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房客付自己的電費的話,各個州的規定不同,需要查詢當地的條款。
我在的地方按我的理解,如果是上下兩個單元的multifamily,樓外、地下室、樓梯上的燈算是在common area,法規是要求房東付common area的電費,所以最好common area的用電接在house meter上。
如果沒有house meter,common area的用電就是接在房客的電表上,是房客付這部份電費,房客如果懂的話,可以去法庭要求賠償。本州有案例房東被判賠償房客過去幾年的電費,注意不是僅賠償common area所用的部份電費,而是房客過去幾年所有的電費,至於是否是翻倍賠償記不清了。我前幾年聽說了後,就馬上加了house meter,把所有common area用電重新連到house meter上了,花了大概3000,但少了以後的糾紛。
如果是上下三單元的房,那沒有疑義地需要house meter。如果是左右分開的duplex,不共用出入口地下室,那麽各家有各家的燈,我理解就不用house meter。 各地的規定可能不同,查一下,心裏才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