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B--誰是家裏的主事人
房客B這一家也是PM招進來的,當時PM說這是一對講西班牙語的打勞工的夫婦,帶兩個十多歲的孩子。我們收房租是月初直接從房客的銀行賬號劃款,當聽PM說他為此帶著男主人去開銀行賬號時,我吃了一驚,問PM他們怎麽會連銀行賬號都沒有,那他們的收入存在哪。PM聳聳肩,說一些西班牙語裔的打工者就是這樣,覺得現金放在床墊下更保險,雖然看起來土點,但他們較少會惹事或欠房租,像這家的男主人一看就是老實人。聽到這裏我就不作聲了,這個房子的上個房客,是申請時工作穩定看起來教養良好的白人,但後來給我們找了很多麻煩也欠過房租,最後上法庭才趕走。
一直是PM和這家男主人打交道,PM生病住院後,這家的暖氣出了問題,我開始和男主人交流。PM會些西班牙語,而我不會,這家男主人不太會英語,我和他講電話是雞同鴨講,無奈之下我隻有給他發短信,寫簡單點,勉強能互相明白。
疫情開始後,不知怎麽回事,這家的熱水器、冰箱、馬桶等接連出問題,我要派維修工或安裝工去,疫情期間這些工人工作時間都短,而這家的兩個大人白天都要打工,就需要來回協調兩邊的時間。一來二去,和男主人交流太費勁了,這時妻子給我發短信打電話,我發現她說英文和寫短信都比男主人好多了。後來我基本是短信給他們倆同時發一遍,以免誤事。
疫情期間這家的房租一直都是從男主人的銀行賬號裏按時交的,算是穩定的房客了。有一天男主人聯係我說要換個付房租的銀行賬號,因為他開了新賬號,這也是常事。我告訴他需要的銀行文件,這是家很小的社區銀行,他一開始提供的文件不對,我對他解釋了幾次他一直不太理解,結果就拖過了月初付租金的日子。我催他交租金,他有兩天沒回複,因為他良好的付租金記錄,我也沒多想,隻是又給他發了個短信。
但事情從這裏就開始不對了。男主人給我打電話,說他妻子和他吵架,現在已不和他講話了,他隻能付他的那部分租金,剩下的要我向他妻子要。我沒太明白是怎麽回事,但也懶得知道夫妻吵架的事,告訴他我們隻收一次租金,也不參與家庭糾紛,讓他們自己去協調。男的回答說妻子已不讓他進門了,妻子還說租約上隻有她的名字,讓他搬走。我聽了後在想這是什麽戲劇情節?申請房子時男方是主申請人,PM原來也主要和男方打交道,房租一直是從男方的銀行賬號裏付的,怎麽可能租約上隻有女方的名字,這個妻子在胡說了,夫妻間吵架也不能這樣。我專門去查了他們的租約,男方女方的名字都在上麵,我告訴男方,但他說女方已不和他說話,我於是腦補出一個悍妻欺負老實丈夫的劇情。
本來我沒太當回事,他們家男方是經濟主力,又有兩個孩子,再說已在一起十幾年,女方莫非真和男方分手,那誰養家啊。但事情的發展出乎意料,我再向男方催房租時,他說他已經被趕出家門,隻能付他的部份,錢已準備好了,要我聯係女方要剩下的。我本著能收多少租金就先收上來的想法答應了,去和女方聯係,女方說她可以出一半租金多點。我和她確定了一個數字後,要她存錢,然後告訴男方他可以付一半少點,要他也存錢。女方的租金部份很快到賬了,但男方的租金遲遲不到,我再聯係他時,他說他已不住在房子裏,所以房租他不應該交了。
我有點惱火,如果不是他說了幾次已準備好他那部份租金,我不會去問女方要另一半的,他早說清楚是這樣,這事就不是這樣處理了。我對男方說,我不管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麽,你們倆的名字都在租約上,所以你們倆都有責任付租金,現在租金還沒交全,你仍有責任,你自己去和女方協調。我估計他們倆是準備分居了,開始擔心女方負擔不起房租,除非男方一直承擔一半,這也很有可能,他們即使分居,男方也要負擔妻子孩子的費用的。
過了一天,我接到一個電話,打電話者自稱是律師,在代理男方和妻子離婚的案件,說他們已上過法庭離婚了,男方不再住在房子裏,所以他不需要再付房租,要我以後不要再問他索要租金。我一開始挺驚訝他們這麽快速度就離婚了,但一會兒後反應過來,這打電話的不太像律師,沒準是男方找來的人。我於是說,按租約他是應該付房租的,除非把他的名字去掉,如果是法庭已判,我需要看到法庭文件。果然,電話那邊不作聲地掛斷了。沒多久後,男方又打電話來,可憐兮兮地再次說他被趕出家門,不應該付房租了。我問他到底是為什麽他妻子要趕他走,他說他也不知道。我和他說不清楚,隻有再去聯係女方。
和女方聯係上,她非常爽快地說她會把剩下的租金付完,以後的房租由她來交。我心裏犯愁她有沒有銀行賬號,如果沒有怎麽和她說清楚需要開一個,她回答說有賬號。我告訴她需要的銀行文件,也不知道和上次男方那樣需要說幾次她才能明白。但出乎意料的是,她很快就把正確的銀行文件發來,我一看,還是個大銀行,這銀行嫌貧愛富手續費高,沒點錢一般不會去那開戶的。
我看她爽快,就關心了一下,說你們在一起十幾年了吧,怎麽說分就分啊。她說他們是在一起十幾年,以前還好,最近總吵架還打架,男方打她,她叫了警察。我一聽,就明白為什麽他們分得這麽快了,對她開始報以同情,腦補出了一個家暴男欺負弱女子的劇情。
我安慰她說男方要付贍養費的,她說他不會付的。我說他怎麽也要養孩子吧,她回答說孩子不是他的,我說不是還有一個小的,她說兩個孩子都和他無關,都是她和前任的孩子。我噎了一下,說那他一直幫養著你的孩子也還不錯了。
這時她的聲音高了一個分貝,說:“我的孩子都是我自己養的,沒有用他一分錢。”我說但是房租是男方交的。她說:”雖然是從他那交的,但是我出了大頭,他每個月隻給我六百元(三分之一的房租),就是他自己的那一部份,其它的房租都是我出的,還有供暖煤氣、電費等其它雜費也是我付的。”
我訝然又啞然,我說我還以為他是家裏主要的收入來源,她聽得笑了:”沒有的事,他才能掙多少錢,錢主要是我掙的,我每天工作12個小時打兩份工,有時周末也上班。“
我對她能否獨立付房租的顧慮馬上一掃而空,心裏開始有點佩服她。回想一開始PM隻和男方打交道,從男方那裏收房租,從來不和我提女方,倒是讓我誤會了。
卻原來她才是家裏的主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