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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給房客發通知7月底搬家,現在房客說找不到房子要求住到8月底,我怕他們拖下去

(2019-09-25 19:11:52) 下一個

大家幫出出主意。謝謝!

這個房客是麻煩的房客,平時要求多要求高,擅於用法規保護自己,和我的PM鬧得不愉快,去年曾把我們告到city,我被迫降了房租。我早想讓他們走,怕被說我們報複他們給city告狀,忍到今年5月,PM告訴他們說我們夏天需要收回房子裝修,他們說喜歡這裏不想搬等等。PM當時勸我考慮讓他們留下,因為他們難纏,要趕走他們隻怕要花不少時間和錢,而他們一直是按時付房租的。

6月初PM安排我和房客坐下來談了,我們提出如果他們要留下來,我們要漲房租200元到市場價、他們要愛護房子等等,他們說如果漲房租,他們希望得到perfect service(即我們隨叫隨到,滿足他們對房子的服務需求如重刷牆等)。

我覺得他們麻煩,堅持讓他們走,於是談話的第二天6月9號要PM發了正式的30 days notice,要他們7月底搬走否則上法庭。PM然後口頭和他們說是我們對房子早有計劃不想改變,所以需要他們搬走。據PM反饋,他們收到notice比較生氣,他們不想搬。

通知發出快一個月了,今天PM轉給我他們發來的的message,說他們找不到新地方,想住到8月底搬走。PM建議我答應,因為如果7月底他們不搬而我們去法庭告他們,他們會和法官說找不到合適的房子,加上他們有孩子,法官很大可能也會給他們另外幾個月的時間。PM說我在這個過程中要付的律師費constable fee等等各種費會差不多2000,還不如答應他們。

我讓他們多住一個月到8月是可以,但我的疑慮是,

1,如果他們8月又說找不到房子,不是可以一個月一個月的住下去?我怎樣能要求他們按時搬,至少能約束他們一下。

2,他們現在付老房租,如果再住到8月或又拖了幾個月(有可能),我能不能收新房租(比老房租高200)?或我按天收高房租如100/天,敦促他們盡早搬走?否則他們會愉快地付著低房租一個月一個月地拖下去。但PM說我隻能按照當前的房租收,還說我不可能按天收,法官也不會同意的。

3,我想要他們正式寫request給我,並要求他們說明為什麽他們找不到房?他們是否積極地在找房?我的要求合理嗎,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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