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地主在問房客搬走欠錢的事情。我的出租房不多,過去十年大概有過5、6個欠房租被evict的租戶,大部分走了就走了,我們也沒去追討欠租,主要是很難追回浪費時間。不過曾有2個租戶過幾年把欠款還請了,我覺得沒什麽特別,但我現在的PM說在他三十年PM生涯中遇到這種情況不多,特別是一個幾年來按月還錢的租戶。在這分享一下。
第一個還錢的租戶,是大概八年前的租戶,當時她的收入和信用都不錯,是個帶2個孩子的單媽。但住進來還不到半年就開始欠房租。當時是一個管理公司管著房子,上法庭evict,她倒是自己搬走了,而且走之前還要管理公司做referral,新找的地方是apartment complex還真發了傳真來詢問。我們都不知道她的腦子是怎麽回事??她大概欠了1500的房租,我那時就當成是business cost沒有再去追索。
過了兩三年,管理公司有天突然問還記得XXX嗎,今天她打電話來說要買房但銀行查到了eviction記錄不給貸款,所以她希望能還一半的欠款然後把這事給了結,她說還全部欠款有困難。我想你都要買房了,還差這幾百元,反正已經欠了幾年我不急而是你急,所以要求全部還清才能了結。好像來回拉鋸了一兩次,她才不甘不願地把所有欠款還清。
第二個還錢的租戶,是個老大難的租戶,我沒想到她會還。她其實是sec 8,單媽帶幾個孩子,但她有工作收入sec 8隻支付一半的房租,而剩下的一半房租她總拖欠,慢慢到了好幾千。當時也是那個管理公司在管,要去法庭evict, 她每次都寫求情信述說家庭的不幸及保證下月把房租交齊,我那時優柔寡斷,又覺得sec 8的房客不容易趕,所以信了她幾次。她開始一兩次確實把房租交齊了,但後來就食言了。總之,折騰了一兩年,曲折的過程後,最後還是evict她,constable給notice後她說搬不了,沒錢搬。但sec 8知道後要求她搬,她很聽sec 8的話,按時搬了(hard lesson learned,應該一開始就通知sec 8)。
她搬走之前,欠了4000多,我那時換了PM,PM起草了一個還錢的協議要她簽。當時她說一個月還100,我要求150,雙方簽字,我當時對這個長達三年的還款協議是沒報什麽希望的。
不過她真的是按照協議在每月還150,有時我當月沒收到,發郵件問她,她也回複說原因,下個月補上。這樣過了一年多,還有2000多時,她發郵件問我有沒有房子可以租給她,因為她有eviction記錄難找到房子。我回複她我沒有one bedroom的房子,但我可以提供她這一年多的還款記錄做為證明,同時鼓勵她繼續還款,早日把這事了結,當然我還是不太報希望她能堅持還下去。
到了第二年過半時,她突然開始加速還款,有時一個月還兩次,然後不斷問我她的balance。我把她的詳細還款記錄發給她,她好像受到激勵覺得曙光不遠了,甚至有一次還了500,幾個月後就還清了。然後她要求清除她的欠款記錄。PM早把她忘了,知道她竟然自動還清後很吃驚,說沒聽說這樣的事情。我想她能還款的原因,大概一是覺得我以前對她不錯,心軟放過了她好幾次;二是發現有壞的記錄影響是比較大的。
其他欠房租的租戶,都一直欠著,最多的一個有3000也是單媽,都是窮人,他們能自己搬走, 不要我花大錢叫專業eviction搬家公司,我就哦彌陀佛了。
10年中居然有5-6個租客不給房租的。我做經紀12-13年了,幫助客人出租房子幾十套有了,欠房租的一個都沒有,是不是不會qualify
租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