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詩歌》
XIV
第十四首
罪犯
The Culprit
英國 A. E. 豪斯曼原著
Alfred Edward Housman (1859 – 1936)
徐家禎翻譯
The night my father got me
His mind was not on me;
He did not plague his fancy
To muse if I should be
The son you see.
The day my mother bore me
She was a fool and glad,
For all the pain I cost her,
That she had borne the lad
That borne she had.
My mother and my father
Out of the light they lie;
The warrant would not find them,
And here ’tis only I
Shall hang so high.
Oh let not man remember
The soul that God forgot,
But fetch the county kerchief
And noose me in the knot,
And I will rot.
For so the game is ended
That should not have begun.
My father and my mother
They had a likely son,
And I have none.
那天晚上爸爸產生了我,
我卻並不在他心上;
他甚至都懶得想一想,
他兒子應該如何成長,
會不會像你見到那樣。
那天媽媽生下了我,
她傻頭傻腦、喜氣洋洋,
因我出生而給她帶來的痛苦,
一個小子就這麽生到世上,
一個孩子她就這麽生養。
我爸爸和媽媽,
都已躺在暗無天日的地方;
法院的傳票找不到他們,
於是我就單身上法場,
還將高高掛在絞架上。
哦,讓大家別將我記住,
因為上帝已把我遺忘,
拿一塊郡裏的手絹來,
打個結套在我的頸上,
於是我就會爛得精光。
這場遊戲已經結束,
本來就不該開場。
我爸爸和媽媽,
他們還有個兒子可算得上,
可我卻無兒無女,後嗣無望。
二 0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譯於澳大利亞刻來佛寺愛閑堂
* 豪斯曼的這首詩是詩集《最後的詩歌》中的第 14 首。
這首詩是一個將上絞刑架的罪犯玩世不恭的獨白。第一、二節是說罪犯的父母。 第一節先說父親。所謂“那天晚上爸爸產生了我”,就是說他爸爸讓他媽媽受了精,懷 下了胎兒。罪犯說:他爸爸當時頭腦裏根本沒有想到他兒子,更沒有想他以後是不是 會長成現在那樣 —— 成了一個死囚。而他媽媽呢,在詩的第二節,罪犯說:對於生下 這個兒子,她隻是“傻頭傻腦、喜氣洋洋”。很可能,他媽媽那時還是一個年輕而不懂 事的姑娘。生孩子,對她來說,就是一陣疼痛而已。
詩的第三節說罪犯的父母已經不在人世 —— “躺在暗無天日的地方“,所以他隻 能“單身上法場”,孤零零地“掛在絞架上”。
詩的第四節,罪犯詛咒自己已被上帝遺忘,所以,他要大家也把他忘記,隻要 拿絞索在他頸上打個結,他就會“爛得精光”。“郡裏的手帕”就是指絞索。
詩的最後一段是罪犯的自我惋惜。罪犯認為把他出生到世上本來就是一個錯誤。 他把人生當作一場“遊戲”,他那場遊戲本來就不應開始,現在卻已經結束。他惋惜的 隻是他不像他父母還有他這麽一個可以“算得上”的兒子,而他自己卻“無兒無女,後嗣 無望”了。
原詩共五節,每節五句。譯詩每節雙句加上末句押 [ang/iang/uang] 韻。