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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房客法庭判決後,房客反告,開庭幾次後法庭改判金額

(2020-03-07 19:37:31) 下一個

這個案子9月上庭後以為結束了,發了帖子慶賀。原帖在下,裏麵還有講述前因後果的幾個帖子鏈接:

讓房客搬走結局-房客終於搬走了,法庭判決  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353133.html

當時還說:“這個case這樣輕鬆收場,我也沒想到。這是個麻煩的房客,從我猶豫不決想讓他們走,到下決心要讓他們走給notice,到最後結束,前後有半年時間。”

但事實證明,麻煩房客就是麻煩。他們反告我們上法庭,前後開庭4次,到12月聖誕節前最後一周才了結,當然他們也可能卷土重來。我因為在外地,都是PM和律師去的法庭,所以不很清楚法庭上的具體的情況,PM簡單轉述了結果,然後他就一直住院,我上周在court的網站上查到case的一些公開記錄,拚湊了一下。還是分享在這裏,沒準有點借鑒意義。

(1)第一次 10月中

9月開庭時房客沒出現,法庭按我們的數字判他們欠3500左右(含8月9月房租)。到10月,PM突然通知說房客要求重新開庭。原來代理的律師正好去渡假了,推薦了另一個律師接手。法庭上,法官問房客9月開庭為什麽沒來,房客給了找不到地方、迷路等理由(大家都知道是胡扯)。然後據PM說,房客提了兩點:1, 他們不認為欠房租,因為他們認為房子狀態不好,不適合居住,所以他們不應該付8月以後的房租;2, 他們認為我們已答應他們留下後又讓他們搬走,是我們break agreement,給他們造成了損失,所以要求賠償給他們25K。法官要雙方提供材料,11月再開庭。這第1點還是第一次聽說,他們一直不願搬走,現在說房子不適合居住,自相矛盾。第2點房客原來不想搬時就說了幾次(見以前的帖子),我們因為從來沒同意他們留下,覺得他們的說法異想天開,就沒理他們,沒想到他們還真告到法庭了。據PM說房客在法庭外罵我們說恨我。

這次我查到的法庭記錄為:Judgment entered on 09/12/2019 vacated; upon Defendants' motion to remove default and vacate default judgment that was heard and allowed on 10/17

這裏我不太明白,是不是房客要求去掉他們欠費和被evicted的記錄然後法庭同意了?哪位幫解釋一下。

(2)第二次 11月中

這次PM因為生病沒去法庭,隻從律師處知道沒有結果,12月初繼續。好像房客要求賠償25K的理由加上了因為房子以前地下室漏水給他們造成了不便(這是一年多前的事,當時給他們免了一個月房租又降了房租)。這次的法庭記錄為:Event Continued

(3)第三次 12月初

這次PM還是因為生病沒去法庭,據PM說,房客說他們請了律師但他們的律師沒有出現,於是法庭說這個case在12/20一定要結束。我沒有查到這次的法庭記錄,隻看到12月中旬有一條:Motion to amend complaint filed by Plaintiff

後來看律師的invoice寫的是:amend complaint to add use & occupancy and attorneys fees

(4)第四次 12/20

PM隻是簡單地說了一下:他提供了一年前簽的協議,寫的是我們免了一個月房租並降房租,而房客已知房子地下室情況,他們以後不能再要求補償。法庭認可了協議,所以不同意房客的25K要求。另外法庭認為房客隻需付房租到他們搬走的那天9/7,而不是我們要求的整個9月,另外加上一點我們的律師費,減去押金後,房客要付給我們900。

這次的法庭記錄為:Not Held But Event Resolved. Agreement filed and approved by the Court. Agreement for judgment for possession and for rent in favor of Plaintiff in amount of $900.00.

雙方達成的agreement是:房客從1月起6個月,每個月15號付150到付完為止。房客付完後,我們shall file satisfaction of judgement。

和這個房客的噩夢看來是結束了,希望他們不要又卷土重來。我這半年想到他們就心情不好,PM也說他過去幾十年沒遇到這麽難纏的房客。好在他們是先搬走了,我們才去的法庭,房租上沒有損失。我想起他們就有點恨得牙癢。

1月到現在這房客沒有聯係我也沒付那150。我倒寧願不要這幾百,而希望房客的credit report上有這個記錄。我問了律師以後別人能否查到他們這次的記錄,我們可否把他們報告給credit bureaus。律師的回答是:

The eviction is a matter of public record in the court. It can be found on the court’s website. We can report the tenants to the credit bureau. We could also have them brought to court to explain why the payments have not been made. 

問問有經驗的地主,怎樣才能把這900欠款顯示在他們的credit report上?是把達成的court agreement送到credit bureau,還是需要再到small claim court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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