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自詡是移民國家,並以其民族多元化、文化多元化而自豪。這一點與自稱是“熔爐” (melting pot)的美國不同,加拿大兼容並蓄,鼓勵、支持、允許不同民族、文化的卓越獨立和存在。
然而,強調、追求多元化,一方麵並不會減少種族或民族間的距離、不信任、歧視,因為一些固有的觀念實在是需要相當長的、數代人的時間來改變或剔除。另一方麵,關於多元化的更多的宣傳、倡導和各種的努力,實際上更突出、強調了不同種族、文化間的差異,反映出或者掩蓋著在更深層次存在著的或者隱含著的種族問題或者文化衝突,或許會適得其反,更尖銳化了種族間的隔閡或矛盾,反而將不同民族的文化自治或者獨立推向另一個極端。
自前兩年始,加拿大悄悄然地出現了一種新的模糊種族、文化、宗教差異的趨勢,比如,在聖誕節期間,麵向一般公眾的賀卡或問候不再說“聖誕快樂”(Merry Christmas),而是變成籠統、含混、不帶任何傾向性的“節日快樂” (Happy Holidays),以避免“冒犯”在聖誕節期間不過聖誕節的其他宗教人士,盡管在今天,聖誕節更多地被看作是一種文化性的、商業性的而非完全宗教性的節日。
這種“模糊”戰略,尋求的是一種緩衝,一個中間地帶,以緩和社會矛盾、衝突、對立。推而廣之,若用於其他的新的社會現象、社會觀念初起之時與舊有的社會元素之間的衝突,也並無不可。這個“模糊”策略,或許可以更恰當地說,是在尋找一種適度,一種平衡社會矛盾體之間關係的適度。
舉個例子。2005年7月20日,加拿大成為美洲第一個、全球第四個合法同性婚姻的國家。每年的6月底,多倫多會舉行一年一度的已經小有國際聲譽的同性戀大遊行,Pride Toronto,一個為今天社會中的一個特殊群體LGBTQ(Lesbian(女同性戀), Gay(男同性戀),Bisexual(雙性戀), Transgender(變性人),Queer(泛指同性戀))而設立的節日。為了表示對這個特殊群體在政治上、人道上、道義上乃至情感上的認可,近些年的大遊行都會得到來自官方的積極和正麵支持,多倫多的警長、市長甚至總理特魯多等都曾出現在遊行隊伍中。盡管如此,好多年,社會中依然存在著的對這個群體的強弱不一的情緒,甚至仇恨犯罪(hate crime)。2018年初,多倫多警方偵破了發生在同性戀社區的一係列謀殺案件,嫌疑人麥克阿瑟(Thomas Donald Bruce McArthur)涉嫌在2010年(或許更早)至2017年期間,謀殺至少8名同性戀者。還有發生在2012年的謀殺武漢留學生林俊的案子。同性戀大遊行舉辦了30多年,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有近20年的進程,似乎在表麵上,這些正當的努力,並沒有達到全部的預期的目的。
前年,在大遊行舉行之前,我工作的公司舉辦了一個小小的主題活動。我以為會有“大肆的渲染”,然而與“外麵”(社會)的噪聲不同,cafeteria 裏很平和。大家吃著snacks,喝著酒/飲料,輕聲走動、聊天。沒有裝飾,沒有標語,沒有宣講,總之,沒有任何的熱烈,隻有那個玻璃瓶裏的七彩的糖豆兒,隱約折射出這個特殊節日的標識一一彩虹色。我忽然恍悟,這就是一種適度,一種近乎完美的適度:既認可了一種現狀,承認了一個特殊群體的存在,承認了他們的人格權利,同時,平和的場景也不會為可能的“衝突”樹立標靶。
說起來,小到我們個人生活的方方麵麵,大到國家、社會,就是這個適度最難把握。就我們個人生活而言,恰到好處的適度,是我們生活質量的基礎和保障。所不同的是,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認知和能力,掌控、調整我們認為適合自己的那種適度。在國家和社會層麵,情形則大不一樣,需要的是協同、協調、協作、合作。
現在,全世界正處在又一個新起的衝突、爭執的漩渦之中,到哪裏去尋、何時能尋到那個適度?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