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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續憶》:第二十六章:我們的音樂沙龍 —— 兼談我的音樂觀 (三) 我的音樂觀

(2022-12-12 16:23:41) 下一個
《山居續憶》

 

第二十六章

 

我們的音樂沙龍

—— 兼談我的音樂觀

 

徐家禎

 

(三) 我的音樂觀

 

83 年剛到澳大利亞住在 Payneham 路時所用的音響

 

          (接上文)我們“音樂沙龍”的發起人是老薛, 那麽主辦人, 我就隻能當仁不讓了。事 實上, 在 124 次“沙龍”活動中, 除了兩次以外, 每次都是由我決定樂曲、挑選版 本、講解背景的。

          既然如此, 那麽, 我說“不‘懂’音樂”, 豈不好像隻是謙虛, 甚或隻是虛偽的 表現? 其實, 這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尤其是如果這裏所說的“懂音樂”是指“懂 樂理”的話, 那麽, 我豈止是“不懂音樂”, 簡直應該說是“一竅不通”才精確! 這是 因為我從來沒有在任何級別的音樂班中上過一堂課; 我不會演奏任何一種樂器; 我不會唱歌、跳舞,也不愛唱歌、跳舞,連卡拉 OK 都不會;我看不懂總譜, 甚至連五線譜都不會讀 ...... 難道這樣的人還能說“懂音樂”嗎?對專業音樂工 作者來說,我或許應該被稱為“音盲”才更確當!

          不過, 要說我真的對音樂“一無所知”, 那麽能主辦 122 次“音樂沙龍”就有 點不可思議、不合邏輯了。所以, 這兒就得來談談我的“音樂觀”。我一直認為, 就“音樂”而言, 人應該分成兩種: 一種是“音樂的製造者”, 一種是“音樂的欣賞者”, 這兩種人對音樂“懂”與“不懂”的定義不一樣。

 

2000 年“音樂沙龍”成員在 Strathalbyn 野餐

 

          為了要說清我的意思, 我想先舉一個跟音樂完全無關的例子。比如, 吃飯。 難道吃得出哪道菜好吃的人一定也要知道怎麽煮菜, 甚至還要自己也會做菜嗎? 所以, 對“吃飯”而言, 也有兩種人: 一種是“廚師”, 他不但要知道哪些菜好吃, 而且當然還要知道怎麽做這些好吃的菜; 還有一種是“吃客”, 他會不會做菜並 不重要, 對他而言, 重要的是有敏銳的味覺、高雅的鑒賞力, 能夠辨別哪道菜是 好吃的。事實上, 很多鑒別能力很強的“美食家”不要說不會做菜, 甚至連廚房都 很可能從來沒有踏進去過! 孟夫子不是還說過“君子遠庖廚”嗎? 對“美食家”來說, 更重要的是遍嚐各種風味的名菜,從中鑒別出個好壞來。

          對“音樂”來說, 我也認為懂樂理是作曲家、演奏家, 或者專業音樂評論家, 也就是我所謂的“音樂製造者”或者直接跟音樂的製造有關的人員(如: 評論家)的 事; 對一般聽眾, 也就是我所謂的“音樂欣賞者”來說, 懂不懂怎麽製造音樂, 就 像對“美食家”來說懂不懂怎麽煮菜一樣, 完全不是什麽關鍵的事。要真正能夠欣賞音樂, 更關鍵的倒是多聽、泛聽, 再加上要有鑒別音樂的高度敏銳性和高尚的 欣賞力。

          要懂得怎麽欣賞音樂, 並不需要進音樂學院去深造一下, 就像要知道怎麽 辨別出好菜來並不需要進烹飪學校去學一學一樣。這種能力其實是一種天生的 能力, 隻是有時候在後天沒有機會培養時, 這種能力一時可能得不到及時的發現 和發展罷了。一旦後天條件形成, 這種與生俱來的能力也就會很快展現出來了。 反之,如果一個人先天本來就缺少這種音樂的鑒賞能力(對其他藝術的鑒賞力 也一樣),那麽即使後天加以培養,恐怕也是會事倍功半的!

          所以, 雖然我說要做一個“音樂欣賞者”不需要進專門學校, 也不需要懂音 樂理論, 但是, 其實也並不是人人都能為之的。尤其不能理解為: 隻要能“聽音 樂”, 就是一個“音樂欣賞者”。因為, “聽音樂”本身就並不簡單。我曾經把“聽音 樂”分成四種聽法:

          第一種是“用耳”來聽音樂的。那些人隻能聽到自己喜歡的音樂, 但是卻從 來也不想對音樂再有進一步的了解。我們不是常常碰到這樣的人嗎? 自己說喜 歡古典音樂, 但要是問他喜歡誰的音樂, 哪一首曲子, 那就一問三不知了。這些 就是隻“用耳”來聽音樂的人, 他們當然不能算真正能“欣賞音樂”。

          第二種是“用腦”來聽音樂的。這種人聽到了好的音樂, 並不以此為滿足; 他們還要用腦子進一步去找一找、記一記跟這些曲子有關的資料, 比如: 作曲家 的名字, 作品的名稱, 曲子的背景知識, 甚至演奏者的情況, ...... 久而久之, 他 們的知識越來越廣泛了, 不知不覺就進入了音樂的大門。但我覺得,他們離真 正能“欣賞音樂”還有相當的差距。

          第三種是“用心”來聽音樂的。這類人不但能用腦子記住他們喜歡的樂曲 的有關知識, 更重要的是, 在聽音樂的時候, 不但他們的耳朵聽見了音樂, 而且 他們的“心”也“感受”到了音樂。他們能“心領神會”作曲家在寫那首樂曲時的喜怒 哀樂、七情六欲。我可以把這樣的人叫做“能夠”欣賞音樂,但還不認為這就是 欣賞音樂的最高階段。

          欣賞音樂的最高階段是要能“用靈魂”來聽音樂。也就是聽見了一部好曲 子不是隻“感受”、“領會”而已, 而是還要能夠引起心弦的顫動、全身心甚至整個靈魂的震憾! 隻有“用靈魂”來聽音樂的人才懂得音樂不隻是一種娛樂, 而且是嚴 肅、神聖的東西。他們能把自己跟音樂融為一體, 把音樂當做生活中不可缺少 的一部分。他們可以少吃一頓飯, 但不可以少聽一首好曲子; 可以少買一件新衣 服, 卻不能少聽一場好音樂會! 這樣的聽音樂, 我才稱之為真正的“欣賞音樂”! 不過, 可惜不是每個人都能達到這樣的欣賞境界的, 因為不少人的心靈中本來就 缺少一根藝術的弦!

          能這樣欣賞音樂的人並不一定是專業音樂家, 比如最近中國國內出了好 幾本書的辛豐年、趙鑫珊和我那位新認識的朋友, 都屬於能“用靈魂”聽音樂的人。 他們中有的我雖然並不認識, 但是從他們的音樂文章我可以感受到他們用於聽 樂的靈魂!

          於是, 要是用上述觀點來衡量我自己的話, 我想, 雖然我不敢說自己已經 “很懂”音樂了, 但是至少也不能算是“一竅不通”。而我之所以孜孜不倦地主持這 個“音樂沙龍”, 也就是希望能發掘出幾個能“用靈魂”, 或者至少能“用心”、“用腦” 來聽音樂的同誌! (未完待續)

 

2003 年“音樂沙龍”成員在 Micham 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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