作不辦,未伏諸根。見淫蕩女顏色妙好,淫意為動,誌在放逸。著淫蕩女,口出軟柔恩情之辭,懷親附心,與語周旋彼家日日不懈。
分衛比丘睹其好色,聽聞音聲,淫意為亂,迷惑憒錯,不能自覺。而佛經曰:"目見好色,淫意為動。"又世尊曰:"雖睹女人--長者如母;中者如姊;少者如妹、如子、如女。當內觀身念皆惡露無可愛者,外如畫瓶,中滿不淨。觀此四大:地、水、火、風,因緣合成,本無所有。"時彼比丘,不曉空觀,但作色視,淫意則亂,為淫女人,而說頌曰:
"淑女年幼童清淨, 顏貌端正殊妙好,
一一觀容無等倫, 吾意誌願共和同。"
時淫蕩女,見此比丘所說如是。"吾本不知凶惡貪淫,反以清淨奉戒意待,謂之仁賢,喜犯罪釁。隨其來言,當折答之。"即時以偈而報頌曰:
"當持飲食來, 香華好衣服,
若幹種供養, 爾乃與仁俱。"
於是比丘,以偈答女頌曰:
"吾無有財業, 觀我行舉動,
以乞丐而立, 所得者相與。"
於是淫女,以偈頌曰:
"假使卿身無財業, 何為立誌求難致?
如卿所作無羞慚, 馳走促出離我家。"
時逐出比丘,追至祇樹門。諸比丘即來詣佛,啟白世尊,具說本末。佛言:"此比丘,宿命曾作水鱉,淫女曾作獼猴,故亦相好。誌不得果,還自侵欺,不入正教,增益惱患。於今如是,誌願淫女,願不從心,逆見折辱,慚愧而去。"
佛言:"乃往過去無數世時,大江水中,鱉所居遊,其江水邊,樹木熾盛,彼叢樹間,有一獼猴,止頓彼樹。於時彼鱉,從江水出,遙見樹木,有此獼猴,而與談語,稍稍前行,欲親近之,數數往返。相見有日,日日如是,睹之不懈,則起淫意,心為迷惑,汙染穢濁,不能自覺。則時以偈而歎,頌曰:
"‘顏貌赤黃眼而青, 遊叢樹間戲枝格,
吾今欲問毛滑澤, 欲何誌求何所存?'
"獼猴以偈答曰:
"‘吾今具知鱉本末, 為國王子有聰明,
今卿何故而問我? 我聞此言懷狐疑。'
"於是鱉複以偈答曰:
"‘吾心常存誌在卿, 心懷恩愛思想念,
以是之故而相問, 當以何法而得會?'
"獼猴以偈報,頌曰:
"‘鱉當知之我處樹, 不應與君共合會,
假使欲得與我俱, 在叢樹間相供養。'
"於是鱉複以偈答曰:
"‘吾所服食以肉活, 柔軟甘美勝果蓏,
不當貪求不可獲, 當為汝致眾?果。'
"爾時獼猴以偈報曰:
"‘假使卿身不處樹, 何為求我不可致,
如今觀我無羞慚, 且自馳走不忍見。'"
佛告諸比丘:"爾時獼猴,今淫蕩女人是,鱉者,分衛比丘是。彼時放逸,而慕求之,不得如願,今亦如是。"
佛說如是,莫不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